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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的通知 (驻政〔2022〕6号)

   2022-02-15 627
核心提示:现将《驻马店市“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驻马店市“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月30日

驻马店市“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市场监管部门肩负着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职能,要主动扛起市场监管部门的使命担当,积极适应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建设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努力为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新阶段贡献市场监管力量。根据《驻马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河南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编制本规划,主要明确“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工作重点,引领市场监管发展方向,是全市市场监管的基础性和战略性规划。

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深入落实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抓改革、优环境,强监管、守底线,提质量、促发展,全市市场监管事业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改革。将企业登记时间由3天压缩为1天,进入全省先进行列。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协同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将226项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中的87%改为后置审批或直接取消。积极推行“多证合一”改革,整合32项证照事项。我市作为河南省唯一入选省辖市被评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着、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的地方,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实施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实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审批、推进“一企一证”改革,食品经营许可办结时限压缩1/2。出台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6条政策措施,鼓励支持新经济、新业态发展。深化政银合作,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通过一系列有力的改革举措,激发了全市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截至2020年底,全市市场主体达39.07万户,居全省第六位。

(二)竞争环境规范有序。深入推进反垄断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审查规则,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市、县两级实现全覆盖。组织开展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集中整治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以及涉网不正当竞争等突出问题。组织打击传销、假冒伪劣、虚假违法广告、网络违法、知识产权违法等专项执法行动和合同霸王条款、农资市场、无照经营等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价格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保健”市场乱象整治,持续推进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专项执法行动,连续破获多起大案要案。牵头抓好全市燃煤散烧治理和烟草市场综合整治,开展散煤清零和“禁煤区”燃煤清零行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食品安全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十三五”期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查办各类违法案件3.2万余起。

(三)市场安全明显改善。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守市场安全底线,“十三五”期间,市场监管领域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和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连续9年被省政府食安委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并保持全省第一梯队。2021年初,市市场监管局被国务院食安委表彰为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在全市同步开展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活动,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实现了省级食品安全县区全覆盖。围绕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假冒伪劣等突出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整治,强化监督抽检,严防严控严管风险,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全面推进“互联网+”在监管领域的普及应用,“透明车间”“明厨亮灶”建设深入推进,“6S”和HACCP等先进管理模式在食品行业企业有力推广。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上,进一步健全药品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大力推进智慧监管。综合运用多种检查手段,强化对“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研发、生产、经营现场的检查。集中开展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持续开展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及时化解安全隐患。推进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式改革,建立96333电梯应急服务处置平台。电梯平均救援时间13分钟。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实施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加强对电线电缆、防爆电气、危险化学品等重点工业产品的隐患排查和获证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形成了生产、流通联合检查的工作格局。

(四)质量提升成效显着。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持续开展市长、县(区)长质量奖评选活动。2020年12月16日,省市场监管局与市政府签订了《关于共同推进驻马店市打造“质量放心城市”战略框架协议》,“质量放心城市”持续推进。2020年,我市被国家标准委确定为“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进入全省A级行列。全市已制定实施市地方标准230多项,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和质检能力扩项。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到102项,县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到107项,我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位居省辖市级首位。质量基础设施体系进一步夯实。河南计量科学院驻马店计量分院已经省市场监管局批准成立。国家调味品质检中心项目等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研究批复。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行动计划,全市21个品牌入选价值评价名单,总数居全省前列。其中2020中国品牌价值评价,全市5个品牌入围,上榜数量全省第一,正阳花生在区域品牌(地理标志产品)中排名第32位。创建国家级知识产权强企6家,省级知识产权强企14家。全市企业品牌意识和产品竞争力有了进一步提升。

(五)监管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根据新一轮机构改革要求,整合原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的职责,以及市发改委价格执法职责、市知识产权局的行政管理职责、市商务局的商务执法职责、市盐业执法支队的盐业执法职责,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知识产权局牌子,于2019年1月29日挂牌成立。市、县市场监管机构组建到位,新的市场综合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完成全流程整合,抽查事项清单实现全覆盖。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加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全市共列入经营异常市场主体18841户、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227户,增强了企业的自律意识。完成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五线合一”改革,实现12315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并线受理;大力推进“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五进”工程,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基层消费投诉举报网络。

