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滩羊免费吃
世界食品网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2022-01-18 267
核心提示: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十四五”规划

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现将《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3月30日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十四五”规划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物资储备是有效应对突发事件、防范重大风险的重要物质基础。为加快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高质量发展,确保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

(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扛稳安全重任,加快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聚焦聚力高质量发展,不断健全粮食安全和物资储备保障体系,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基础性贡献。

——粮食安全责任进一步压实。认真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全面压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有效形成省市县三级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2016年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国考以来,我省连续四年获得“优秀”。

——粮食储备体系进一步健全。持续深化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完善轮换机制和管理制度,优化储备布局和品种结构,创新订单早稻全覆盖和省内订单余缺调剂等政策,全省地方储备粮规模从277.5万吨增加到540万吨,晚稻储备比例达到30%以上,成品粮储备增加到20万吨,储备食用植物油5万吨。切实加强储备安全管理,着力提升仓储管理水平,“星级粮库”达到139个,构筑了具有“浙江特色”的粮食储备体系。

——粮食产业活力进一步释放。创新推进粮食“五优联动”试点和提质扩面,优质晚稻订单面积达到35万亩、产量达到16万吨,“湖州模式”等经验在全国得到示范推广。粮食产业经济加快发展,全省优质粮食工程项目总投资12.78亿元,培育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16家、“中国好粮油”产品4个、“浙江好粮油”产品20个,2020年粮食产业经济工业总产值达到731亿元。

——粮食流通能力进一步增强。稳定省内粮源,全省五年累计收购粮食821万吨,其中订单收购577万吨。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建立省外粮源基地近500万亩,每年从省外净调入粮食1350万吨、净进口粮食350万吨,粮食批发市场年交易量达到900多万吨,确保了全省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加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健全国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保护清单管理制度,完好储备仓容达到690万吨。

——粮食保供能力进一步提升。健全省内粮食经营主体应急协作、央地储备协同联动、粮食应急运输对接沟通等机制,全省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达到2126家,粮食(稻麦)日应急加工能力达到2.1万吨,“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达到215家,“放心粮油”供应店达到1184个,应急保障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经受住了考验。

——物资储备基础进一步夯实。2018年机构改革赋予粮食系统物资储备职能后,不断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充实储备、新建设施,初步建立了物资储备体系。全省救灾物资储备价值从3000万元增至1.4亿元,物资库仓储面积从3万平方米增至8万平方米,在应对“利奇马”超强台风、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发挥了“总后勤”作用。

——行业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制定实施《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修订《浙江省省级重要商品应急储备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依法管粮管储体系进一步健全。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创新实施粮食质量安全风险关口前移田间监测待收获粮食,严格超标粮食收购处置闭环管控,确保了超标粮食不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保证了储备粮质量安全,推动了节粮减损。加快行业数字化转型,启动“浙江粮仓”数字平台建设,全省100个“智慧粮库”基本建成。

——人才和科技支撑进一步加强。大力实施“人才兴粮”工程,校地合作培养储检专业本科生379名,通过培训鉴定粮油仓储管理员和农产品食品检验员2065人、技师118人。大力推进“科技兴粮”,低温储粮、横向通风、富氮气调等绿色储粮技术创新成为全国行业标杆,国家粮食产业(柔性智能碾米装备)技术创新中心落地衢州,全省首家粮食机械产业研究院在台州成立。

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中还存在不少短板和弱项,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粮食供应链不够顺畅,产购储加销衔接融合不够,保供稳市能力有待加强;粮食产业发展质量不高,“五优联动”推进不平衡,优质粮油产品供给不足;物资储备体系尚未健全,粮食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尚有短板,应急保障能力还相对较弱;粮食物资队伍建设与改革创新走在前列要求不相适应,人才、科技和数字化支撑不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这些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改进和解决。

(二)发展环境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逆全球化趋势加剧,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在人口增长、极端天气和国际游资炒作下,国际粮食市场波动加剧,供应链、物流链存在中断风险,全球粮食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我国粮食市场和国际市场的联结程度日趋紧密,国际风险向国内传导的可能性和程度明显增加,迫切需要增强粮食产业链条韧性。尤其是,大豆年进口量突破1亿吨,进口依存度过高、来源地集中,国内植物油和饲料用粮供应潜在风险较大。国内粮食虽然连年丰收、库存充裕,但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粮食供求将长期处于紧平衡态势。种粮比较收益偏低,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地区性、结构性不平衡现象更加突出,粮食消费需求刚性增长,粮食稳产增产和调控难度进一步加大。

