盐池滩羊免费吃
世界食品网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安全和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 (晋应急发〔2022〕69号)

   2022-02-28 981
核心提示: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安全和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有关培训机构:

现将《2022年全省安全和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任务分工,细化责任分解,密切协作配合,抓好贯彻落实。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2月24日

2022年全省安全和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要点

2022年,全省安全和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精准聚焦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以赋能增效、夯基固本、铁腕治违、狠抓落实为目标牵引,着力提升系统人员履职能力、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供给质量和安全培训执法效能,奋力推进教育培训工作再上新台阶,更好服务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应急使命”担当,着力提升系统人员履职能力

(一)专题组织领导干部能力提升培训。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对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培训的有关要求,突出实战实训、务实管用理念,会同省委组织部举办安全和应急管理专业化能力提升省级培训班,重点对各市、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有关重点开发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和安全发展的意识素养、政策水平和实战能力。

(二)精心组织系统干部业务培训。按照分级分类、属地为主原则,采取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模式,灵活运用案例教学、桌面推演、现场观摩、分组研讨、情景模拟等培训方式,对本系统干部集中轮训一遍。省厅负责培训省、市及重点县系统骨干力量,各市、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其他人员进行培训。其中,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入职培训不少于3个月、复训不少于2周,火灾防治、防汛抗旱、地震地质灾害等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人员培训不少于3天,综合行政人员不超过3天。依托省内外高校,对全省应急管理系统青年骨干进行基础能力强化培训。定期举办安全和应急管理“大讲堂”业务联训,做好应急管理部组织的调训工作,抓好应急管理网络学院等在线学习。

(三)集中组织专业技术支撑培训。按照“谁使用、谁培训、谁负责”的原则,突出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提升,对省级应急管理专家、技术检查员进行专业技术支撑培训,由教育训练处统筹,各使用处室具体组织实施。重点围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集中培训。

二、强化“全员责任”意识,着力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

(四)压实企业培训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强化落实以“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培训责任体系。将《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纳入有关安全培训内容,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严格做到安全培训制度健全、计划科学、经费足额、专人负责、档案完善等,确保安全培训到位。

(五)持续安全技能提升工作。按照《“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要求,省厅将主动对接有关部门,强化对安全技能培训、实操实训、考试基地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持续加强安全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突出抓好新职工岗前“三级”和劳务派遣工、农民工以及从事有限空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等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好班组长、车间主任等领导骨干考试合格上岗要求。在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

(六)严格“三项岗位人员”考核。强化资格审查、考试过程留痕管理,严格“教考分离”制度和“主考官”负责制,落实现场监考、考评要求,严禁考官和考评员现场缺位、越位、错位,加大巡查巡考力度,以严查严考有力促进“三项岗位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健全我省特种作业实操考试点建设标准规范,推动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等通用性强的考核项目使用真实的实操考核设备,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投入成本高的考核项目至少应具备实物仿真设备,防止特种作业实操考试过度虚拟化。

(七)推进“逢查必考”走深走实。分级逐步建立“逢查必考”制度,加强执法过程中对“三项岗位人员”、车间主任、班组长等关键岗位人员的随机抽考力度并存档备查。按照省市分工协作、题库资源共享的原则,分类制定煤矿、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应知应会题库。

三、强化“夯基固本”建设,着力提升培训考试供给质量

(八)实施培考提质创优行动。进一步细化完善安全培训机构条件报告要求,强化安全培训源头管控,逐步推动安全培训机构提质换挡。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高效便民的原则,优化考试点布局,实行动态化监管,择优命名2个以上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实操考试点。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推行“计算机考试+试讲或实操讲解”新型考核模式,分类逐步开展实操教师的比武、培训等工作,鼓励企业选聘优秀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制订考务人员管理办法,加强对监考人员、考评人员、考试系统管理员的规范化管理,组织上述有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九)聚力教材题库研发推广。逐步修订“三项岗位人员”省级题库。推动制订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鼓励企业、职业院校、培训机构自主研发有关安全培训教材,省厅将择优遴选推广。

(十)遴选网络安全培训平台。根据省厅《关于大力推广和规范网络在线安全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应急发〔2021〕44号)等文件要求,分批推荐公告一批资质合法、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的网络在线培训平台,并加大监管力度,为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三项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提供支撑和服务。

(十一)加速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加速推进我省安全和应急管理培训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工作,实现培训工作规范监管、精准监管、智能监管。鼓励和支持各市应急管理局先行探索建立具有培训管理、远程监控、动态监管、人员数质量统计分析等功能的管理平台。

(十二)务实为民惠民服务举措。督促培训机构、考试点提供热线咨询等多元化为民举措,打造安全培训服务良好形象。严把“三项岗位人员”考核数据质量关,提高考核发证工作效率,切实维护好持证人合法权益。利用“两微一端”,主动公布本地区安全培训机构信息,做好正向引导,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按规定要求扎实做好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时间延长有关工作。

四、强化“两个专项”落实,着力提升安全培训执法效能

(十三)确保“专项行动”掷地有声。扎实做好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认真落实“三打击、一查处”重点任务,建立台账、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分级分类对辖区内有关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加强问题线索收集和处理,严格实施“闭环式”全链条打击,坚决捣毁伪造安全生产证书的制假售假窝点,坚决惩治假冒政府网站的技术团伙,坚决查处持假人员和用假企业,坚决曝光典型违法犯罪案件。

(十四)推动“专项整治”落地生根。强力抓好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指导督促3类主体单位对照14种违法违规行为做好自查自改工作,对本级负责监管的高危行业企业、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和考试点实施全面检查。省厅将通过专项督查、交叉检查、联合执法、调阅资料等方式,对各市县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做到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提升培训考试质量。

(十五)加大监督执法惩处力度。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将安全培训纳入年度执法计划,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项执法检查。综合运用约谈、罚款、通报、媒体曝光、联合惩戒等手段,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形成威慑效应。特别是对不培训、假培训、乱培训等问题,一经核查属实,培训机构一律停业整顿;对漏题泄题、考试作弊、擅自改变考试组题规则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肃追责;对企业履行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不到位的,一律依法严惩。



 
地区: 山西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更多>同类法规
 
盐池滩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