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食品原料受理情况
2021年卫健委共受理25种新食品原料,详情如下。
受理的新食品原料中,国产新食品原料有14种,进口新食品原料有11种,其中N-乙酰神经氨酸(唾液酸)和玉米发酵物经延期再审3次。
2021年新食品原料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2021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布了6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开征求意见,公告信息如下(仅截取部分信息,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点击文中链接)。
日期 | 名称 |
2021/2/18 | 嗜酸乳杆菌NCFM |
2021/8/17 | 关山樱花 |
吡咯并喹啉醌二钠盐 | |
2021/11/1 | 甘蔗提取物 |
长双歧杆菌长亚种BB536 | |
2021/12/8 | 莱茵衣藻 |
除了以上新食品原料的公开征求意见,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在2021年度内还发布了“《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和《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公开征求意见 ”(2021年10月28日)。2010年原卫生部发布了《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2011年原卫生部发布了《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对于2个名单以外的新菌种按照《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执行,2021年的征求意见稿是结合国际对菌种(菌株)分类和命名的调整,对两个名单进行更新完善,详情请点击文中链接。
2021年新食品原料批准情况
2021年,卫健委共发布2次新食品原料批准公告,涉及5种新食品原料(以下仅截取公告部分信息,完整的公告内容请点击文中链接)。
批准日期 | 名称 |
2021年4月25日 | β-1,3/α-1,3-葡聚糖 |
二氢槲皮素 | |
鼠李糖乳杆菌MP108 | |
拟微球藻(Nannochloropsis gaditana) | |
2021年10月22日 | 食叶草 |
2021年批准的5种新食品原料中,只有鼠李糖乳杆菌MP108是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
2021年新食品原料终止审查情况
2021年共有11种新食品原料被终止审查,其中乳矿物盐、甘油二酯油、透明质酸钠、L-阿拉伯糖属于与已批准公告产品具有实质等同性而终止审查;冠突散囊菌(CGMCCNO.8730)属于《可用于食品菌种名单》中有关“传统上用于食品生产加工的菌种允许继续使用”的范畴,建议终止审查;甜茶属于具有地方传统食用习惯而被终止审查;堇叶碎米荠属于在我国多省具有长期人群食用历史,建议终止审查;雨生红球藻油(虾青素油)属于与已批准的雨生红球藻中虾青素成分基本一致,建议终止审查;金莲花鉴于金莲花已有多种单方和成方制剂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录,具有明确的药理活性,建议终止审查;2021年3月18日受理的名酪牌大蒜油和2021年5月18日受理的溪黄草的终止审查意见与以上三种情况均不相同,名酪牌大蒜油的终止审查原因为不属于新食品原料的申报范畴,建议终止审查;溪黄草(后更名为“狭基线纹香茶菜”)属于同意扩大使用范围。
小结结合近几年的受理信息来看(如下图所示),2021年是新食品原料申报火热的一年,审批也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2021年受理的25种新食品原料中,5种已经公开征求意见,4种列入终止审查目录,根据往年的盘点,新食品原料从受理到公开征求意见通常需要1年的时间,而今年6种公开征求意见的产品中有5款是2021年受理的,审评速度明显加快。
根据今年的申报情况,建议企业在申报之前进行产品预评估,以避免出现不属于新食品原料申报范畴的风险,加深对法规的研究,充分准备申报资料,以避免出现被多次延期审查的情况,造成申报周期的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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