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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1-08-11 243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济政办发〔2021〕9号)要求,不断提高卫生健康系统政务服务水平,促进卫生健康事业产业健康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本要点。

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现将《2021年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1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21年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济政办发〔2021〕9号)要求,不断提高卫生健康系统政务服务水平,促进卫生健康事业产业健康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聚焦中心工作做好信息主动公开。牢牢把握“强省会”战略实施和省市一体化推进济南加快发展重大机遇,重点围绕“康养济南”建设、“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医药创新发展等重点工作加强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卫生健康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充分利用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2021年我委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情况,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公开承诺事项落实到位。

(二)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做好精准落实宏观政策、深化减权放权、完善监管机制、创新服务方式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行政处罚“四项清单”,即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重处罚事项清单。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并及时公开检查结果。加强“互联网+医疗健康”惠民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移动通信网络和智能手机,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预约挂号、充值缴费、报告查询等线上服务。

(三)聚焦疫情常态化防控做好信息主动发布。发挥委网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专栏作用,着力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等发布权威信息,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要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做好全市重大健康行动方案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

(四)聚焦“六稳”“六保”工作做好信息主动公开。按照市政府网站要求,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效果,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社会民生政策信息。深化婴幼儿护照服务、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等信息公开。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力度。

(五)聚焦公共事业单位做好信息主动公开。按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和国家关于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及时制定卫生健康方面的落实措施。积极争取市政府办公厅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试点建设,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管理,提升服务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实际,认真梳理公益性服务行业办事公开目录。加强“健康济南 共建共享”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移动通讯网络和智能手机,为群众搭建便捷的公共事业办事移动服务平台。

(六)聚焦医疗机构做好信息主动公开。按照《医院信息公开目录》规定,及时对医疗机构的组织管理、创新情况等管理工作进行公开。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指导辖区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为患者提供门诊和住院费用清单,或提供医疗费用查询及打印系统,患者可以随时查询并打印费用清单。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对查实的重大行风事件,按程序和规定公开处理结果。

二、切实提升“五公开”水平和实效

(一)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落实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制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性文件及相关重要信息,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并依法公开,做好公开时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相关联。在做出关系卫生健康改革与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前,应就决策方案内容、出台背景、拟解决的问题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公开征求意见反馈结果。重大行政决策除依法出台后,除应当保密的以外,应当及时公开。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做到发现后及时处置。采取多种形式,落实公众参与和监督活动。

(二)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推进《政府工作报告》等重要政策措施、重点工作任务执行情况公开,全面公开实施步骤、具体措施、责任分工、工作进展、工作成效、监督方式等信息。加大巡视整改和督查情况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巡视整改和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医疗卫生、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舆情并及时回应。

(三)推进管理和服务公开。调整更新卫生健康政务公开目录,健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按要求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以市卫生健康委名义印发的文件,须明确标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属性,主动公开的文件需同步报送政策解读文件。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优化政务服务流程等方面信息公开,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并提供信息公开、办事咨询等服务。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重要工作部署、关系卫生健康改革发展的重要舆情,及早发现、研判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四)推进行政执行结果公开。认真落实2020年编制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清单,确保将政务公开标准化成果落实到位,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及时公开主任办公会议议定事项,定期公开经济社会发展、承担重要项目绩效考核以及民生实事项目、重大工程项目执行情况。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工作。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应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要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内容。

(五)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完善政策制定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反馈情况。可采取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实地走访、召开听证会、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意见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要向社会公开。认真落实邀请利益相关方等列席委决策会议制度,并将代表列席和意见发表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积极开展网络问政、电视问政等多种形式活动,引导利益相关方和公众代表参与工作监督和评价。

三、加强卫生健康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加强门户网站管理。委办公室会同委门户网站运维单位加强管理和指导,合理设置栏目,优化版面设计,将委门户网站打造成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权威信息的主渠道。进一步整合在线服务资源,及时调整和更新网上服务事项,强化搜索查询功能,方便公众快捷获取政务服务。认真开展网站核查评估工作,积极构建“核查—反馈—整改—再核查”的监管闭环。加强委网站无障碍访问能力建设,提升网站的可感知性、可操作性、可理解性及兼容性。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研究制定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规范, 明确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对政务新媒体开展监测评估,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的规范运营管理。委宣传处利用“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涉及公众关切的疫情防控信息、重大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及时便捷地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严格内容发布审核,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信息现场、信函、网站等多个受理渠道,强化服务理念,积极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及流程,不断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工作环节,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办理效率,依法依规及时答复群众申请,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严格把好受理、办理、答复三个关键环节,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积极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及时向申请人通报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进展情况,对重大热点信息及时回复。对涉及多个部门或单位的申请事项,要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四、抓保障促落实深化政务公开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2021年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切实发挥指导协调推进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力量配备,落实工作经费,确保工作落实。各单位也要结合各自实际,细化政务公开工作具体方案,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二)加强业务培训。通过组织培训班、现场观摩、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新媒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市政府办公厅第三方评估和专项评议内容,掌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测评估内容,及时开展自查,确保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顺利运行。

(三)强化监督考核。定期对政务公开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各有关单位和处室的政务公开工作报送情况进行通报,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长期落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做好整改提升工作。

附件: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pdf



 
地区: 山东 济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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