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牛羊屠宰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修订草案)》)已经2021年12月8日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12月30日公布,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一、 修订的背景
2009年7月1日昆明市人民政府颁布施行的《昆明市牛羊屠宰管理办法》,对规范本市牛羊屠宰企业依法经营,确保牛羊肉品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体健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对牛羊屠宰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一是需要解决昆明市当前牛羊屠宰“小、散、乱”的现状,防止私屠滥宰,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的传播,进一步做到规划先行、优化结构和完善布局,促进牛羊屠宰行业向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发展;二是依法行政的需要。2021年5月1日新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对屠宰要求、许可条件、管理程序等主要内容及责任部门提出了新要求,需按照法制统一原则,进一步强化监管程序、措施和力度,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因此,修订《办法》是十分必要的。
二、 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办法(修订草案)》立法依据的调整
根据近年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情况,将《办法》中作为立法依据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删除,增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作为立法依据,更符合近年来对牛羊屠宰管理的新要求和法制统一原则。
(二)关于适用范围和执法主体
适用范围和执法主体是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执法的关键。《办法(修订草案)》一是在第二条明确将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牛羊屠宰及其监督管理活动纳入适用范围。二是根据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在第五条第一款明确了管理、执法的主体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确保《办法(修订草案)》能落到实处。
(三)关于职责职能的规范
明确具体的部门职责是做好牛羊屠宰管理和服务的关键和基础。因此,《办法(修订草案)》一是在第四条、第五条明确了市、县政府加强牛羊屠宰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处理管理重大问题;健全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牛羊屠宰行业的规划、指导、监督、协调、服务、管理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做好监督管理的管理体制;三是在第十六条明确了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对单位和个人的投诉、举报依法进行处理;四是在第十七条依法明确了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可以采取的五项执法措施,保障执法到位;五是在第十八条明确了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工作信息,强化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违反牛羊屠宰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关于牛羊屠宰场(厂)设置条件和审批程序
为了规范牛羊屠宰场(厂)的设置,《办法(修订草案)》第三条明确规定了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中屠宰、规范管理的原则,在牛羊屠宰管理过程中应当将上述原则贯穿始终。因此,一是在第六条明确了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城市管理、商务、民族宗教等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牛羊屠宰行业规划,并纳入动物疫病防治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二是在第八条明确了牛羊屠宰场(厂)设置应当符合有关规划,具备法定动物防疫条件的要求;三是在第九条明确了申请开办牛羊屠宰场(厂),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程序和要求。
(五)关于牛羊屠宰场(厂)的经营活动
牛羊屠宰场(厂)依法规范经营事关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办法(修订草案)》严格依照有关上位法和政策文件,一是在第十一条对牛羊屠宰场(厂)的经营活动应当遵守的登记制度、检疫要求、品质检验要求、无害化处理、设备运转等进行了梳理和明确;二是在第十二条明确牛羊屠宰场(厂)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屠宰牛羊,不得违反规定对牛羊及其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规定;三是在第十三条明确了牛羊屠宰场(厂)应当如实记录其屠宰的牛羊来源和牛羊产品流向,记录资料应当保存不少于2年的要求;四是在第十四条明确了禁止屠宰、生产、经营、运输、加工、贮藏牛羊或者牛羊产品的6种情形。
(六)关于法律责任
由于上位法对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已有明确规定,因此,《办法(修订草案)》主要在第十九条至二十二条对兴办牛羊屠宰场(厂)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牛羊屠宰场(厂)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继续从事相关活动的、以及国家机关和人员违法行为等进行了重申和强调,未创设新的处罚条款。
三、 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该《办法(修订草案)》结合实际工作充分体现了昆明特色。一是把不符合我市牛羊屠宰现状的“定点屠宰”改为集中屠宰,可以使我市相关的牛羊屠宰企业能够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合法经营。另外,也是为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通过规划控制、调整数量、优化结构和完善布局,实现全市行政区域内牛羊集中屠宰、集中检疫和主城规划区、呈贡新区、空港经济区范围内的牛羊定点屠宰场(厂)实现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屠宰,进一步贯彻落实动物防疫要求,保障肉品品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推动牛羊屠宰业向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方向发展,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二是为了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依法防控,完善疫情防控的地方立法工作”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屠宰行业依法治理能力,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公共安全体系,通过提高牛羊屠宰管理规范化水平,强化监管程序、监管措施和监管力度,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三是进一步加强了牛羊屠宰的管理,防止私屠滥宰,可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的传播,降低养殖户交易成本,拉长产业链条,增加就业,对保障昆明市畜牧业发展具有显着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