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滩羊免费吃
世界食品网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肉菜类商品应急调控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政办发〔2021〕74号)

   2021-11-19 400
核心提示:《银川市肉菜类商品应急调控机制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银川市肉菜类商品应急调控机制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肉菜类商品应急调控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兜住民生底线,切实做好我市“菜篮子”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较大波动时市场保供稳价工作,确保肉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价格平稳。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全市肉菜应急调控机制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精神和《关于印发<关于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764号)要求,建立以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多方联动、共同协调的“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物价平抑机制,强化我市猪肉、牛肉、羊肉、蔬菜等“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储备、调控措施,促进“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健康发展、价格平稳运行。

二、基本原则

1.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形成价格作用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政府对市场的调控作用,合理引导市场预期,调节市场供求,促进生产稳定。

2.多方联动、共同协调。在“菜篮子”联动抑价领导小组领导下,切实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及时启动联动抑价机制,协调相关部门、县(市)区政府、市场主体多方联动抑价,加强“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调控管理。

3.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加强对“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的跟踪监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三、主要举措及分工

(一)监测预警

1.强化肉菜市场供需监测。坚持对我市冬春季客菜主要来源地、本地肉菜产地种养殖规模、品类、气象等进行常态化监测、调研;强化四季鲜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等企业每日蔬菜调入量、调出量、库存量等数据的监测,适时掌握全市蔬菜市场供应量;对接广东、云南、山东、湖北等省主要蔬菜种植基地,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保障我市客菜市场调入量足、质优、价稳,促进地产肉类、蔬菜流通顺畅。(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建立健全“菜篮子”重要商品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加强对肉菜等重要商品生产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当监测发现市域内出现肉类、蔬菜等“菜篮子”重要商品供应紧张,持续出现抢购囤积现象,且价格快速上涨时,由市“菜篮子”联动抑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牵头研究,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措施稳定市场,在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的同时,做好“菜篮子”重要商品紧缺品种调运、投放工作;若情况没有缓解,经市政府同意后,由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投放,根据事态发展可加大调运、投放数量,或施行其他调控措施。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及时向市级对应部门报送本区域市场监测情况。(市发改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调控抑价

1.健全市级肉类蔬菜应急储备调控长效机制。为进一步稳定我市肉类蔬菜市场价格,保障市民日常消费和满足应急需求,坚持总量控制的原则和市场化运作方式,由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和扶持,每年常态化实施银川市肉类、蔬菜应急储备调控工作。为保证我市在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新冠肺炎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物价出现异常波动时的猪肉市场供应及价格稳定,每年常态化做好冻猪肉储备调节工作,冻猪肉储备期限为1年,实行动态轮换制,半年轮换一次;根据肉品储存期限和市场应急需要,适时将新鲜牛肉(去骨)、羊肉冷冻储备作为市级应急储备肉,储备期限为1年,实行动态轮换制,半年轮换一次;根据市场肉类价格涨幅情况,适时将新鲜牛肉(去骨)、新鲜羊肉、新鲜猪肉(五花肉和前后腿肉)作为市级调控肉,低于市场平均价格进行投放;根据我国北方城市蔬菜生产的特点,结合银川市本地居民的生活消费习惯和蔬菜供应情况,以土豆、大白菜、青萝卜、胡萝卜、洋葱、莲花菜等品种进行储备,储备蔬菜时间定为每期5个月(当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于每年10月前启动储备(调控)菜招标承储工作,储备菜实行动态轮换制。储备(调控)肉菜主要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庆期间以及肉类蔬菜价格过快上涨、突发自然灾害等情况下启动投放,平抑肉类、蔬菜价格大幅度波动。(市商务局、发改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市场供给,扩大市场供应。强化技术指导服务,指导蔬菜种植企业和农户加强田间肥水管理,增加地产蔬菜上市量,同时抓好茬口调整和生产空档期,间作套种生长周期短的叶菜类速生蔬菜,增加供给。积极引导市场主体扩大供应,鼓励规模养殖场和农户扩大出栏量,提高猪牛羊肉市场供应保障能力,强化科技服务,指导养殖企业加强管理,延长蛋鸡产蛋期,增加产蛋量,保障市场。(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积极开展农超对接,增强本地肉菜供给。强化农产品生产供给监测,积极引导农业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开展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工作,有效增加市场禽类、水产等“短、平、快”肉类生产替代供给。(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动物疫病监测和强制性免疫等基础工作,切实加强畜禽疫病防治,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扩大重要民生商品销售渠道。鼓励销售企业采取线上线下有序结合销售方式,扩大无接触、无缝隙式消费新模式。(市商务局、财政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交通局、各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多方联动,促进物流降本增效。动员协调市场主体履行社会责任,降低蔬菜市场交易成本。适时引导四季鲜等农产品批发市场减免、降低部分重要民生商品经营商户进场费及交易费,降低“菜篮子”重要民生商品交易成本,鼓励蔬菜经营大户加大市场供应量,稳定蔬菜市场价格。做好“菜篮子”重要商品运输工作,确保市属收费公路“绿色通道”畅通,积极协调收费公路保持“绿色通道”畅通,着力提高“菜篮子”重要商品运输效率。(市商务局、财政局、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督检查。开展价格提醒告诫。向超市、农贸市场等经营者发布《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切实增强市场经营主体“保供稳价”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行为自律。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格执法,依法查处不执行明码标价、散布涨价信息、价格欺诈、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建立价格信用承诺机制。通过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构建全方位的社会监管体系,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作用、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推动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形成全社会共同治理、广泛参与的监管格局。(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发改委、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强化资金保障。市财政将肉类、蔬菜应急储备、调控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保障到位。在市场抑价不明显的情况下,由政府进行临时调控干预,采取对市场主体予以客菜调运运输费、进场交易费、重要民生商品限价销售差价补贴等临时干预措施,有效平抑市场物价。(市财政局、商务局、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适时启动肉菜储备中心建设。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的方式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作为政府常态化储备肉菜专用冷冻库、冷藏库及政府储备肉菜集中配送中心,强化监管,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市商务局、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引导消费预期。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和网络舆情引导“两手抓”,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两微一端”等平台及时发布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信息和供应情况,大力宣传政府在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调控、兜住民生底线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发改委、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切实保障我市粮油和重要民生商品储备、供应充足,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快推进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一手保障市场平稳,一手兜住民生底线,缓解物价上涨对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巩固和延续物价稳、民生稳的良好态势。(市发改委、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保障及职责

