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即将来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组织各地对月饼生产企业开展了监督抽查。为监督企业落实回收食品管理制度,防止节后未销售的月饼重新流入生产环节,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对全省月饼生产企业开展回收食品专项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节前各地要在前期监督抽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月饼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和落实回收食品登记管理制度,提前做好月饼回收、记录以及处理等各项准备工作;节后要再次对月饼生产企业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仓库、查阅销售记录,调查库存以及销售退回月饼的处理情况。
二、严禁企业将回收的月饼作为原料用于食品生产加工,以及通过改换包装、涂改生产日期等其他形式重新进行销售。
对违法违规企业,一经发现,要依法严厉查处。
三、各地检查情况请于9月28日前报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报表见附件),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附件:月饼生产企业回收食品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9月16日
附件:
月饼生产企业回收食品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市局: 日期:
月饼生产企业数 | 检查企业数 | 现场检查情况 | 查处违法行为情况 | 存在的主要问题 | ||
未落实回收食品登记管理制度企业数 | 整改数 | 违法处理回收食品企业数 | 查处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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