未来五年是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重要性的凸显期,是“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重要机遇期,是粮食和物资储备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攻坚期。我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迎来许多新的机遇,构建新发展格局将促进粮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将持续推动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数字化改革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新动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深入实施赋予新的历史机遇。同时,浙江作为净流入人口大省和全国第二大粮食主销区,生产资源紧缺的趋势难以逆转,稳定粮食生产难度不断加大,粮食消费主要依靠国内外市场的状况将长期不会改变。全球化逆流加大了粮食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新冠肺炎疫情、非洲猪瘟、超强台风、流域性洪水等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频发对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能力带来新的挑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增加绿色优质、营养健康的粮食供给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面对新机遇、新挑战,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机遇意识、争先意识,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以工作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牢牢把住粮食安全和物资储备应急保障主动权,开创粮食和物资储备新局面。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的重要指示及省委第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坚决扛起“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政治担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强化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以数字化改革为总抓手,完善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体制机制,健全粮食产购储加销体系,提升仓储物流现代化水平,着力增强牵引力、调控力、保障力、支撑力,加快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浙江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保障体系,争当改革创新探路者、高质量发展领跑者和安全保障守护者,争创粮食和物资储备现代化先行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聚焦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核心职能,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实现防风险、稳市场、守底线、保安全、促发展相统一。

——坚持创新驱动、数字赋能。积极发挥数字化改革支撑引领作用,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实践创新,激发粮食和物资储备高质量发展的新活力新动能。坚持资源节约、绿色循环,建立健全集约高效可持续的长效发展机制。

——坚持系统观念、开放融合。树立大粮食、大储备和大统筹、大融合的理念,把握好“多”与“少”、“质”与“量”、生产与流通、当前与长远、政府与市场、国内与国外“六对关系”,加强前瞻性思考、战略性布局、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粮食和物资储备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多元主体活力,提高各类要素使用效率。更好发挥政府宏观调控、政策扶持、监管服务、稳定预期作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主要目标

着力实施粮食供应链安全“255”工程、优质粮食工程、物资储备设施提升工程、“浙江粮仓”数字化工程“四大工程”,提升粮食收储能力、应急保障能力、行业监管能力、人才科技支撑能力“四大能力”,到2025年,基本建成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浙江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保障体系,形成一批具有浙江辨识度的突破性、标志性发展成果。

——粮食储备体系更完备。粮食储备规模、布局和结构全面优化,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更趋完善、更有效率、更加规范,多元储备体系基本形成。全省地方政府储备粮达到600万吨以上,储备食用油达到5万吨以上,力争社会责任储备达到40万吨。完好储备仓容达到800万吨以上。

——粮食供应链更安全。粮食收购政策更加完善,省内地方储备粮补库粮源更加稳定,省外粮食调运和进口通道衔接更为高效,由长三角地区、中部产粮区和东北产粮区构成的多层次省外粮源供给保障圈基本形成,全省粮食批发市场交易量达到1000万吨。粮食应急管理体系和军粮供应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粮食应急供应网点数量达到2200个以上,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粮食产业链、供应链基本形成。

——粮食产业发展更高质量。优质粮食工程建设成效进一步显现,“五优联动”全面推广,粮食优质品率大幅度提升,实现农民种好粮、卖好价,居民对优质粮油产品消费的需求得到更好满足。到2025年,全省粮食产业经济工业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年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以上的骨干企业1家、10亿元以上的骨干企业达到20家,“中国好粮油”产品数量达到10个以上,“浙江好粮油”产品数量达到80个以上。

——物资储备管理更规范。全省统一高效的物资储备管理体系基本建立,法规制度更加健全,储备规模数量、区域布局更加合理,多方合作、多元化储备模式基本形成;储备管理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统一管理和归口统计系统全面建成。猪肉储备满足全省10天左右消费量。建立能源安全储备基础,储备规模符合国家要求和省内需求。

——基础设施布局更完善。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备的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物流设施新格局基本形成,智能化和数字化水平明显提升。新建高标准粮食储备仓容100万吨以上。省市县三级高标准综合性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基本完成,全省仓储总面积达到16万平方米以上。

——人才科技支撑更有力。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主体培育、创新平台打造取得积极成效,绿色储粮等先进适用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全省粮食物资专业人才总数增加10%,中级职称以上专业人才达到2400人,高级工、技师及高级技师达到3800人。科技研发投入资金大幅度提升,形成一批有代表性的科技新成果。

——行业治理更高效。“浙江粮仓”数字化应用覆盖全省,整体智治水平进一步提高。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的新型监管体系基本形成。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不断加强,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基本建成,库存粮食总体质量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

表1  “十四五”时期粮食和物资储备高质量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类别 指    标 2020年 2025年 属性
1 安全保障 粮食应急加工能力(万吨/日) 2.1 2.4 约束性
2 粮食应急保障中心数量(个) 80 预期性
3 综合性应急物资储备库数量(个) 45 95 预期性
4 政府粮食储备规模(万吨) 540 600 约束性
5 政府储备粮中晚稻比例(%) 30 ≥40 约束性
6 绿色 低温准低温仓容(万吨) 300 480 预期性
7   绿色储粮比例(%) 40 ≥60 预期性
8 发展 三星级以上粮库数量(个) 79 90 预期性
9 创新 “五优联动”实施规模(万亩) 35 100 预期性
10   晚稻订单分品种分仓收储比例(%) 20 ≥80 约束性
11 驱动 科技项目数量(个) 38 80 预期性
12   “浙江粮仓”覆盖率(%) 100 预期性
13 创新 综合性应急物资储备库信息化覆盖率(%) 5 100 预期性
 
