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制定广州市药品安全责任考核方案,有序推进市对区药品安全责任考核。完善药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机制,全面加强药化全链条监督检查和质量监管,持续推进药品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2021年上半年,共检查药品企业及使用单位8443家次,立案查处1家,给予行政警告处罚3家,约谈2家连锁总部。检查化妆品企业3340家次,责令停产整改5家,给予警告企业20家次,立案161宗。二是筑牢疫情防控网络。推行辖区零售药店销售退热药品登记报告制度,并及时推送给公安部门开展大数据分析,排查风险隐患。目前,全市每天上报数据超过3万条。截至目前,通过系统上传购买退热药品数据累计共1500余万条,实现对相关疫情信息的监测和预警。构建零售药店联防联控、联合惩戒机制,完成全市药店100%现场检查。今年以来,全市共限期整改药店203家,停业整顿168家,向医保部门通报违规药店359家。三是强化制度机制创新。研究制定《广州市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和《广州市落实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我市药品、疫苗安全事件应对机制,完善药品、疫苗应急体系和机制建设。率先在全国成立市级化妆品备案审核专家委员会,建立统一的备案监督核查标准,加强核查人员和企业培训,推进普通化妆品备案核查辅助系统建设,提高备案督查合格率,保证化妆品备案质量。今年以来共完成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产品资料初审共38万条次,产品确认共26万条次,约占全省80%,占全国50%。
以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责任担当,精准发力,全面保障药品化妆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