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31日
关于服务“六稳”“六保”
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
分 工 方 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发〔2021〕1号)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大抓落实、大干实事,助力我市高质量赶超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进一步优化就业创业环境
(一)提升就业服务水平。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压减准入类职业资格的有关要求,全面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推进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动实现由用人单位和第三方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进一步规范小微电商准入。积极实施“百千万人才就业工程”。严格执行省制定的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改革举措。
(二)支持职业技能提升。探索建立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科学合理确定培训补贴标准。对个体工商户用工、民办非企业单位用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纳入重点群体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延长以工代训政策实施期限至2021年底,积极推动企业申请以工代训补贴材料的共享复用。落实河北省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创新开展“行校合作”培训。实行告知承诺制,便利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审批。
(三)鼓励引导新就业形态发展。拓宽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渠道,创造更多灵活就业岗位。推动平台企业完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加强网络监测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泄露和滥用用户信息等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落实和完善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优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服务,帮助困难灵活就业个体参保人员续保缴费,办事群众可多渠道自主缴费。放开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推进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
(四)推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免申即享”“免跑即领”“免证即办”办理模式,实现企业主体全覆盖。
二、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五)健全惠企服务机制。落实落细税收优惠政策,精简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和手续,持续扩大“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范围。开展税费服务再提升专项行动,继续落实免于备案等优惠措施。做好整合纳税申报表的宣传、指导工作,确保纳税人顺利申报。鼓励、引导市场化征信机构健康发展,加强“信易贷”平台建设与应用。开展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收费专项清理。依法查处垄断行为,严厉打击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推行工作,基本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大力推广使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实现在线提交、在线查核。积极探索推进“保证金”告知承诺制改革,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鼓励引导商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生产设备、产品、车辆、船舶、知识产权等动产和权利进行融资担保。
(六)规范中介服务。梳理制定本地本领域本部门政府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强化监督检查,深入推进中介服务收费改革,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推动中介机构公开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坚决查处乱收费、变相涨价等行为。严禁行政机关将自身应承担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用转嫁给企业。
(七)规范改进认证服务。稳妥有序推进认证机构转企改制,依托双随机检查方式强化对认证机构的监管,提高认证服务质量。促进认证结果在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面的采信,推动实现“一次认证、市场通行”,畅通市场循环。
(八)优化涉企审批服务。推动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办理条件、办结时限等要素。加快系统对接整合,推行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等应用。开展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
三、进一步推动扩大有效投资
(九)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能。规范项目建设全链条事项程序,提供策划生成、项目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政府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全流程套餐式服务,加速推动项目落地投产。推动实施“土地等项目”,实行指标跟着项目走,努力实现“土地等项目”新突破。持续推行项目“交地即交证”服务,在项目供地前主动服务、提前介入,推动项目“交地即交证”,缩短企业后续证书办理时间。深化企业投资承诺制改革,用“承诺制”代替“审批制”,实现“拿地即开工”。推动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深度对接,实现企业申报材料、部门批复文件等实时共享共用。
(十)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将工程建设项目及各类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统一审批流程,通过审批系统统一受理、统一监管,加快项目审批速度。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优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划拨供地合并办理流程。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建设工程质量、人防工程质量等3类监督手续的办理实行告知承诺。提升用水用气报装便利度,用水、用气接入无外线工程的不超过4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的不超过10个工作日。扩大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对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新建、改扩建项目推行承诺即开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投资审批、规划、施工图审查等专业系统互联互通,实现项目审批申请信息一次填报、申报材料一次上传、相关评审意见等过程信息和审批结果信息实时共享。
四、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
(十一)清除消费隐性壁垒。着力打破行业垄断,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彻底清理违规设置的二手车迁入限制,放宽二手车经营条件。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拆解、拼装报废机动车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简化、优化民宿证照办理手续,建立联合审批和备案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旅游民宿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宣传贯彻实施力度,开展民宿质量等级评定。