14 驱动 粮食物资专业人才(中级职称及高级工以上)数量(人) 5776 6200 预期性
15 节粮减损 规模以上企业大米出品率(%) ≥65 预期性
16 粮食储存自然损耗(%) ≤0.2 预期性

三、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

以改革完善粮食储备体制机制为重点,健全粮食收储制度,严格储备安全管理,构建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功能互补、协同高效的新格局。

(一)深化完善粮食收储制度。发挥政策性收购“守底线、稳预期”作用,完善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探索油菜籽价格保护机制,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完善政府订单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奖励政策和管理制度,探索分品种定价、分品种奖励。大力推进分品种收储,提升订单粮食收储优质品率,引导和促进“五优联动”。实行省内带订单奖励余缺调剂制度,鼓励跨地区建立储备粮订单收购基地。加强政策性收购和市场化收购的协同联动,更好发挥市场在粮食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和鼓励多元主体建设优质粮源基地,开展订单收购,形成主体多元、渠道多样、优粮优价、竞争有序的市场化收购新格局。完善超标粮食收购政策,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指标的粮食实行定点收购、专仓储存、定向处置、闭环管理。

(二)优化政府储备结构与布局。健全政府储备规模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地方储备粮油计划足额到位,按要求适时充实食用油、成品粮及小包装粮油储备。按照“优储适需、储为所用”原则,优化储备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全省政府储备口粮比例不低于70%,市、县(市、区)储备逐步将晚稻比例提高至40%以上。根据省内养殖等产业发展需要,适当增加玉米、大豆等品种储备,增强饲料和食用油原料保障能力。健全央地合作协同机制,加强储备粮轮换吞吐协调联动。积极争取扩大国家政策性粮食在浙承储规模。

(三)构建多元储备体系。严格粮食经营企业必要库存量制度。按照总量合理、渐进到位、政策引导、压实责任原则,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和责任义务,建立规模以上大米、面粉和食用油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制度。支持粮食批发市场配套建设仓储设施或利用闲置国有粮库提升市场经营户储粮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社会化储粮,出台激励政策和措施,推进机关、学校、医院和大中型企业等单位食堂储粮,推广应用节粮减损、绿色智能储粮新装具,科学引导城乡居民储粮,形成浙江特色社会化储粮模式。

(四)严格储备安全管理。强化政府储备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一符三专四落实”制度,制定完善政府储备承储库点选定、储备粮轮换、损溢管理等规章制度,以数字化改革促进业务流程规范化、基础管理精细化、账表卡簿标准化,守住政府储备“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运作合规”的底线。研究推进全省地方储备粮库存统筹动态平衡管理模式,确保全省储备库存常年不低于70%。深入推进“星级粮库”创建,推广省储备粮管理公司“四化粮库”、温州“网格化”管理、湖州“6T”管理等模式,学习借鉴中储粮单仓成本核算做法,打造具有浙江辨识度的粮食仓储管理特色品牌。

四、大力实施“255”工程,强化粮食保供稳市能力

培育调控载体抓手,完善产销合作机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建成“链条优化、衔接顺畅、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产购储加销”体系,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一)强化市场流通和调控。完善粮食“产购储加销”协同保障机制,强化全链条流通能力提升,强化全链条数字化赋能,推动各环节优化升级、有机衔接、提质增效。加快舟山国际粮油产业园区、杭州粮油物流中心、衢州东方粮食电商产业园、农发集团农产品物流中心等提档升级发展。实施粮食批发市场改造提升工程,将批发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公益性设施加大支持力度,实现设区市均有一个功能齐全、设施完备、具有一定规模的粮食批发市场。拓展粮食园区、批发市场的交易、物流、金融、信息服务等功能,建立浙江好粮油网上交易体系,研究发布稻米等主要品种交易价格指数,更好发挥产销衔接、保障供应的作用。推进放心粮油示范县建设,完善城乡“放心粮油”加工配送供应网络,畅通供应微循环。强化调控政策储备、粮源渠道储备、应急运力储备,完善央地协作和长三角区域协同联动机制,不断丰富调控“工具箱”,增强市场调控韧性。

