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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两增两减”虫口夺粮促丰收行动方案》的通知 (农办农〔2022〕1号)

   2022-02-07 1021
核心提示: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植保防灾减灾在千方百计稳定粮食生产、坚持不懈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两增两减”虫口夺粮促丰收行动,增加统防统治、绿色防控覆盖率,减少病虫危害损失、化学农药使用量。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属地责任,切实抓好各项措施落实。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植保防灾减灾在千方百计稳定粮食生产、坚持不懈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两增两减”虫口夺粮促丰收行动,增加统防统治、绿色防控覆盖率,减少病虫危害损失、化学农药使用量。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属地责任,切实抓好各项措施落实。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2年1月30日

“两增两减”虫口夺粮促丰收行动方案

科学有效防控农作物病虫灾害,保产增收、减损增效,是稳定粮食生产的关键措施。2022年小麦赤霉病、条锈病、水稻“两迁”害虫、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害呈重发态势,直接威胁粮食生产安全。为科学有效防控农作物病虫灾害,实现“虫口夺粮”,推进化学农药减量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趋势分析

据全国农作物病虫害测报网监测和专家会商分析,预计2022年小麦、水稻、玉米、马铃薯等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呈重发态势,全国发生面积21.4亿亩次,比2021年和近5年平均发生面积分别增加13.5%、10.7%,对70%以上的产区构成威胁,需加大防控组织力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重发危害,努力减轻灾害损失。

(一)小麦重大病虫害。预计小麦“三病一虫”发生面积4.5亿亩次。赤霉病在湖北、安徽、江苏、河南和山东南部等长江中下游、江淮、黄淮南部麦区大流行,预计发生面积9000万亩;条锈病在湖北北部、河南南部、甘肃南部、陕西关中和新疆伊犁河谷等局部麦区偏重流行,湖北大部和安徽中西部、河南中北部和山东西南部、四川盆地和甘肃中东部等存在中度以上流行风险,预计发生面积3000万亩;纹枯病在江苏中北部、河南大部、山东西南部、湖北大部等地偏重发生,预计发生面积1.2亿亩;蚜虫在河南、山东、河北、山西等黄淮海麦区偏重至大发生,预计发生面积2.1亿亩次。

(二)水稻重大病虫害。预计水稻“三虫两病”发生面积10.3亿亩次。稻飞虱在南方稻区总体偏重发生,预计发生面积3.1亿亩次,其中褐飞虱在江南、长江中下游和华南东部稻区,白背飞虱在西南东部稻区偏重发生;稻纵卷叶螟在江南、长江下游和华南东部稻区偏重发生,预计发生面积2.2亿亩次;二化螟在江南、长江中游和西南北部稻区偏重发生,预计发生面积2.0亿亩次;水稻纹枯病在江南、华南、长江中下游、西南北部和东北南部稻区偏重发生,预计发生面积2.4亿亩次;稻瘟病在东北冷凉稻区、南方丘陵山区和沿江沿淮稻区中等以上程度发生,感病品种存在重发流行风险,预计发生面积6000万亩次。

(三)玉米重大病虫害。预计玉米“三虫两病”发生面积5.9亿亩次。草地贪夜蛾在西南、华南、江南、长江中下游地区发生代次多、程度偏重,江淮、黄淮、西北、华北局部地区中等偏轻发生,预计发生面积8000万亩次;粘虫总体中等发生,东北、西北、华北和西南局部将出现集中危害,预计发生面积6000万亩次;玉米螟在黄淮海夏玉米产区偏重发生,东北、华北和西南局部地区中等发生,预计发生面积2.6亿亩次;玉米大小斑病在东北、华北、西北、黄淮海和西南等大部地区中等发生,局部偏重发生,预计发生面积1.1亿亩;玉米南方锈病在黄淮海夏玉米产区存在偏重以上流行风险,预计发生面积8000万亩。

