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农业农村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有效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整治兽药残留超标,全面提升畜禽绿色健康养殖水平,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农牧发﹝2021﹞31号)要求,我厅制定了《陕西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
(联系人:潘康锁,029-87317266,nytyzc@163.com)
陕西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