(二)深化区域产销合作机制。统筹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构建“双循环”格局下的粮食产销合作新机制。着力加强与长三角区域及江西等周边省份全方位、全环节、全要素的深度合作,积极发展与河南、山东等优质小麦主产区合作,巩固与东北三省的优质水稻、玉米产销合作关系,建立紧密稳固的省外粮源基地和供应渠道。制定完善产销合作扶持政策,发展订单基地、异地储备等合作模式,建立紧密的粮源基地和稳定的供应渠道。支持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与省外粮食交易中心建立产销合作联盟体系,开展跨省联动交易。不断优化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省外企业在浙江建立粮食“储加销”基地。对省外粮食企业在我省投资享受省内企业同等政策待遇,并在用地、用电等方面参照省内优惠政策给予支持。依托宁波-舟山港、“义新欧”中欧班列,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合作,拓宽进口粮源渠道。

专栏1  粮食供应链安全“255”工程
 
全省遴选20家粮食批发市场、50家粮食流通骨干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并纳入省政府粮油调控和应急保障体系,通过统一授牌、任务引领、重点扶持、加强指导,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建立500万亩粮源稳定、运输便捷、供应及时的省外粮源基地。加快建设紧密连接粮食主产区、国内外主要粮食市场的物流通道,解决粮食流通瓶颈制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闲置国有粮食仓库改造为公共仓,为市场经营户提供便利,实现区域资源共享。

(三)健全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实施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提升行动,提升粮食应急加工、运输、配送能力,优化应急供应网点布局,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备、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有效统筹现有应急设施资源,改造建设一批平时服务、急时应急的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形成省市县三级逐级保障、层级响应的粮食应急保障机制。推动大型粮油加工企业向温州、台州等沿海地区及粮食市场易波动地区布局,建立长三角区域粮食应急运输联动机制。加快军民融合军粮供应工程建设,完善军粮统筹采购机制,全面提升应急应战保障能力。构建新型粮食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健全涵盖粮食生产、流通、储备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统计制度,建立全省统一的粮食市场数量、质量、价格监测平台和应急指挥调度平台。组建分析师和基层信息员团队,完善分析会商、数据整合、信息发布工作机制。按照“最小颗粒度”要求,科学研析应急场景,优化粮食应急预案和保供稳市方案,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以工作的确定性应对粮食市场的不确定性。

专栏2  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提升行动
 
以国有粮库、粮食批发市场、粮食流通骨干企业为载体,通过资源整合、适度改建、适时新建等多种方式,在浙东(宁波、绍兴、舟山)、浙南(温州、台州、丽水)、浙西(金华、衢州)、浙北(杭嘉湖)建设若干个集粮油储备、粮油加工、主食加工、物流配送、网点供应、应急指挥调度等功能于一体的省级粮食应急保障中心。每个市、县(市、区)建设1个粮食应急保障中心,重点加强粮食加工、中转配送、仓储应急能力建设。

五、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加快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数量质量并重,突出抓好“三链协同”“五优联动”和“六大行动”,打造优质粮食工程升级版,加快建设与我省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进一步筑牢粮食安全的产业基础。

专栏3  优质粮食工程“六大行动”
 
以开展粮食绿色仓储提升、品种品质品牌提升、质量追溯提升、机械装备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提升、节约减损健康消费提升“六大行动”为重点,延伸粮食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推进“产购储加销”有机衔接,健全粮食产后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着力培育骨干企业。实施粮食行业名企、名牌、名家“三名工程”,在粮食加工、流通、粮机制造等行业分层培育一批具有行业竞争力和带动力的粮食骨干企业,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知名粮食产品品牌,建设具有现代营销理念和丰富管理经验的粮食企业优秀管理团队。鼓励骨干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各类市场主体结成产业联盟,形成一批上下游发展关联性、互补性强的粮油集群产业。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分类指导与重点扶持、整合资源与优化机制相结合,积极推动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地。

(二)全面实施“五优联动”。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组织粮食骨干企业全面参与实施优粮优产、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优加和优粮优销“五优联动”,促进产销两端有效对接,打造具有浙江辨识度的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重要窗口”。持续放大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建设成效,强化典型示范引领,大力推广“湖州模式”和省储备粮公司分品种分仓收储、嘉善信用订单等经验。坚持储优适需、储为所用、分类收储原则,推进“五优联动”全覆盖,提高绿色、优质粮食产品供给能力。到2025年,全省“五优联动”优质稻谷订单面积力争达到100万亩以上,收储数量达到50万吨以上,地产品牌优质大米加工量达到30万吨以上。推进品种品质品牌提升行动,打造“浙江好粮油”公用品牌+N个区域公用品牌+N个企业品牌的特色粮油品牌矩阵,开展好粮油产品评选、展示、推介活动,提高浙江粮油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专栏4  “五优联动”湖州模式——合作收粮,共享储粮
 
依托粮食储备资源,完善“加工企业+国有粮库+农户+价格保险”运营模式,实现“合作收粮,共享储粮”。健全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建立产业联盟,规范“湖州好粮油”标准,构建全程低温冷链设施体系,打造综合服务大数据共享平台,成立“五优联动”粮食产业研究院,健全财政金融支持政策,打造一批示范项目。

