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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1-09-22 910
核心提示:要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自2021年9月18日至10月7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秋节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做好节日期间市场监管等工作,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现就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市场监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要强化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疫情风险监测,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加强涉进口冷链食品原料的生产企业、涉进口冷链食品的经营环节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专”“三证”“四不得”要求,持续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第一存放点”中转查验的监督检查,落实预防性消毒和核酸检测措施。

要加强防疫物资产品质量检查,全力保障本市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安全。对上海本地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加强检查和指导,确保上海生产的防疫物资质量合格。同时,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

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要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自2021年9月18日至10月7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秋节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各区市场监管局要针对节日市场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和关注度高等特点,结合辖区实际,突出重点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专项检查以餐饮集中消费区域、重大活动举办地、旅游景区、商业聚集区、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地区;以网红餐饮店、连锁食品企业、承接大型宴席的饭店、农村办酒场所、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展销会、农家乐等和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为重点场所;以半成品、肉(禽)制品、酒类、糕点、食用油、保健食品和食用农产品(韭菜、豆芽、梭子蟹、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为重点品种;以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和病媒防治、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监管、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等为重点内容进行执法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督促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供者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管理。市局成立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赴相关区进行督查。

三、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要充分认识假期人流集中等情况对特种设备安全的影响,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等重点工作部署,落实责任,排查隐患、落实整改,加强值守,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稳定运行。要以公众聚集场所的在用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等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节日期间特种设备现场检查和隐患督改,督促现场检查和工作督导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逐台销号。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对特种设备突发事件予以及时妥善处置。

四、加强农副产品市场价格监管

要密切关注消费量大的粮油肉禽蛋菜奶等农副产品、酒类商品和居民节日消费特色商品的线上线下市场价格,加强价格监测,切实落实保供稳价有关要求。对于重大价格异动和突发性价格事件,及时上报市局。要加大对白酒、农副产品、防疫物资、旅游业、交通运输、电商平台等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五、加大网络交易行为监管力度

要以电子商务平台、大型购物网站为重点,加强网络交易监管。重点查处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等违法经营行为。督促电子商务平台落实主体责任,依法规范平台内的经营行为。规范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严厉打击节日期间违法宣传营销、传销、违法广告、欺诈误导消费者等行为。

六、进一步加强投诉举报受理

要充分发挥“12315”热线平台的作用,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节日期间投诉举报,及时回应市民诉求和社会关切。要认真做好“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承办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满意度。依托全市消费维权联络点(站),加强消费教育和引导,推动消费纠纷就近、及时解决。要做好热线数据的分析运用,对投诉举报量增多、反映集中的问题,加强分析研究和提前预警,及时发布相关警示、提示。对市场监管领域群体性消费纠纷,要及时介入、稳妥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七、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和舆情跟踪

各单位(部门)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单位(部门)负责人离沪请假制度,明确应急管理具体负责人。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突发事件、重大舆情或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按已有的规定流程,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置。要加强舆情监测,迅速回应群众关切,对社会关注的舆情信息保持高度敏感,要第一时间严防风险、部署应对,并持续跟踪反馈舆情进展。

八、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

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践行廉洁从政规定和作风建设要求,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特别是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指示精神,务实节俭。要坚决杜绝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公车私用、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者“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资金和实物,确保廉洁过节、文明过节。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7日

附件: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doc 



 
地区: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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