此外,马铃薯晚疫病在西南、西北和东北部分地区偏重流行,预计发生面积3000万亩,需实施预防控制面积4000万亩次;草地螟在内蒙古及其周边局部重发,预计发生面积2000万亩次;东亚飞蝗在环渤海湾、华北内涝湖库区可能局部点片高密度发生。

二、思路目标

(一)总体思路。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号文件及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精神,立足重大病虫发生新形势新任务,把“虫口夺粮”作为千方百计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措施,以粮食主产区和病虫害源头区、迁飞流行过渡区、主要发生危害区为重点,加密监测预警、强化统防统治、推进绿色防控、及时应急处置,分作物、分病虫、分区域打好防控攻坚战,坚决遏制重大病虫害暴发危害,切实提高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覆盖率,减少病虫危害损失和化学农药使用量。

(二)行动目标。总体目标:通过实施“两增两减”行动,力争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总体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具体目标:统一组织实施三大粮食作物统防统治面积5亿亩次、覆盖率提高1个百分点,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面积增加1亿亩、覆盖率提高4个百分点;统防统治区病虫危害损失率减少1个百分点、多挽回产量损失20亿—30亿斤,全国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1个百分点、减量2500吨。

三、技术路线

突出主要作物、重大病虫、重点区域,实行“一虫一策、一病一方”,分类指导、协同治理。

(一)小麦重大病虫害防控。突出抓好赤霉病、条锈病、纹枯病、蚜虫“三病一虫”防控。小麦赤霉病突出预防为主。长江流域、江淮、黄淮南部等常发区全面落实扬花期“见花打药”预防控制措施;黄淮中北部、华北等偶发区做到“看天施药”,一旦抽穗扬花期遇连阴雨等适宜病害流行的天气,立即组织喷施对路药剂。要优先选用氰烯菌酯、戊唑醇、丙硫菌唑等药剂及其复配制剂,注重轮换用药、科学用药,提高预防控制效果,降低呕吐毒素污染风险。小麦条锈病突出区域联防。西南、汉水流域等病害冬繁区,强化早春“带药侦查、打点保面”措施,压低菌源基数,减轻当地危害程度,降低向黄淮海传播扩散风险;黄淮海等春季流行区,一旦发现发病中心,及时组织统防统治、应急防治,严防大面积流行危害。小麦纹枯病在江淮黄淮等重点发生区突出抓好小麦返青期达标防治。小麦蚜虫实施综合防治。前期保护利用蚜茧蜂、食蚜蝇等天敌控害作用,穗期突出抓好蚜虫达标防治,黄淮海等常发重发区一旦气候条件适宜、种群数量快速上升,及时组织统防统治、应急防治,严防危害成灾。

(二)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突出抓好水稻“两迁”害虫、二化螟、稻瘟病、纹枯病“三虫两病”防控。水稻“两迁”害虫实施联防联控、分区治理。在推广生态控制、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措施基础上,华南、西南等境外虫源迁入主降区,早稻防治指标从严,减轻当地危害,减少北迁虫源;江南、长江中游强化早、中稻穗期防控,保障水稻生产安全,减少虫源迁出与当地辗转危害;长江中下游、江淮稻区稻飞虱重点“压前控后”、严防穗期突发成灾,稻纵卷叶螟严格达标防治、重点保护“上三叶”(功能叶)。二化螟推行绿色防控和适时用药。大力推广栽培避螟、灌水灭蛹、诱杀成虫压低发生基数,江南、长江中游等常发重发区,抓住卵孵盛期和低龄幼虫期选用高效低风险农药防治,减少蛀茎危害。稻瘟病重在预防、严控流行。采取生物防治和化学防治相结合措施严控苗瘟、叶瘟流行,南方丘陵山区、沿江沿淮和东北常发区狠抓破口抽穗期预防,严防穗瘟流行危害。纹枯病抓好关键时期防控。常发重发区突出抓好水稻分蘖期和拔节期防控,遏制病害水平扩展增加病株、垂直扩展加重危害。