(三)不断创新产业业态。依托粮食骨干企业、物流园区等载体,充分发挥粮食加工转化的引擎作用,构建骨干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分工协同、多种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联动的产业集聚发展格局。积极推进粮食产业建链、补链、强链,推动粮食加工产业从能量提供型向营养导向型转变,引导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功能提升,发展壮大“宁波汤团”“绍兴黄酒”“台州仓储设备”“常山山茶油”“诸暨粮机”等传统特色产业集群。推动主食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方便食品、速冻食品,推广“中央厨房+物流终端”“中央厨房+快餐门店”“健康数据+营养配餐+私人订制”等新型业态。着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宣传培育“湖州好大米”“青田稻鱼米”“浙南籼米”“温州米粉”等区域特色产品,发展专用粉、全麦粉和专用米、糙米等新型营养健康食品,扶持发展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未来粮食产业,推进浙江特色粮油产业迈向中高端。

专栏5  粮食产业集聚区
 
突出浙江粮食产业特色,发挥浙江在收储模式、数字经济、民营经济、仓储物流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产业集聚。一是浙北板块,包括杭州市、湖州市、嘉兴市,重点发展粮油加工、主食产业、食品工业等;二是沿海板块,包括宁波市、温州市、舟山市、台州市,重点发展临港粮油加工、进出口贸易、粮食转化与精深加工、粮食仓储专用设备和质量检验仪器制造等,拓展进口粮油贸易、中转、储存业务;三是浙中浙西板块,包括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丽水市,重点发展酿造业、粮食加工机械制造、主食产业与传统食品工业、特色油料产业等。进一步形成以舟山油脂加工、嘉兴饲料加工、杭州食品加工、绍兴黄酒加工、台州粮机制造、温州米粉加工等为代表的六大传统特色产业集群(图1所示),提升舟山国际粮油产业园区作为我国东部沿海重要的进口粮食集散中心和油脂加工贸易基地的地位。

 (四)大力推进节粮减损。开展粮食节约减损健康消费提升行动,建立多部门联动、多主体互动、多环节施策的产后减损治理机制,加强收储、运输、加工等重点环节的损失治理,降低粮食流通全链条损失损耗。推广运用粮食仓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大力发展低温冷链、集装箱多式联运。探索集约储粮新模式,共建共享粮食“公共仓”。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的“五代”功能,推动绿色智能米桶等新型家庭储粮装具广泛应用。强化标准引导,鼓励适度加工、深度加工、综合利用加工,提高加工出品率,加强稻壳米糠、麦麸胚芽、油料饼粕等副产品及废弃物综合、全值、梯次利用。加强余杭“四无粮仓”等国家级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大力开展“节约一粒粮行动”“光盘行动”等爱粮节粮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爱粮节粮意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总结推广节粮减损典型模式案例,逐步转变追求口粮“亮、白、精”的消费习惯,形成科学消费、健康消费、文明消费的良好风尚。

六、加强物资储备保障,增强抵御重大风险能力

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增品种、扩规模、优布局、建设施、提功能,提升物资储备保障能力。

(一)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立足大应急、大储备、大统筹,建立健全省市县分级负责、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区域统筹、协同保障的救灾物资储备体制。完善全省统一的救灾物资储备数字化平台,健全救灾物资储存、管理、调拨和使用的部门联动保障机制,完善物资紧急生产、政府采购调剂使用和征用补偿等制度,构建政府储备、商业储备、企业储备、产能储备相结合的多元储备格局。

(二)强化救灾物资储备保障能力。以省级储备为核心,市县储备为基础,按照浙江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十四五”规划要求落实区域内救灾物资储备,满足应急抢险救援和受灾群众安置需要。多灾易灾及人口密集地区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增加救灾物资储备规模。

(三)提升救灾物资储备应急水平。加强物资储备地方性法律法规建设,不断完善救灾物资购置、保管、轮换、报废等日常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推动长三角地区物资储备保障一体化发展,建立规划对接、平台共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应急共保的长效机制。强化区域联动保障机制,建立与大型物资生产企业、物流企业、社会救援机构长期战略合作。加强公共宣传,引导社会舆论,提高物资储备应急保障动员能力。

(四)加强重要商品管理。建立形成上下相对统一、部门相互协同的“肉、棉、糖”等重要商品储备管理体制。加强重要商品储备统一管理和归口统计,适时扩充储备规模。完善政府储备和商业代储相结合的储备模式,开展多样化品种储备试点,探索创新轮换模式。修订完善重要商品储备管理和应急投放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探索“肉、棉、糖”生产能力储备和应急物流体系建设,提升重要商品市场应急保供能力。

(五)加强能源安全实物储备。根据全省能源储备规划、计划,推进政府能源实物储备,加强政府投资的能源储备设施建设和管理,提升全省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浙江自贸试验区石油储备模式创新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

