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机关有关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市司法局印发的《关于开展全面推广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有关工作的函》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广州市农资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已经市司法局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日
(联系人:高永新,联系电话:86362948)
附件: 广州市农资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
各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机关有关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市司法局印发的《关于开展全面推广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有关工作的函》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广州市农资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已经市司法局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日
(联系人:高永新,联系电话:86362948)
附件: 广州市农资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