(三)玉米重大病虫害防控。突出抓好草地贪夜蛾、玉米螟、粘虫、大小斑病、南方锈病“三虫两病”防控。草地贪夜蛾继续实施“三区四带”布防。西南华南周年繁殖区、江南江淮迁飞过渡区,夯实边境防线、长江防线,强化灯诱性诱诱杀成虫、生物防治控制卵和低龄幼虫、科学用药控危害措施,层层阻截,压低虫源、延缓北迁;黄淮海等北方重点防范区,筑牢黄河防线、长城防线,监测诱杀成虫,对连片发生区统防统治、零星发生区点杀点治,保障生产安全,减少成虫迁入东北、西北玉米产区。玉米螟实施综合防控。大力推行秸秆粉碎还田、放蜂治螟、生物防治等措施,东北、黄淮海部分重发或危害上升区,突出抓好大喇叭口期药剂防治。粘虫及时处置高密度发生区。东北、西北和黄淮海等可能出现集中危害地区,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对高密度点片实施集中统一防治,严防局部暴发成灾。大小斑病采取农艺和药剂防治相结合措施。注重科学施肥用水,东北、华北、黄淮等常发区,大喇叭口期结合玉米螟等其他病虫害防控喷施对路药剂,降低后期重发风险。南方锈病预防为主控流行。以黄淮海夏玉米产区为重点,加强监测预警,一旦发现流行势头,立即结合常年大喇叭口期至抽雄期实施的“一防双减”、“一喷多效”等,喷施药剂预防,严控大面积流行危害。

(四)果菜茶等绿色防控。在果菜茶等经济作物优势区,综合“替、精、统、综”化学农药减量增效技术,集成推广一批以生态区域为单元、作物生长全程为主线,经济实用、简便有效、农民乐意接受的绿色防控技术模式,促进绿色防控措施推广应用,大幅增加绿色防控实施面积。

四、重点任务

围绕“两增两减”目标,凝心聚力、环环紧扣,切实落实好以下三项重点任务。

(一)强化大区联合监测。按照“一体化监测、一盘棋调度、一张图指挥”要求,贯彻落实《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预报管理办法》,在粮食主产区和病虫害源头区、迁飞流行过渡区、主要发生危害区,加密布设田间监测站点,增配自动化、智能化设施设备,完善病虫监测调查与数据网络填报制度,发生防控关键时期,严格执行一周一报制度和新发突发虫情当天即报制度。密切跟踪、全面掌握发生消长动态,及时会商分析、准确发布预报预警信息,明确防控重点对象、关键区域和最佳时间,科学指导防控行动。切实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防控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上下互联、横向贯通,提高信息传输的时效性、利用的共享性。

(二)大力推进统防统治。发挥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引导作用,加大地方财政支持,扶持发展一批装备精良、技术先进、管理规范,防治服务面积万亩以上的专业化防治组织,发挥其防病治虫主力军作用和示范带动作用,统一组织实施统防统治5亿亩次,其中赤霉病、条锈病等小麦重大病虫2.5亿亩次,稻飞虱、稻纵卷叶螟、稻瘟病等水稻重大病虫2亿亩次,草地贪夜蛾、粘虫等玉米重大病虫5000万亩,力争重点区域、关键环节统防统治全覆盖,切实提高防控效率和效果。按照三大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50%以上的标准,继续建设一批“统防统治百强县”。同时,加快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集成推广一批不同区域、不同作物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模式,着力提高防控组织化程度和科学化水平。粮食作物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实现统防统治全覆盖。

