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docx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