七、畅通“双循环”物流通道,提升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

以整体优化协同融合为导向,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优化设施资源配置,建设集约高效、经济适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仓储物流基础设施体系。

(一)加快粮食现代物流通道建设。充分发挥我省区位优势,依托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宁波舟山港海铁联运、“义新欧”中欧班列、“两河一江”(京杭运河、杭甬运河和钱塘江)等物流通道,加强粮食运输物流节点建设,打通江海河联运、公铁水联运通道。发挥舟山国际粮油产业园区进口粮食中转集散枢纽作用,完善宁波、台州、温州、嘉兴等沿海港口的粮食中转基础设施,发展多式联运成套技术装备,推进散粮集装箱海铁联运、铁公水多式联运。加快培育资源整合能力强、运营模式先进、区域辐射带动作用大的粮食现代物流(产业)园区,鼓励第三方物流机构参与粮食流通,构建通道支撑、枢纽引领、衔接配套、便捷高效的粮食物流骨干网络。到2025年,基本形成接轨国际市场、物流通道顺畅、服务功能完备、集散辐射力强的粮食现代物流体系。

专栏6  舟山国际粮油产业园区升级工程
 
发挥舟山进口粮油接卸减载中转优势,建设国家级粮食物流枢纽,发展水水中转、散改集等中转业务。推动中储粮集团浙江分公司、浙江省舟山储备中转粮库、舟山市本级、舟山良海粮油有限公司、瑞泰粮油有限公司和舟山轮驳公司等6家主体建设粮食仓储物流、粮油加工生产线、码头配套和基础设施升级配套等10个项目建设,总投资约25.6亿元,建设仓容89.3万吨,园区仓容达到200万吨;发展公海铁多式联运,吞吐能力达到4000万吨/年。积极争取保税仓和期货交割库,创新非关税粮食进口以港口存放的方式开展现货交易,打造进口粮食保税储存中转加工基地。积极引入大型粮食精深加工企业,逐步形成临港大豆油脂精炼加工、玉米淀粉和玉米胚芽油加工布局,园区加工能力超过300万吨/年。

(二)加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以布局优化、设施完善、功能提升为导向,根据不同地区的粮食生产能力、储备规模和流通需求等,科学统筹粮食仓储设施新建扩建和功能提升。按照与粮食收储任务相匹配的原则,仓容不足的市县加快建设储备粮库。进一步优化省级储备粮食布局,在浙南选址建设省级储备粮库,推进省舟山储备中转粮库扩建。鼓励高标准粮仓建设和功能提升,从绿色储粮、低温准低温储粮、智能仓储、节能环保、高效进出仓等方面提升仓储设施现代化水平。改造或新建功能型粮食仓储设施,满足分品种分仓、公共仓和成品粮等不同粮食收储需求。完成杭州市仁和粮食储备库、浙西南(丽水)粮食物资仓储物流园区、德清国家粮食储备库中仓区适应性改造、浙粮集团长三角一体化粮食物流中转基地等重点建设项目,到2025年,各市、县(市、区)均有一个现代化的中心粮库。强化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鼓励地方政府和企业建立健全仓储物流设施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专栏7  绿色仓储提升行动
 
利用现代粮仓建设技术和物流配套技术,积极推进低温准低温储粮、充氮气调储粮、仓顶光伏发电等绿色储粮技术应用,提高绿色储粮比例;利用新型辐射隔热材料和复合保湿材料,对中心粮库现有仓房硬件进行气密性、隔热性提升改造,并配套控温工艺,达到低温准低温储粮技术要求。到2025年末,基本完成老旧仓房提升改造,满足“五优联动”优粮优储需要。

表2  浙江省“十四五”期间绿色仓储提升行动(改造部分)

序号 地区 主要内容 投资额
(亿元)
低温、准低温原粮仓容
(万吨)
低温、准低
温成品
粮仓容
(万吨)
烘干能力
(吨/日)
富氮气调
仓容
(万吨)
仓顶光伏发电装机量
(兆瓦)
合计 138.08 10.03 400 87.91 7.58 15.31
1 杭州市 0.77 3.66   5.88   0.42
2 宁波市 8.7 1   8.7   2.1
3 温州市 9.01 1.01   3.55 1.16 5.63
4 湖州市 6.25     8   0.35
5 嘉兴市 17.64 0.98 400 11.93   0.87
6 绍兴市 2.58 0   4.57   0.49
7 金华市            
8 衢州市 13.32 1.61   13.32 1 2.14
9 舟山市 4.4         0.04
10 台州市 1.53 0.77   1.62   0.11
11 丽水市 8 1   6 3 2
12 省储备粮公司 65.88     24.34 2.42 1.16

