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的必要性
《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自2005年发布实施以来,在指导推动全省应急体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应急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化,已无法满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机构改革工作中,2018年11月我省组建成立省应急管理厅,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相关部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职能也进行了调整,迫切需要对各部门应急职责进行明确。因此,修订完善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非常必要,有助于提升我省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二、编制主要依据
《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豫政〔2019〕11号)和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规、文件。
三、预案的主要内容
《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编制修订后,省应急管理厅按程序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建议,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强化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各有关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能动性,结合我省应急管理体制,明确省总指挥部、专项指挥部、前方指挥部及市县现场指挥部等指挥机制,保证新的体制机制下各方科学协同应对突发事件。
《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主要由十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预案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对突发事件分类分级进行说明,明确应急预案体系构成。
第二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了省级层面组织指挥机制、市县及基层组织指挥机制,对总指挥部、专项指挥部、前方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等进行了规范。
第三部分是监测预警,包括风险防控、信息监测、风险预警,指出预警信息发布后需采取的预警措施。
第四部分是应急处置,指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包括先期处置、指挥协调、救援措施、信息发布、应急结束等。
第五部分是恢复重建,包括善后处置、社会救助、调查评估、恢复重建,强化各级政府重建主体责任。
第六部分是应急保障,包括应急队伍、财政经费、物资装备、医疗救护、交通运输、人员防护、治安保卫、应急通信、基础信息、基本生活、科技支撑、区域协作等保障内容,找准各类救援队伍的职能和作用,明确人员、财力、物资等保障职责。
第七部分是预案管理,对预案编制、审批、演练、评估与修订、宣传培训等进行规定。
第八部分是责任奖惩,强化各级政府及部门应急工作责任,提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奖惩机制。
第九部分是附则,主要是预案相关情况说明。
第十部分是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