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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100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完善外卖行业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国市监议〔2021〕106号)

   2021-11-01 689
核心提示: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落实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进一步督促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加强审查登记管理,将依法依规高效处理社会公众针对网络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陈紫萱代表:

您与7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外卖行业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与餐饮服务的深度融合,网络餐饮带动外卖行业迅速发展,方便了人民群众生活,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网络餐饮的快速发展和新模式的不断涌现,网络餐饮领域的食品安全问题不断暴露出来。您提出的完善外卖行业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对于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推动网络餐饮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已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完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印发《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在资质审查、信息公示、原料控制、餐食加工制作、配送管理等方面对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提出具体要求。同时,为规范网络食品交易行为,保证网络食品安全,进一步严厉打击网络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印发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二)落实网络餐饮服务平台主体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将落实网络餐饮服务平台主体责任作为工作重点,多次约谈美团、饿了么等平台,对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提出“落实五个责任,做到五个确保”的要求,即:落实审查责任,确保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具有实体经营门店;落实监督责任,确保线上线下餐饮服务同标同质;落实配送责任,确保配送环节餐食不受污染;落实维权责任,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落实管理责任,确保有专门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

(三)强化线上线下协同监管。针对网络餐饮虚拟性和跨地域性等特点,探索建立线上线下协同监管工作机制。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等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部署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落实电子商务经营者责任义务,规范网络市场经营秩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运用信息化手段,对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公示证照情况等开展线上监测,提高问题发现率和监管靶向性。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完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管工作台账,对各网络餐饮服务平台销量排名靠前的“网红”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线下无证餐饮综合治理,消除网上无证经营源头。同时,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网络餐饮食品纳入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邀请社会公众参与网络餐饮食品“你点我检”抽检活动。

(四)探索网络餐饮社会共治新方式。市场监管总局对接各省食品经营许可数据系统,建立统一的公开查询渠道,为公众查询提供便利。部分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向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开放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数据库,推动平台提高审查准确率。另外,市场监管总局建设全国12315平台,通过互联网、微信、支付宝等多个渠道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推进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机制建设,2020年,发展包括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在内的企业2.55万家,在线协商纠纷19.22万件,和解成功率比传统调解方式提高6.21%。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落实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督促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在网上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名称、地址等信息。督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网上公示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确保公示信息真实。督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网络餐饮服务平台通过线上培训、直播教学等方式,对餐饮从业人员、配送人员加强食品安全管控等知识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鼓励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推动网上“明厨亮灶”建设,在平台设置接口,接入并展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明厨亮灶”视频信息。鼓励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明厨亮灶”,在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公开加工制作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开展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随机抽查活动,邀请热心消费者等参与实地监督检查,邀请媒体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后续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跟踪报道。

(二)严格入网审查。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督促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加强审查登记管理,对新入网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实地核查,确保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对平台上存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自查,及时下线无证餐饮服务提供者;利用平台技术优势,建立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数据库,进行许可证到期前提醒、许可证超期下线。积极推进政企数据共享,推动平台提高入网审查准确率。目前,社会公众可通过食品经营许可数据系统查询食品经营许可数据,市场监管总局还将将督促各省及时更新食品经营许可数据。

(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高效处理社会公众针对网络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深入推进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机制建设,不断提高消费纠纷解决效率,推动源头化解消费纠纷。鼓励消费者举报线上公示信息不实、线下实体店经营不规范等问题,鼓励外卖骑手举报配送过程中发现的无证、实际取餐地址与公示地址不一致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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