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市场监管局,广西特检院:
为进一步加强对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获证单位的监督,保证其持续满足许可条件,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充装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定于2021年9月起,在全区开展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方式
本次监督抽查以资源条件保持情况、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产品(工作)质量为重点,对80家获证单位是否持续满足许可条件开展检查。为保证监督抽查工作有效开展,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取广西特检院具体负责实施本次专项监督抽查工作。
二、抽查对象
(一)采用自我承诺方式免鉴定评审的换证企业。
(二)《市场监管总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要求开展监督抽查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持证制造单位。
(三)市场监管总局特设局《2021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中要求开展监督抽查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三、抽查时间
2021年9月至11月,具体检查时间和行程安排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特设处与广西特检院共同商定。
四、抽查安排
广西特检院选派鉴定评审专家组成检查组进行本次监督抽查。具体抽查对象和抽查日期将在抽查组到达前3天通知抽查对象所在地的市级安全监察机构,不提前通知被抽查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本次监督抽查工作,积极协调抽查工作在本辖区的开展,委派持证安全监察人员到现场协助抽查工作,在检查中发现需要整改的问题,应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对检查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取证、严肃查处。
(二)各检查组应严格按监督抽查任务要求,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客观公正地开展检查,如实反映被检查单位的情况。现场检查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有关精神,轻车简从、厉行节约,不得收取被检查单位给予的劳务费、礼金或礼品,不得参加被检查单位组织的任何参观或宴请等可能影响检查公平、公正的活动。
(三)本次监督抽查工作的全部费用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承担,不向被抽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抽查工作过程中的相关事项和问题,各相关单位可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特设处联系问询。联系人:陈刚,联系电话:0771-5301511,邮箱:gxjtsc@163.com。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202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