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发改、财政、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市“菜篮子”联动抑价领导小组,成员由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粮储局、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队主要负责人及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全市肉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较大波动时联动平抑机制启动的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启动全市“菜篮子”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较大波动时联动抑价机制,协调、组织各相关部门、单位,调集各种资源,进行早期干预,稳定市场秩序。

(一)市委宣传部。负责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沟通,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新闻舆论引导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协调相关单位做好信息发布,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通报市政府就“菜篮子”重要商品保供稳价工作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效果,消除社会恐慌情绪。

(二)市委网信办。负责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做好网上舆情信息的监测、研判和处置工作。

(三)市发改委。负责“菜篮子”重要商品的价格监测和预警,及时向市“菜篮子”联动抑价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有关情况;按照国家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保障工作。按要求配合做好政府储备(调控)肉菜投放工作。

(四)市公安局。负责“菜篮子”重要商品运输车辆的交通保障及超市、菜市场等销售点周边的交通秩序管理;处置因“菜篮子”重要商品短缺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

(五)市财政局。负责将肉菜等“菜篮子”重要商品保供稳价工作以及临时调控干预资金纳入相关市级部门年度预算中,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做好我市“菜篮子”重要商品保供稳价资金的保障工作;负责“菜篮子”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保障工作。

(六)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配合做好“菜篮子”重要商品运输工作,确保市属收费公路“绿色通道”畅通,并积极协调收费公路保持“绿色通道”畅通。

(七)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安排“菜篮子”重要商品生产基地建设,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合理安排生产布局,稳定生猪、牛、羊、蔬菜等“菜篮子”重要商品的生产,加大本地市场供应,确保达到国家对“菜篮子”重要商品要求的自给率;做好地产蔬菜种植品种、规模监测和信息发布,提前做出精准预判并及时进行干预;做好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农业受灾统计和灾后重建工作;做好动物疫病防疫工作,及时处置动物疫情。

(八)市商务局。负责加强肉菜市场运行监测,做好全市肉菜来源地供应调查研究,及时做好肉菜供应及价格预判;负责做好肉菜类储备和市场调控相关工作,按要求组织政府储备(调控)肉菜投放,保障市场供应;促进产销衔接和农超对接。

(九)市国资委。负责协调、指导有关国有企业配合做好市肉菜储备中心建设,提供符合肉菜储备条件的冷藏设施及服务。

(十)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全市“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交易行为进行监管,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垄断货源、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强“菜篮子”重要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做好大米、面粉、食用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物资储备、调运等协调工作。

(十二)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队。负责“菜篮子”重要商品的价格统计调查与分析,及时将各方统计数据综合分析后报市政府。

(十三)各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菜篮子”重要商品生产、供应、库存、价格、市场动态及监测等的日常管理工作;“菜篮子”重要商品生产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向市级相关部门报告。

附件:1.银川市肉菜类商品应急调控工作任务台账

2.银川市农超对接蔬菜供应一览表

附件1:银川市肉菜类商品应急调控工作任务台账

附件2:银川市农超对接蔬菜供应一览表



 
地区: 宁夏 银川市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更多>同类法规
 
盐池滩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