特别是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迎难而上、担当作为,针对疫情防控及时采取一系列超常举措,围绕“六稳”“六保”连续推出一系列硬招实招,全力保障医药用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千方百计支持企业纾困解难、复工复产,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安全,在大战大考之年交出出色答卷。

“十三五”期间,我市市场监管工作成效明显、市场秩序总体稳定向好,但也要看到形势依然严峻、基础依然薄弱的问题。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多发频发、重复反弹现象仍比较突出,特别是食品安全风险犹存,假冒伪劣、侵犯消费者权益等问题时有发生。面对整合后日益增长的监管工作任务,基层监管干部队伍老化、力量弱化、装备滞后、专业人才缺乏和能力不足的矛盾非常突出。对市场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规律把握不透,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仍不健全,监管理念和方式需要转变创新,监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二、基本思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市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驻马店的重要关口。新阶段新形势对市场监管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从我市看,贯彻实施《驻马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驻马店,对市场监管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要求更加注重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应用和服务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先进制造业和服务业强市,要求更加注重质量强市建设,深化质量提升行动,完善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持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加快数字政府建设,促进政府效能提升,要求更加注重涉企信息的共建共用和数字赋能,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和智慧监管。构建充满活力的市场经济体制机制,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要求更加注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放宽市场准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更加注重保障市场公平竞争,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更加注重优化提升消费环境,完善线上线下一体融合的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和服务责任追溯体系,完善消费者维权服务;更加注重提升市场监管能力,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实现市场准入畅通、市场开放有序、市场竞争充分、市场秩序规范。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营商环境竞争力,要求更加注重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深化“证照分离”“照后减证”等商事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便利各类市场主体的注册经营、注销退出等机制,完善跨领域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更加注重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优化涉及市场主体各类案件审理流程。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建设高水平的平安驻马店,要求更加注重防范和化解市场领域各种风险,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让人民群众买的放心、用的放心、吃的放心。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紧紧围绕建设统一高效有序安全的大市场,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力坚守安全底线,着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着力完善监管制度机制,着力提升监管基础能力,以市场监管高质量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驻马店作出新贡献。

(二)总体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形成创新创业、公平竞争、安全放心的市场营商环境,形成更加理性、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形成市场导向、标准引领、质量为本的质量强市体系,形成多元共治、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市场治理格局。

——激发市场活力,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平统一、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规则基本形成。各种行政审批大幅减少,商事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大幅减少。市场活力持续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市场环境不断改善。百姓投资办企业时间缩减,新增市场主体快速增长、活跃发展,新设企业生命周期延长,企业数量增长显着。

——优化营商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进一步规范。坚持放活与管好相结合,做到放而不乱、活而有序。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实施,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成效显着,侵权假冒、地方保护、行业壁垒、企业垄断得到有效治理,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机制基本建立。统一大市场进一步完善,市场秩序明显改善,商标品牌作用充分发挥,市场主体质量显着提升。

——保护合法权益,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进一步形成。推进消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的美好向往。消费维权的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机制进一步健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深入持续开展,消费维权社会化水平明显提高。商品和服务消费的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持续提高。到2025年,初步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市场监管安全治理体系,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事件和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重特大安全事故。

——强化质量服务,品牌建设能力和技术创新水平进一步提升。质量强市战略深入人心,企业主体作用充分激发,质量诚信体系和质量基础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培育一批品牌形象突出、质量水平一流、具有驻马店特色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知识产权意识明显增强,质量大幅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形成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提升监管效能,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完成,“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市场监管格局进一步完善,形成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系。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以及多元共治等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

(三)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全局。坚持把市场监管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改善市场消费环境,更大释放消费潜力;进一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规则,助力全方位对外开放,不断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依法监管。树牢依法监管理念,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强化法治思维,进一步厘清职能边界、明确权责范围,严格依据法定程序、权限、职责办事,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强化法治约束,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法治保障,推动市场监管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坚持严守底线。遵循“四个最严”要求,确保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严守职责底线,忠实履职担当,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始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守廉政底线,时刻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坚决在廉洁自律上守住底线、筑牢防线、不越红线。

——坚持改革创新。围绕市场监管领域的观念桎梏、体制障碍和瓶颈制约,坚持用改革的观念开路,用创新的思维破题。落实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更新监管理念,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市场监管领域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充分发挥现代科技信息手段在市场监管领域的作用,提升智慧监管能力。

