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应急管理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9日
附件:广东省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