(三)推进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采用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加快统筹推进综合性应急物资仓储设施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至少都建成一个与本级应急物资储备规模、储备管理和应急保障工作需求相匹配,设施完善、功能齐全、交通便利、调运快捷、储存安全、保障高效的现代化物资储备库。到2025年,全省建成95个以上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仓储总面积16万平方米以上。其中省本级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仓储面积达到4万平方米以上;市级库仓容规模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合计仓储面积达到4万平方米;县(市、区)级库仓容规模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合计仓储面积达到8万平方米。多灾易灾及人口密集地区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建设规模和库点布局。大幅提升仓储设施机械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合力推进能源储备设施建设,提升能源安全储备能力。

专栏8  省本级综合性应急物资储备库
 
按照“布局科学、规模合理、功能齐全、配套完善、设施先进、保障有力”的原则,对标国内一流水平,高起点、高标准建设智能、绿色、现代的省本级综合性应急物资储备库,即“公共仓”,包括库房、管理用房、露天场地、配套设施设备和其他必要装备,储备物资涵盖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所需各种通用类物资。

八、强化科技人才支撑,推动行业创新发展

坚持创新在粮食和物资储备现代化建设中的核心地位,深入实施科技和人才兴粮兴储首位战略,厚植浙江粮食文化底蕴,谱写创新发展新篇章。

(一)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关键技术前沿研究,建立科技攻关目录,开展粮食适度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植物蛋白替代、粮油纯度检测、粮油品质评价、绿色生态储粮、智能仓储、低温储粮成套集成、节能环保装备、家庭消费智能化终端、优质粮食品种及耐储专用品种选育等研究。充分利用长三角创新优势和科技资源,深入开展院(校)地技术合作交流。培育市场创新主体,整合粮食科技创新资源,积极推动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各地建立粮食物资行业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创新工作室,深化台州粮食机械产业研究院建设,推进湖州等地搭建粮食产业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引导企业科研投入,加快研究成果转化。

(二)加大技术推广力度。实施粮食机械装备提升行动,加快柔性智能碾米、收购质量综合快检、粮食智能出入仓机器人、立体集成和智能物资仓储、家庭绿色智能米桶和辐射制冷等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研发应用。实施绿色仓储提升行动,大力推广低温储粮、多参数粮情、智能仓储等先进适用技术,科学应用横向通风、富氮气调、仓顶光伏发电等技术。熏蒸化学药剂使用量和粮食储存损耗实现双下降,全省绿色储粮比例达到60%以上。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兴粮兴储”,持续深化粮食物资行业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完善培养机制、优化使用机制、改进评价机制、健全激励机制,打造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一专多能的新时代粮食物资人才队伍。实施行政管理人才、企业管理人才、行业技能人才三大培育工程,打造学历教育、培训教育、人才交流培养三大平台,培养一批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和创新团队,进一步发挥青年人才队伍在科研领域、行业管理中的作用。深化与浙江农林大学的合作办学机制,拓展大专学历层次技能人才培养。充分发挥省粮食物资干部学校智力支撑和人才培育作用,建设省市两级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和实操基地。以培育知识型、创新型、复合型、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加强仓储队伍梯队建设,探索仓储管理岗位改革,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加快培养新时代粮食物资“粮工巧匠”。

(四)打造粮食文化品牌。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引领浙江粮食文化发展,传承和弘扬新时代创业、创新、节俭、奉献的“四无粮仓”精神,争创以“平安、绿色、智慧、人文”为核心的“星级粮库”,擦亮浙江粮食文化“金名片”。发挥国家、省级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作用,结合“世界粮食日”“粮食科技周”等活动,广泛组织粮食安全、爱粮节粮、健康消费等宣传,开展“粮库开放日”“质检开放日”等活动。积极培树行业典型,发挥标杆引领作用,创建新时代粮食文化载体,开展“最美粮食人”“爱粮节粮之星”评选。加强粮食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鼓励依托国有粮库、粮食骨干企业、产业园区等建立爱粮节粮教育基地和文化展示平台,发展文化科普、农耕体验、工业旅游、加工体验等。加强新闻媒体合作宣传,高质量办好《浙江粮食经济》,打造粮食文化主阵地,传递粮食正能量。

九、加快实施数字化改革,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数字化改革撬动粮食和物资储备改革,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重塑粮食物资业务,加快整合建设并迭代升级,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建设“浙江粮仓”数字化平台。围绕“种粮吃饭”一件事,以“一颗种子从田间地头到餐桌饭碗”为主线,通过数字化改革集成,打造数字化平台,推进智慧粮库、智能工厂、网上市场、数字园区建设,实现互联网和粮食业务、粮食产业的深度融合,构建“大粮食生态”,打造我省“粮食大脑”。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到2021年底,初步构建全省收储一体化的“浙江粮仓”基础平台,6个基础业务应用实现功能全上线、省市县全贯通,初步建成粮食数据基础中台,基本建成全省统一的粮食业务系统。到2022年底,初步构建涉及物流、市场、加工企业、金融、商超等加工、流通、消费链的一体化业务应用系统,多条链综合应用及数据高效运行,数字化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建成“浙江粮仓”。到2025年底,全面形成粮食领域的整体智治体系,“浙江粮仓”平台功能进一步扩充,努力成为粮食行业“重要窗口”的重大标志性成果。

