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环评审批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和环评工程师从业行为,维护环境技术服务市场秩序,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诚信档案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1〕490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诚信档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11月8日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陈津鹤,联系电话:87671583;
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王治民,联系电话:87671995)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诚信档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