——坚持共治共享。改变部门单打独斗的传统方式,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守法。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充分发挥信用体系约束作用、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行业协会自律作用,鼓励调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监管监督,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市场治理共同体。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1.推进企业准入制度改革。深化“多证合一”改革,动态更新“多证合一”目录。深化“先照后证”改革,认真落实‘双告知’要求,确保登记、审批、监管有效衔接。深化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住所登记承诺改革,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理时限。深化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提高自主申报名称登记转化率。推进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改革,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实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自主申报制。推进企业“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改革,简化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登记手续。深化“企业开办+N项服务”,在已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公章、申领发票、社保登记“一网通办”的基础上,推动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开户等更多事项纳入“一网通办”。实施个体工商户登记智能审批,探索推进企业登记智能审批。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推动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及应用。继续深化“一网通办”,大力推进跨省通办。推进外资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2.进一步降低企业准营制度性成本。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行涉企经营许可“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将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更多地纳入“多证合一”范畴,进一步推动“照后减证”,助力企业“快入准营”,实现“一照一码走天下”。编制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审评。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后置现场审查、“一企一证”等改革措施。扩大食品生产、经营承诺制范围,深入推进食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和经营许可制度改革。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等领域改革。

3.推进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健全强制退出机制,探索开展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工作,促进落后和过剩产能有序退出。探索撤销登记制度,完善企业吊销、注销等规定,规范企业清算与注销程序。优化企业注销“一网通办”平台功能,推广企业注销登记全程网办,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化水平。扩大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对未开业以及无债权债务非上市公司、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注销,降低退出成本,对破产企业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优化破产企业注销材料清单和办理步骤。规范市场主体退出行为,探索建立企业歇业制度。

4.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认真执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优化完善外资企业登记注册流程,简化外资企业准入手续,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完善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体系。健全小微企业名录制度,拓展小微企业名录功能。深化政银合作,搭建非公经济企业融资信息平台,缓解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题。持续深化“个转企”工作,推进小微企业主体提档升级。发挥个体劳动者协会在服务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提升“小个专”党组织覆盖面和组织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二)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进一步把好市场安全关。

1.严把食品安全关。坚持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全面深化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巩固和提升创建成效。深入推进安全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监管责任体系、产品追溯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健全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风险可控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严格把好食品生产加工、销售流通、餐饮服务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关,形成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体系。聚焦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餐饮质量安全提升、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食品“三小”综合治理、食品安全“净网”等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以点带面治理“餐桌污染”。推广“食品经营你我同查”阳光执法行动,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90%以上,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到2025年底,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100%,食品安全管理岗位人员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全面推行先进质量安全管理模式,95%以上的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通过ISO22000等先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食品“三小”和餐饮业全面实施6S标准化管理。深化食品安全抽检制度改革,探索推进食品“抽检分离”,更加注重和鼓励“检管结合”。“十四五”期间,全市食品抽检量不低于4份/千人?年,抽检不合格食品处置率达100%。坚持重典治乱,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消费欺诈和虚假宣传、网络直播售假、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终身禁业、从重处罚等有关规定,加大案件曝光力度,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推动食品安全执法办案质量和数量双提高。

2.严把药品安全关。全面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健全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手段,完善药品安全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机制,深入推进药品安全治理行动,强化药品新生业态监管。深化疫苗流通使用环节专项检查,切实保障疫苗全链条、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突出抓好疫苗储存、运输和预防接种环节的质量监管,及时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做精做细分级分类监管,综合运用许可检查、常规检查、有因检查、飞行检查等手段,继续深化血液制品、特殊药品等高风险产品监管,组织开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中药饮片、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网络销售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等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无菌和植入性、高值耗材类、医用防护类医疗器械等产品专项检查,持续深化儿童化妆品、美白类化妆品等重点产品监管。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危害面大的突出问题,深挖细查案件线索,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提高案件查办震慑力。加强交流与区域合作,促进药品产业创新发展。