专栏9  “浙江粮仓”数字平台
 
聚焦粮食核心业务,以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为原则,构建贯穿粮食生产、收购、储存、加工、流通、消费、监管、应急等各环节全链条,覆盖农户、农场、粮库、物流、企业、金融、保险、超市、电商、消费者等主体的多元化全方位的浙江粮食大型数字化平台。平台主体架构为“四横四纵”八大体系,建设1+2+7应用系统,包括1个驾驶舱,即“浙江粮仓”驾驶舱;2个专项系统,即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系统和“五优联动”综合服务系统;7个综合业务系统,即粮食收储一体化全流程管控系统、粮食应急保供系统、粮食质量追溯系统、粮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优质粮油服务系统、粮食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互联网产业创新服务系统。

 (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管粮、依法管储水平。完善粮食和物资储备法规制度体系,健全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决策机制,依托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在线监管平台,规范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构建全覆盖的监管体系和全闭环的网上行政执法体系。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相关执法人员培训,加快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入推进“综合查一次”。

(三)健全行业监管机制。深化“双随机”“信用+”“互联网+”监管,健全各级粮食物资部门业务管理机构事前事中监管和执法督查机构事后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强化日常业务与执法督查的协同监管,加强粮食收购、储备管理、质量安全、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探索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督查联动响应和协同机制,健全完善地方粮食物资部门与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局的协同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建立粮食和物资储备库存动态监管系统,实现业务在线实时监管和违规自动报警。充分发挥12325监管热线作用,严肃查处涉粮涉储案件。

(四)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健全省、市、县三级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加强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安全风险监测。持续推进田间粮食质量安全风险关口前移监测,严格收购入库粮食质量“一车一检”,强化对超标粮食全过程闭环管理,杜绝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强化政府储备粮质量安全入库验收、出库检验制度和政府抽检制度,研究建立稻米品质评价数据库,探索建立优质品牌大米纯度检测通报机制。依托“浙江粮仓”数据中台,运用数字化手段实施粮食质量追溯提升行动,逐步建立粮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动粮油质量检测能力整合,加强质检机构和队伍建设,开展市级挂牌质检机构和基层收储企业检验人员的实操培训和技术比对。在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萧山基地设立全省粮油质量检验实操培训基地。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管控制度,提升企业粮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检验能力。

(五)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层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地方属地管理责任,切实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落实安全生产经费保障,加大安全装备物资投入,强化人员安全培训和特殊岗位持证上岗,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建立健全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推行主动报告制度。探索运用“物联网+监管”手段,实现安全隐患在线查、专家在线诊。推进中心粮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力争实现达标全覆盖,为深化改革、转型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

十、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和粮安办定期研究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工作机制,完善“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督查机制,加强责任制落实情况动态分析。突出考核重点,强化结果运用,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大粮食安全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重视粮食安全的氛围,坚决把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强化要素保障。综合考虑地方财力和粮食保障需求,统筹规划、合理安排政府投资粮食安全保障项目,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粮食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和技术改造。优先保障粮食储备库、物资储备库、粮食产业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加大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力度,拓宽粮食产业融资渠道,降低粮食企业融资成本。对符合发展定位的重大项目,优先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大力发展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开展价格指数保险试点。

(三)强化制度供给。积极推进立法修规,强化依法管粮、依法管储。全面落实《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适时修订《浙江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浙江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浙江省储备成品粮管理办法(试行)》,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加强行业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制定完善“浙江好粮油”、低温储粮、“四化粮库”、粮食批发市场运行管理规范等一批地方标准、团体标准。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争创企业标准“领跑者”。

(四)强化区域协作。深入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长三角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一体化保障水平。加强区域内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互补,促进布局互通、功能互动,助力长三角地区粮食产业内循环。以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中心、粮食批发市场为基点,共建长三角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区域一体化合作发展机制。建立健全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合作机制,加强粮食质检机构协同合作。发挥长三角地区高校和科研院所优势,协同推进粮食物资领域科技创新应用一体化和专业人才培养一体化合作。探索编制长三角稻麦价格指数。

(五)强化组织实施。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切实增强规划实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发挥省粮安办牵头协调作用,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加强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推动相关政策制定与创新。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要明确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确保如期完成。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改革创新等任务,各地要落实创新举措,推进建设任务细化与深化。充分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编制实施各类专项方案,将本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机制、调整修订机制、监督考核机制,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确保“十四五”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规划实施的良好舆论环境。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十四五”规划》.doc



 
地区: 浙江
标签: 规划 粮食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更多>同类法规
 
盐池滩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