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0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宜的通告 (2021年 第97号),《通告》规定:
自2022年1月1日起,广东省启用新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此前已取得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的企业应当于2022年7月1日前更换新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新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样式如下:
新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正本).pdf
新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副本).pdf
2021年12月20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宜的通告 (2021年 第97号),《通告》规定:
自2022年1月1日起,广东省启用新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此前已取得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的企业应当于2022年7月1日前更换新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新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样式如下:
新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正本).pdf
新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副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