3.严把特种设备安全关。大力推行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完善特种设备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提高安全监管智能化水平。以电梯、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等为重点,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追溯体系,健全生产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数据报告制度,实现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全生命周期可追溯。加强特种设备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分析和风险预警的常态化机制。紧盯典型事故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设备的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教育群众筑牢安全理念,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引导多方安全规范使用特种设备,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扎实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油气长输管道、起重机械、电梯等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和“回头看”,强化问题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引入保险等市场化机制,推广电梯按需维保、“物联网+维保”、“保险+服务”模式,持续扩大特种设备保险覆盖面。推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改革,有序引入社会检测力量,加强对检验检测工作的监督检查,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自检工作,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检测和服务能力。

4.严把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关。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对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的产品依法实施强制性认证,凡列入国家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必须依法取得强制性认证方可生产、销售,严禁未获强制性认证的产品进入市场。推动企业建立主要消费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记录重点环节过程信息,实现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可追溯。聚焦质量问题高发多发的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加大对涉及儿童、老年人、孕产妇等特殊群体用品,家用电器、纺织服装、食品用塑料制品、塑料购物袋、农膜、装饰装修材料、头盔、消防产品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健全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强化重大案件调查与召回后续监督工作。实施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提高质量安全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标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除极少数特殊产品外,全面取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由事前准入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建立动态抽查目录,优化抽查技术方法,实施“抽检分离”模式,提高不合格产品发现能力。强化监督抽查后处理,提高监督抽查结果和不合格后处理结果“双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加强抽查不合格信息共享,及时封存不合格产品,严防流入市场。严厉查处质量低劣、违反强制性标准、存在安全风险的产品,遏制质量安全事故。

(三)加大竞争执法力度,进一步改善公平竞争环境。

1.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公示制度,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等考核评价体系,强化部门内部公平竞争审查主体责任。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实施规则,积极有序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扩大公平竞争审查范围,严格例外规定适用条件,进一步细化纳入审查范围的政策措施类别和判断标准。统筹做好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持续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建立重大政策措施部门联合会审机制和政策制定机关内部统一审查机制,加强常态化机制化抽查、督查和公示通报。强化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落实对制定实施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

2.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强反垄断执法,依法查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垄断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将公用事业领域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作为日常执法监管重点,严厉查处水、电、气、暖等行业垄断行为。针对经济发展的新趋势,加强网络市场、分享经济以及高技术领域市场的垄断线索收集,制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和限制竞争、阻碍创新行为。围绕优化环境、保护产权,集中力量开展反不正当竞争联合整治行动,重点解决市场混淆、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等突出问题,查办公布一批典型案件,形成有力震慑和强大声势,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3.加强价格监管执法。落实降费减负政策,持续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突出行政事业性收费、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重点领域违规收费行为治理,为实体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价费环境。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加强水电气暖、教育、医疗、物业、停车等民生重点领域价格行为监管,严肃查处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聚焦社会热点、重要节点,突出抓好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及时处理价格投诉举报,疏解价费矛盾,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线索查办力度,加强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展会等重点区域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做好“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加强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探索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做好维权援助和举报投诉处理工作。

(四)加强市场综合治理,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1.解决线上市场突出问题。坚持系统监管、标本兼治,统筹推进产品和服务、线上和线下、传统经济与新经济市场治理。健全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以食品药品、保健用品、防疫用品、老人儿童用品等社会反映集中的民生商品为重点,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规范线上营销秩序。加强食品药品网络经营行为监管,严格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加强互联网广告监测能力建设,加大互联网广告监测力度,督促互联网平台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严厉查处线上线下药品、医疗服务、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行为。规范网络市场价格行为,引导网络销售、直播带货经营者规范价格标示,严厉打击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行为。

2.加强线上线下市场重点领域监管。抓好防疫物资质量监管,深入开展口罩、防疫服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合同监管,严厉打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持续开展燃煤散烧治理专项行动,取缔非法散煤营销场所和网点,确保实现全市散煤“清零”和禁煤区内燃煤(散煤和洁净型煤)“清零”目标。深化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加强重点地区卷烟打假,抓好违法大户和串码烟整治,开展物流寄递环节集中治理,服务烟草业转型升级。

3.严厉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坚持把打击传销作为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健全传销综合治理机制、执法协作机制、信息技术监控机制、群防群控机制;突出抓好聚集式传销整治,严厉查处网络传销,遏制网络传销蔓延势头;加强对新型传销的监测研判,加强风险预警提示和防范,强化案例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识别和防范传销的能力。

