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上海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深化“五个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关键五年。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决策部署,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上海2030”规划纲要》《健康上海行动(2019-2030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研究制定了《上海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并经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由各成员单位联合印发。
一、《规划》基本框架和主要考虑
《规划》由职业健康现状和问题、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4个部分组成。
《规划》总结了“十三五”期间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主要表现在:顺利完成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职能平移,大力推进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进一步加大,防治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监测范围逐步扩大,救治救助和工伤保险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职业健康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意识持续增强,全市新发职业病病例保持历史低位。
《规划》分析了“十四五”期间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主要表现在:一是新旧职业病危害日益交织迭加,职业紧张、肌肉骨骼疾患等工作相关疾病问题日益突显;二是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平衡、不到位问题依然存在;三是人员流动性和灵活就业给职业健康管理与服务带来新挑战;四是新技术、新材料的广泛应用带来新的职业健康风险;五是职业病防治支撑和保障能力亟待加强;六是人民群众对职业健康管理和服务有更高期待。
《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及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坚持以劳动者健康安全为中心,强化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四方责任,进一步夯实职业健康工作基础,全面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积极推进职业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健康上海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规划》确定了四个方面的基本原则:即:政府主导,社会共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突出重点,精准防控;改革创新,点面突破。
《规划》确定的目标是:到2025年,健全完善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职、企业主体责任、行业严格自律、机构技术支撑、职工广泛参与、社会监督支持”的职业健康治理模式。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显著改善,劳动用工和劳动工时管理进一步规范,实现职业病患者全生命周期管理,职业病及工作相关疾病得到有效防控,健康企业建设成效明显,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显著增强,劳动者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职业病防治工作的11项主要指标。在指标设置上,对于“十三五”时期已经完成的指标,“十四五”时期不再体现;一些需要持续推进的指标在微调的基础上继续保留;为了体现高质量发展对职业健康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提出了一些新的指标;为了与健康中国行动的有关指标相衔接,把职业健康保护行动中的一些指标也纳入规划指标之中。
二、《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
《规划》明确了12个方面的工作任务。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主要是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增强用人单位管理能力,鼓励用人单位创新发展。
二是加强监测评估,推进职业病危害精准防控。主要是完善监测体系,拓展监测领域。
三是严格监督执法,提升职业健康监管水平。主要是健全监管体系,加大监管力度,形成监管合力。
四是强化救治措施,落实职业病患者服务保障。主要是着力提升救治能力,不断提升保障水平。
五是推进升级达标,增强职业健康技术支撑能力。主要是推进机构升级达标,加强机构设置规划。
六是推进点面突破,完善职业人群全面健康保护机制。主要是加大新职业病危害保护力度,开展职业健康促进行动,探索职业健康管理机制。
七是重视政策研究,加强职业健康工作政策指导。主要是构建职业健康政策体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八是推动科技创新,引领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主要是推进职业健康科学研究,深化产学研融合。
九是拓展信息化深度,推进职业健康数字化转型。主要是构建职业健康数字化治理体系,提升职业健康信息服务能力。
十是厚植发展基础,打造职业健康重点学科和技术骨干队伍。主要是加强职业健康学科建设,打造职业健康人才队伍。
十一是加强宣教培训,增强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主要是推动职业健康文化传播,构建职业健康培训体系。
十二是着眼共建共享,推进长三角职业健康合作。主要是深化长三角职业健康合作机制,推进长三角职业健康项目合作。
三、《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为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明确了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对各区政府有关部门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抓好《规划》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完善投入机制。强化职业健康经费保障,建立多元化的防治资金筹措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是健全制度标准。推动修订《上海市职业病防治条例》,不断完善职业健康标准体系。
四是加强监测评估。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专项督查,2023年和2025年分别开展中期和末期考核评估。
相关链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上海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沪卫职健〔202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