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粮食局),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新时代粮食流通工作新形势新要求,为切实提高粮食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发挥统计工作在服务粮食宏观调控中的重要作用,依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等3项制度的通知》(国粮粮规〔2021〕250号)精神,结合全省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实际,《青海省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和《青海省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实施细则》已修订完成。经省统计局审核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doc1.青海省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实施细则
2.青海省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
青海省粮食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