4.加强广告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不断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建立健全广告监测体系、制度、标准,全面提升广告监测水平和效能。聚焦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美容化妆品、金融理财、汽车、房地产、旅游服务、教育培训等重点民生领域,持续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创新监管方式,按照源头防控、常态监测、分级负责、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常态长效的总体要求,构建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治理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施策、协同共治新格局,有效遏制广告违法行为。

(五)深化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推动产业和企业高质量发展。

1.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完善质量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强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落实高质量发展理念,强化质量工作责任。推进我市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共同推进驻马店市打造“质量放心城市”战略框架协议》签约事项落实,树立一批区域和产业质量发展标杆。完善质量激励机制,修订完善《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建立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和个人先进质量管理经验推广长效机制。以产业集聚区、重点产业链、优势和战略性产业、龙头骨干企业为重点,实施质量比对、质量攻关和质量提升率三大工程,组织专家开展质量诊断,努力攻克一批制约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技术。实施企业质量素质提升工程,引导企业建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体系,鼓励大中型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培养一批熟悉应用质量管理工具的企业家。实施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对符合高标准、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进行第三方认证,努力形成一批品质高端、服务优质、信誉过硬、市场公认的品牌群体。推动服务业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方法,公开服务质量信息,实施服务质量承诺。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培育先进质量文化,培养高层次质量人才,推动 “驻马店速度”向“驻马店质量”、“驻马店产品”向“驻马店品牌”转变。

2.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加强知识产权的分析评议、导航预警等基础工作,努力培育更多高价值核心专利、知名品牌。深入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提升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和高校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整合重点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中介服务机构资源,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加快专利信息传播利用。积极推动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奖励工作,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开展国家和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申建工作。积极申建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试点。大力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探索建立财政资金引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银行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产品。推动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建立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实施一批专利导航项目。支持有特色、有潜力的产业集聚区发展商标密集型产业,树立驻马店商标品牌新形象。实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计划,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实施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工程,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3.推进标准体系建设。鼓励支持我市优势企业主动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河南省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围绕满足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加快推进驻马店市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进一步优化地方标准体系。建立地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制度,完善信息反馈渠道,确保有效实施。培育发展团体标准,鼓励制定高于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团体标准,提升核心竞争力。围绕现代农业绿色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发展、现代服务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积极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推动标准化与各领域深度融合。指导企业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积极采用推荐性标准,建立满足企业生产需要的标准体系。规范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管理,全面推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加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搭建标准化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业,全面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和水平。

4.推进计量体系建设。推进民生计量建设,强化涉及人民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和重点民生问题的计量监管,以民用“三表”、医用“三源”、出租车计价器和加油(气)机等为重点,深化计量监管执法。探索计量校准市场和校准机构建设的有效途径,规范计量校准市场,满足市场对量值溯源和校准服务的需要。加强计量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计量人才培训机制,持续提升计量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

5.推进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鼓励企业运用质量认证方式加强质量管理。完善实施生活性服务业认证认可制度,推进标准化诚信化职业化发展。围绕乡村振兴、制造业升级、服务业提质等发展战略,鼓励认证机构为我市优质产品和服务提供高端化、品质化消费需要的认证服务,推动我市产品、服务品牌高端化。深化检验检测行业改革,推进实施“调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范围”、“告知承诺”、“自我声明”和“优化准入服务”等举措。有序推动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加快检测机构市场化改革力度。落实检验检测行业投资建设的负面清单,推进检验检测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集约化和规范化发展。加快建设国家调味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强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监管,切实整治检验检测乱象,确保检验检测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六)创新市场监管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市场治理体系。

1.健全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科学界定各级监管事权和监管职责,统一执法资格和标准,强化上下联动,形成监管系统合力。加强机构内部横向协同,推进业务职能整合,完善各业务领域问题会商、工作协同、监管联动工作机制,发挥综合优势,强化综合治理,实现一个标准管辖、一套程序办案、一支队伍执法、一条热线维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和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统筹部门间、区域间执法协作,明确协查组织、方式和时限,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积极推进社会共治,加快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

