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汕头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就《规划》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划》制定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汕头加快发展、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的关键时期。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是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切实保障市场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保障,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场监管工作,将《汕头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列为市“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按照规划编制总体工作安排,结合贯彻落实国家、省“十四五”市场监管工作部署以及《汕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出台该《规划》。
二、《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四大部分。第一部分重点回顾“十三五”时期我市市场监管工作情况,总结成绩和经验,分析面临的机遇和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第二部分主要阐述“十四五”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并设定市场主体总量、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等预期指标;第三部分着重明确“十四五”期间市场监管主要工作任务和具体工作措施;第四部分明确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其中“十四五”期间市场监管主要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包括九方面内容:一是优化准入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强化专项监管,打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三是落实“四个最严”,加强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四是强化风险管理,提升“两品一械”质量安全水平;五是实施“闭环管理”,筑牢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六是推进“质量强市”,提升质量供给水平;七是加强品牌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八是构建共治体系,提升市场监管效能;九是强化平台建设,完善技术支撑体系。
汕头市市场监管局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