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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省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4-07-08 596
核心提示:2014年,全省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
2014年,全省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政府、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省局工作部署,以改革创新为手段,以体制改革到位为契机,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目标,坚持“四个最严”,全面推进“五化”建设,着力抓好“六个三”的落实:做好三方衔接,强化三项措施,突出三个重点,夯实三项基础,深化三类培训,发挥三方作用。
 
  一、做好三方衔接
 
  针对省市县三级及行政与事业监管体制改革分步实施的实际,以确保工作平稳过渡、有效落实为目标,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做好三方衔接。
 
  1.做好与同级质监局的衔接。重点做好监管职能的移交,监管资料的交接,相关工作的协作配合,相关信息的及时沟通。
 
  2.做好与上下级食品生产监管部门的衔接。重点是改革未到位期间,加强与上下级监管部门相关精神的对接,文件的送达,问题的沟通,工作的协调、组织、部署、指导、落实。
 
  3.做好与技术机构的衔接。事业机构改革未到位期间,加强与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机构、食品检验机构的衔接,确保生产许可的资料审查、现场核查等技术审查工作和日常监督抽检、风险排查等检验工作及时、平稳、有效开展。
 
  二、强化三项措施
 
  加大生产许可、监督检查、产品抽检工作力度,确保监管措施有效落实。
 
  (一)严格生产许可
 
  4.加强许可审查力量建设。做好事业机构改革工作,确保改革到位后食品生产许可的审查力量不削弱,管理制度不弱化,运作机制不错乱。
 
  5.完善生产许可工作制度。结合我省商事制度改革,修订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申请、审查、变更等工作要求。细化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内容,加强企业组织机构建设、管理人员配备的审查,及生产场所、产品品种是否如实申报的核查,进一步提高现场核查质量。
 
  6.强化许可工作质量监督。继续严格落实证前抽查制度,组织开展许可工作质量专项检查,推动许可工作更加规范实施,确保设区市局“接住、管好”下放的许可工作。
 
  7.重新审查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部署,按照新的审查细则要求,组织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进行生产许可重新审查,及时公告获证企业信息,关停未按时通过审核的企业。
 
  8.加大食品生产许可退出力度。生产许可到期未延续的按月予以注销,生产必备条件无法持续保持且逾期未改的予以撤销,连续两次省级以上监督抽检不合格、制假售假、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的予以吊销,提供虚假材料申办食品生产许可的,1年内不再受理其食品生产许可申请。
 
  (二)严格监督检查
 
  9.制定监督检查指南。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福建省食品加工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统一监督检查程序、内容、要求及发现问题的处理,促进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痕迹化。
 
  10.提升监督检查效果。创新检查形式,今年开始,全省对食品生产的监督检查均采取 “四不两直”,即不事先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接待,直奔企业、直插生产加工现场的形式,严厉查处在未经许可的场所加工食品、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未办理许可手续及原辅材料进货查验未落实等违法行为。
 
  (三)严格产品抽检
 
  11.建立监督抽检工作机制。采取政府采购形式,公开购买检验服务,与具备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建立密切协作工作机制,确保抽检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12.加大监督抽检工作力度。依据企业、产品及其项目的风险程度,以发现问题为目标,以排查“两超一非”、农兽药及重金属残留超标、掺杂掺假、微生物超标为重点,以季度为周期,分别制定抽检计划,对一般企业实行覆盖抽检、重点企业加强抽检、问题企业跟踪抽检,提高监督抽检的有效性。
 
  13.严格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完善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制度,做到确认产品抽检不合格的第一时间,检验机构将不合格信息(检验报告)送达基层局;基层局接到不合格信息(检验报告)的第一时间,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封存企业库存问题产品;异议复检期间,不停止上述措施落实。
 
  三、突出三个重点
 
  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范食品安全事件为目标,强化食品风险防控,深化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加强突出问题整治。
 
  (一)强化食品风险防控
 
  14.加大风险信息收集力度。建立行业“潜规则”收集机制,省、市、县三级分工负责,与相关重点行业的龙头企业及行业协会建立紧密联系机制,及时收集各食品行业“潜规则”,及时掌握食品生产质量安全风险信息。
 
  15.排查治理食品安全风险。持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根据风险信息收集情况,采取监督检查、产品抽检、安全监测等手段,排查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农兽药及重金属残留超标、掺杂掺假及生产过程控制不规范等问题,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深入开展治理,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杜绝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二)深化食品小作坊监管
 
