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市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根据各部门监管职责和工作实际,现对《济南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和《济南市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进行动态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将《济南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第144项调整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检查”(抽查事项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检查对象为:建设工程项目,发起部门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配合部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二、除上级部门已部署、市本级无监管权限、辖区内暂无对应检查对象的,将济南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中的剩余事项增补至《济南市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各部门于2021年11月至12月开展联合抽查,实现抽查计划涵盖抽查事项清单的要求。
济南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