(三)大力推进绿色防控。实施绿色防控“双百”建设活动,继续在粮食主产区和重要农产品优势区,按照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60%以上的标准,建设100个绿色防控整建制推进县。省部联动,以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等生态保护重点区域,以及种植业“三品一标”基地等为重点,分区域、分作物建立100个绿色防控示范推广基地,加快生态控制、理化诱控、生物防治、高效低风险农药等绿色防控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以“双百”建设活动为引领,层层开展绿色防控示范和技术培训,普及绿色防控、科学安全用药知识技能,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绿色防控的良好氛围,促进大面积推广应用,稳步提升绿色防控覆盖率。同时,继续抓好豇豆、韭菜、芹菜“三棵菜”等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进一步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将重大病虫害防控纳入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内容,按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政府主导、属地负责等相关规定,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及早安排部署,强化督促指导,确保“两增两减”虫口夺粮促丰收行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体系建设。落实农业农村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农人发〔2022〕1号)有关要求,按照“县有机构乡有人”的目标,加强基层植保体系建设,配齐配强专业人员,确保病虫害监测防控活有人干、事有人管。

(三)强化指导服务。及时印发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方案和指导意见,层层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制,防控关键时期组派精干力量深入生产一线,举办现场培训,面对面、手把手指导农民开展防治,确保防控技术落到实处。

(四)强化资金支持。根据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发生和防控需要,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及早安排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支持各地开展相关监测和防控工作。各地要增加地方财政投入,确保监测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五)强化宣传引导。加强信息报送,做到对上有信息、对外有声音、对下有通报。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大力宣传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为工作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行动安排

(一)制定行动方案。1月份,制定印发《“两增两减”虫口夺粮促丰收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技术路线和工作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部门2月底以前,细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二)及时动员部署。3月中旬、4月上旬、7月下旬,分别召开全国“两增两减”虫口夺粮促丰收行动视频会、小麦赤霉病等夏粮作物重大病虫防控现场会、全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及秋粮作物重大病虫防控现场会,分阶段、分作物、分区域动员安排防控工作。

(三)准确会商趋势。3月下旬、4月中旬、5月上旬、7月中旬,分别召开小麦中后期重大病虫、夏蝗、早稻重大病虫、秋粮作物重大病虫发生趋势会商会,组织专家全面分析蝗虫和小麦、水稻、玉米、马铃薯等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发生形势,准确发布预报预警信息。

(四)严格信息报送。3—6月对小麦重大病虫、4—9月对草地贪夜蛾、6—9月对水稻重大病虫、6—8月对蝗虫发生防控信息实行“一周一报”制度,同时执行新发突发重大病虫害当天即报制度,及时掌握发生防治动态。

(五)加强调研指导。3月中旬至5月中旬、8月中旬至10月中旬,建立分片包干联系制度,分别组派工作组,采取日常联系和关键时期现场指导相结合形式,及时调度夏粮、秋粮重大病虫发生和防控进展,督促并协助各地落实防控措施。同时,适时开展绿色防控和安全用药巡回指导和专项调研,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重大病虫统防统治实施计划表

附件

重大病虫统防统治实施计划表

单位:万亩次

序号 省份 小麦“三病一虫”防治任务 水稻“三虫两病”防治任务 玉米“三虫两病”防治任务 合计
1 天 津 50   20 70
2 河 北 1800   375 2175
3 山 西 380   200 580
4 内蒙古     500 500
5 辽 宁   400 310 710
6 吉 林   500 500 1000
7 黑龙江   2000 1000 3000
8 上 海   80   80
9 江 苏 3100 2000 25 5125
10 浙 江   420 5 425
11 安 徽 4100 2200 75 6375
12 福 建   300 5 305
13 江 西   2500 5 2505
14 山 东 4600   500 5100
15 河 南 7100 100 500 7700
16 湖 北 1100 2000 85 3185
17 湖 南   3200 45 3245
18 广 东   1000 15 1015
19 广 西   1300 65 1365
20 海 南   100   100
21 重 庆   300 50 350
22 四 川 380 1000 150 1530
23 贵 州 100 300 60 460
24 云 南 130 300 260 690
25 陕 西 1000   100 1100
26 甘 肃 500   50 550
27 青 海 50     50
28 宁 夏 50   25 75
29 新 疆 560   75 635
总计 25000 20000 5000 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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