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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部分修改单,采用消费期限标示制
2021-09-09
246
核心提示:8月17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部分修改单,其主要内容如下:1.防止消费者误以为保质期是食品过期的时间,采用消费期限标示制。2.因市场上出现了与食品商标、包装无关的Funsumer食品,因此制定了对可能会使人们误将生活用品、日化用品认为是食品的相关产品禁止进行相关标示或广告的规定。
韩国《食品等的 标示、广告相关法律》修改单(2021.9.18).pdf
地区:
亚洲
韩国
标签:
过期
标示
商标
广告
消费者
保质期
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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