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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专项规划》政策解读

   2021-08-31 486
核心提示:日前,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建省“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专项规划》(闽政办〔2021〕41号,以下简称《规划》),现就《规划》出台背景、思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日前,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建省“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专项规划》(闽政办〔2021〕41号,以下简称《规划》),现就《规划》出台背景、思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把安全发展贯穿国家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防范和化解影响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风险。福建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十三五”以来,全省各类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相关指标基本完成,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健全,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成效明显。

“十四五”是福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重大战略机遇期,科学编制实施“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专项规划,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是提升福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十四五”时期,福建省将继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围绕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落细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完成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目标任务,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福建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规划》。

二、编制思路

一是注重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衔接省“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的目标任务,围绕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应急管理能力体系,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和自然灾害防御能力,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是注重考虑需要和可能。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衔接“十三五”,制定“十四五”,谋划“二○三五”及长远发展。在认真总结评估“十三五”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完成情况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对应急管理的新机遇、新挑战、新要求,立足福建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多发的特点,按照“需要和可能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以改革创新的思维谋划、推进福建应急体系建设。

三是注重提高能力和水平。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为主线,瞄准“智慧应急”,着力提高安全风险防控、应急救援、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社会参与五大能力,健全完善应急指挥、监测预警、法规标准、救援力量、应急保障五大体系,加强应急管理基础建设,促进提高事故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突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注重区域协作和交流。建立区域合作协同联动机制,推进闽台、闽浙、闽粤、闽赣应急管理合作和交流,加强闽台海洋和气象科技、气象防灾减灾、地震灾害、海上救援等方面的合作和交流,提高区域协同防御与应对险情和事故灾害的能力。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是现状与形势。从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健全、应急救援效能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五个方面概括了“十三五”时期福建省应急管理领域的建设成效。同时,立足新发展阶段分析了“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面临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防灾减灾需求日益迫切等方面的形势。

第二部分是总体要求。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三方面内容。在指导思想方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在基本原则方面,提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依靠科技、精准治理等五项基本原则。在主要目标方面,提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综合应急保障能力全面加强,社会协同应急能力显著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的总体目标,以及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优化完善、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持续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显著增强等分项目标。

第三部分是主要任务。紧扣“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总体和分项目标,谋划了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强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加强重大灾害事故应对准备、增强应急管理创新发展动能、构建全民共同参与应急格局五项主要工作任务。

第四部分是重点工程。突出补短板强弱项,重点规划实施应急管理能力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科技创新应用提升、社会应急能力提升五大工程,在全省范围内实施38项重点工程项目。

第五部分是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机制保障、加强舆论宣传和加强考核监督五个方面,构建了《规划》实施的支撑保障体系。

四、指标解释

1.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是指全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总人数。

2.重特大事故起数

重特大事故起数是指全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中界定为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的总起数。

3.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以下简称亿元GDP死亡率)是指全省各类事故死亡数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值。

4.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是指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与每十万工矿商贸从业人数的比值。

5.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例

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例是指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与上一年全省生产总值的比值。

6.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

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以下简称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是指全省每一百万人口中因自然灾害导致死亡的人数。

7.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

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是指全省自然灾害受灾人数与全省自然人口总数的比值,再乘以十万人得出的数值。



 
地区: 福建
标签: 体系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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