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省市试点方案汇总如下:
1、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党参黄芪肉苁蓉等食药物质开展生产经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卫食品发〔2020〕138号)(3种2年)
2、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对铁皮石斛、灵芝、杜仲叶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 (桂卫食品发〔2021〕1号)
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对鄂尔多斯市开展肉苁蓉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批复 (内卫食药字〔2021〕176号)
4、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黄芪、西洋参、灵芝 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 (黑卫食品规发〔2021〕9号)
5、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对西洋参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
6、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党参、黄芪、杜仲叶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 (冀卫发〔2021〕11号)
7、湖北省卫生健康委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党参等3种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卫通〔2021〕75号)
8、贵州省市场监管局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贵州省使用铁皮石斛、灵芝、天麻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生产企业(第一批)的通告
9、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开展天麻、铁皮石斛、灵芝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