2.健全新型监管机制。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优化公示系统软硬件和网络环境,提升公示系统运行管理水平。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积极探索构建企业信用风险评价体系,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实现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风险预判能力和监管效能。完善市场监管部门内涉企信息归集公示机制,确保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涉企信息应归尽归。健全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机制,抓好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进一步推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发挥社会共治力量,让失信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推进信用修复机制建设,完善企业信用修复等信用标准,鼓励企业自我纠错、重塑信用。

3.健全“智慧监管”模式。推动市场监管信息资源的共享利用和以数据共享为基础的业务协同,形成“大平台支撑、大数据慧治、大系统整合、大服务惠民、大监管共治”的市场监管信息化发展新格局。加大对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核心技术在市场监管领域的普及应用,聚焦监管对象形成全生命周期的监管链条,形成应用大数据实现智慧监管新模式。加快与省级“互联网+监管”系统、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无缝对接,加强对苗头性风险和跨行业跨区域性风险的跟踪预警,提升监管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4.健全消费维权机制。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警示,针对新型消费领域的维权热点,加大消费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自我预防风险、依法维权能力。加强消费投诉信息分析,及时发布消费风险报告。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维权,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充分发挥12315热线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全国12315平台作用,及时接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大力推进12315“五进”(进商场、进市场、进超市、进企业、进景区)工作,不断扩大“消费维权服务站”覆盖面,推动“五进”向更多领域和农村地区延伸。大力发展ODR(在线消费纠纷和解)企业,引导民生关切、纠纷易发的重点领域企业加入ODR机制。聚焦重点服务领域消费维权问题,全面推开消费投诉公示,鼓励通过公益诉讼、依法适用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等方式支持消费者维权。完善消费维权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政府、企业、行业协会、网络平台、媒体等多位一体的消费维权格局。开展放心消费环境创建活动,加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示范街区、示范乡村、示范景区、消费维权服务示范站培育力度,打造放心消费城市名片。

(七)加强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1.推动监管法治化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程序,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加大社会评议权重,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健全执法监督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切实解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

2.推动队伍专业化建设。实施市场监管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制定实施市场监管教育培训计划,加快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市场监管队伍。依托现有教育培训资源,分层分线开展监管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应急处置等业务培训;坚持岗位练兵和以案代训,广泛开展技术比武、现场观摩等活动,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加快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实施市场监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选拔打造一批业务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3.推动基层标准化建设。按照市场监管执法重心下移的要求,推动人财物等资源向基层倾斜,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充实基层执法力量,优化基层干部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建立健全尽职免责、失职追责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推动基层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执法装备配备标准,按照填平补齐、适用适宜的原则,合理保障基层装备投入,配备执法记录仪、检验检测设备等先进设备,满足基层现场检查、监督执法、现场取样、快速检测、应急处置等需要。结合实际需要和财力可能,统筹安排基层执法能力建设经费,并通过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予以合理保障。

4.推动市场治理共同体建设。坚持现代治理理念,完善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的市场共治机制。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履行质量管理、营销宣传、售后服务、安全生产等义务。引导非公经济组织加强党建、团建工作,自觉依法依规生产、诚信守法经营。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互律作用,鼓励制定行规行约,服务企业发展、维护行业秩序。加强社会公众、中介机构、新闻媒体等对市场秩序的监督,鼓励广大消费者参与监管监督,构筑全方位市场监管新格局。

5.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环境建设。建立重大事项新闻发布制度,加大科普宣传力度,组织开展权威发布,增强公众的认知度。加强舆情引导力度,有效控制网络舆情,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重大舆情监测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打好舆论基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加强党对市场监管事业的领导,把发展规划作为一项“管长远、打基础”的大事来抓,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实现“十四五”规划提供坚强保证。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加强统筹、加强协调、推动落实,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规划落实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按年度分解和落实工作目标,将规划实施管理所需的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组织开展规划的宣传和解读工作,为规划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统筹规划衔接。要注重工作协调,积极争取各个方面的支持,把相关任务目标纳入本地区发展规划和重大专项行动,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勇于改革,运用创新性思维、改革性举措,创造性地落实好规划任务。要强化责任意识,树立大局观念,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推进规划的实施。

(三)强化督查考核。结合年度工作部署和绩效考核要求,将规划目标任务的核心内容和关键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问效,建立中期评估、总结评估制度,对实施情况及时进行督查考核,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各项规划任务落到实处。



 
地区: 河南 驻马店市
标签: 市场监管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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