(十二)便利新产品市场准入。积极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加大培训与帮扶指导力度,引导更多企业将企业标准通过“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自我声明公开,积极参与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支持我市外贸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在同一生产线上按照相同标准、相同质量要求生产既能出口又可内销的“三同”产品,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实现内外销转型。
五、进一步促进稳外贸稳外资
(十三)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做好《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贯彻落实工作,健全完善清单管理,保障外资企业平等享受各项支持政策。落实《河北省标准化资助办法》等有关政策,对我市主持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外资企业给予资助。健全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外商投资企业年报模块功能,积极引导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依规报送公示年度报告。
(十四)推进通关便利化。持续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铁路环节延伸,积极与银行、保险、征信等机构对接。认真落实进口铁矿和原油先放后检、进口铁矿和棉花依企业申请检验等改革措施,积极推进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
六、进一步优化民生保障服务
(十五)创新养老和医疗服务供给。推动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引入社会资本和专业管理服务机构,盘活闲置床位资源,在满足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础上,向其他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开放。取消诊所设置审批,诊所执业登记由审批改为备案,取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等级划分,加大对诊所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日常监管力度。
(十六)提高社会救助精准性。建立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教育、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间数据共享共用机制,及时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依托全省统一的大救助信息平台和市大数据平台,推进救助事项协同办理、资源统筹聚合,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完善低保、特困认定办法,积极争取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巩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强化监督监管,严防产生违规冒领等问题。
(十七)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推进行政审批分级分类分权管理,编制公开市、县行政审批分级权限事项清单,健全审批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办,2021年9月底前市县应上事项80%全流程网办,年底前实现100%。推动建立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推进各有关部门在线数据供需对接。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制定落实邢台市保留证明事项目录和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推动更多高频事项跨区域通办,2021年底前,全面落实国家部署的138项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部署的300项高频服务事项“省内跨区通办”,探索“市内跨县(市、区)通办”。各级政务大厅为老年人提供一对一帮扶,为老年人提供咨询、指引、帮办代办等便民服务;加快政务服务平台、“便利邢”APP适应老龄化需求改造升级。先行先试“证照联办”,压缩时限和材料,推动高频重点国民经济行业门类“证照联办”全覆盖。
(十八)完善企业和群众评价投诉机制。畅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好差评”系统、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企业审批服务倾诉专窗等评价投诉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强化“差评”问题整改,建立评价、整改、反馈闭环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务服务投诉处理制度,加强数据分析和应用,倒逼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七、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十九)加强取消和下放事项监管。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强化部门间、层级间监管执法衔接,着力构建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高效监管机制。加强对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明确监管范围,优化监管方式,形成审管协同、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监管运行机制。
(二十)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动态调整“一单、两库、一细则”,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和监管全覆盖,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会诊、结果互认,不干预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提高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制定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制度,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等涉及群众健康安全的企业,实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在市场监管领域实行重点监管,探索推进“一件事”综合监管。对重点领域实行全事项、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放宽新兴行业企业名称登记限制,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常态化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系统,整合行政执法数据录入前端,推进“一次录入,多系统共享”。完善审批监管互动平台功能。开展冬奥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
八、工作要求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确定任务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抓好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工作协调、督促与检查。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担当作为,认真研究部署,推动本地本系统服务“六稳”“六保”,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二十二)持续探索创新。各地各部门要主动对标先进,通过实地调研、学习借鉴等方式,立足自身实际先行先试,在数字化、便携化、阳光化上下功夫,力争创建一批叫得响、立得住、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同时,积极营造鼓励改革的良好氛围,形成竞相推进改革的生动局面。
(二十三)严格督查问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服务“六稳”“六保”、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督查,对积极作为、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和激励;对执行已有规定不力、落实改革举措“推拖绕”等不作为和乱作为的单位进行严肃问责。
(二十四)注重宣传推广。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公开促改革,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等方法手段,广泛宣传改革工作亮点,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努力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附件: 任务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