  16.完善小作坊食品目录。根据2013年的调查摸底情况,由设区市局负责,对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产品品种、类别进行梳理,将当地量大面广的低风险传统食品纳入食品小作坊目录。
 
  17.推进小作坊核准工作。通过培训小作坊业主、加强业务指导、设立示范点等措施,加快城区、城乡结合部及小作坊密集加工区等重点区域的核准工作。
 
  18.加大小作坊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对超过规定时限未办证的重点区域的无证小作坊进行查处,并在市场、餐饮、食堂等流通消费环节实施准入管理,禁止无证产品用于经营。同时,取缔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生产条件恶劣、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
 
  (三)加强突出问题整治
 
  19.开展打击非法生产专项行动。根据“打两非治源头”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广泛收集线索,并集中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开展拉网式大排查,摧毁取缔一批无证生产加工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
 
  20.开展重点产品整治。对长期监督抽检合格率偏低的饮用水、蜜饯、炒货、调味品等重点产品持续开展整治,着力治理微生物超标、滥用食品添加剂、掺杂掺假等问题。
 
  21.开展塑化剂排查整治。采取监督抽查、安全监测等形式,继续对白酒、黄酒、配制酒、食用油等产品开展排查,并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及产品开展治理。
 
  22.开展标签标识专项治理。深入排查食品标签标识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食品标签标识标注不真实、不全面、不规范等问题。
 
  四、夯实三项基础
 
  今年是我省食品监管体制全面改革到位的第一年,坚持把监管制度建设、监管手段完善、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等基础工作作为今年的重要任务。
 
  (一)加强监管制度建设
 
  23.完善食品监管制度。结合全系统食品监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深入调查研究,逐步建立完善监管职责分工、监管责任落实、生产许可、监督检查、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后处理等食品生产监管制度。
 
  24.修订分类监管办法。在已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管的基础上,结合新的要求,依据食品品种风险、企业生产管理状况、食品安全状况,以及企业信用记录等信息,修订完善企业分类标准,研究制定分类监管指导意见。
 
  (二)提升信息化监管成效
 
  25.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继续做好新开发的食品生产监管系统试运行工作,并根据试运行情况,与系统开发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修改、完善。同时,做好大食品监管信息化系统开发工作。
 
  (三)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26.强化食品安全警示教育。收集整理近年来我省发生的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专题片,对全部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业主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其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做到对食品违法行为“不敢为”、“不想为”、“不愿为”。
 
  27.推进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实行分类推进,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全部建立从原料进厂到过程控制、产品销售的信息化电子追溯系统,鼓励、推动大型企业及有条件的中型企业建立信息化电子追溯系统,进一步规范中小型食品生产企业的可追溯台帐记录,其中,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今年全部实现可追溯。
 
  28.研究建立质量安全授权制度。借鉴药品监管经验,选择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白酒、肉制品等食品企业为试点,稳步推进食品质量安全授权制度。
 
  五、加强三类培训
 
  以提升监管能力、审查能力和生产管理能力为目标,加强监管人员、审查人员和食品生产主要从业人员培训。
 
  29.培训生产监管人员。采取理论培训、现场指导、跟班学习等形式,对新从事食品生产监管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相关要求的基础培训,对原已从事食品生产监管的人员进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食品监督抽检办法》、《婴幼儿配方食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提升培训。
 
  30.培训生产许可证审查员。以进一步提升审查员业务能力为目标,重点培训两方面内容:一是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主要包括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审查细则、白酒审查细则等;二是食品生产专业知识。对白酒、乳制品等审查难度较大的产品,邀请相关行业专家进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的讲解、培训,提高审查的针对性、有效性。
 
  31.培训主要生产从业者。省局组织,县级局负责,一是对已取得关键岗位证书的人员进行年度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主要内容是新颁布实施的食品生产工作规范。二是会同乡镇政府对食品生产小作坊业主进行培训,并督促其按照规定进行自查自纠,完善生产必备条件,依照规范组织生产加工。
 
  六、发挥三方作用
 
  充分发挥食品相关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和社会监督作用,推动建立全社会共治共管格局。
 
  32.发挥食安办和相关部门作用。建立食品安全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工作协调和资源共享,及时反馈信息,互提工作建议,会商解决问题。
 
  33.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协作,支持协会发挥行业监督、协调、管理和引导作用,支持行业制订行规行约,引导行业加强自律,及时反映企业和消费者诉求,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34.发挥社会的监督管理作用。强化利益相关方维护食品安全的积极能动性,动员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用好用足有奖举报政策,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努力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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