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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景府发[2011]7号)

   2011-05-31 255
核心提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意见》 (赣府发[2010]39号)及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当前蔬菜生产出现的价格、供应、流通等问题,推进我市优质蔬菜产业发展,全面提高蔬菜产业化经营水平和运行质量,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蔬菜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统筹推进我市蔬菜产业发展。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原则,以政策扶持为导向,以市场需求为动力,以企业带动为纽带,以科技应用为支撑,做大基地、做活市场、做强龙头、做响品牌,初步实现蔬菜产业生产标准化、品种规模化、种植设施化、加工龙头化、产品优质化、营销网络化、经济高效化的目标,推进我市蔬菜产业发展,保障市场供应安全可靠和价格基本稳定,保障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
 
  (二)主要目标。通过5年的努力,将我市打造成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优质蔬菜产业基地,江南蔬菜基地和蔬菜集散地中心。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实现蔬菜常年种植面积达20万亩,“菜篮子”供应基地面积2万亩,总播种面积(复种)达到60万亩,全市蔬菜总产量达到160万吨。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巩固现有无公害蔬菜基地、绿色蔬菜基地,创建有机蔬菜基地,大力发展高效设施蔬菜、冬季蔬菜和外向型蔬菜,其中高效设施蔬菜播种面达15万亩,发展“一村一品”蔬菜等特色基地50个。产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创办国家级蔬菜龙头企业1家、省级蔬菜龙头企业达5家,蔬菜年加工能力占蔬菜总产量的30%以上,生产、加工、市场交易等总产值100亿元,占种植业产值的比重达到65%以上,蔬菜出口创汇额达到1000万美元。努力提高市场占有率,突破大都市市场,蔬菜销售辐射20个省市以上。市长负责制进一步落实,供应保障、价格基本稳定,质量监管明显增强。
 
  二、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保障蔬菜市场稳定供应
 
  (三)提高蔬菜的生产能力和城市的自给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抓紧制定“菜篮子”建设发展规划,实行菜地最低保有量制度,切实加强对老菜地的保护,在湘湖镇、洪源镇、鱼山镇、丽阳乡等城市周边地区合理规划建设新菜地各0.3万亩。依法实行更加严格的耕地占补平衡和征地补偿机制,征占菜地的补偿标准要严格按当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执行。严格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缴纳制度,用地单位缴纳的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必须全部用于建设新菜地和发展蔬菜产业。同时,要统筹使用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和土地出让收入,重点支持“淡季”蔬菜生产和设施蔬菜生产,保障蔬菜基地建设所需资金。
 
  (四)加强蔬菜批发及零售市场建设服务与管理。高度重视蔬菜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在保障居民消费中的重要作用,合理规划、规范市场发展。服务好乐平市中远农贸综合市场项目,为我市蔬菜生产搭建销售平台。加强整治农贸市场和超市乱收摊位费和收取过重摊位费问题。对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建设给予必要的补贴。对符合标准,配送蔬菜等生鲜农产品的厢式货车,允许其24小时进城通行和便利停靠。加强对市场销售蔬菜的检验检测,保证质量安全。
 
  (五)强化城市蔬菜供给应急能力。各县(市、区)要尽快制定和完善本地区蔬菜市场供应应急预案,保障本城镇居民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建立适合本地区的蔬菜储备制度,制定异常情况下,保障城市低收入居民蔬菜基本消费需求的救济办法。
 
  (六)进一步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建立健全“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生产、流通投入等各环节的综合考核,将菜地和种植保有数量、重要蔬菜产品自给率、蔬菜价格异常波动、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等重要指标进行量化,列入市长目标考核内容。
 
  三、融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优质蔬菜产业建设,唱响江南菜乡品牌
 
  (七)科学规划生产布局。根据《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优质蔬菜产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及我市蔬菜产业发展特点,重点扶持乐平市10万亩无公害及绿色食品原料商品蔬菜基地、近郊季节性“菜篮子”蔬菜供应基地、浮梁县高山野生特色蔬菜和食用菌基地的区域蔬菜产业发展,形成保供、增收两不误的良好发展格局。
 
  (八)高标准建设国家蔬菜标准园。按照农业部蔬菜集约化工厂育苗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快启动工厂化瓜类、茄果类育苗工作。同时,借助于国家大宗蔬菜产业技术体系南昌综合试验站于乐平示范基地实施的契机和创建国家蔬菜标准园活动的机遇,在乐平市选择蔬菜生产主要产区严格按照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等五个方面要求,实施0.5万亩蔬菜标准园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蔬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全面提升我市蔬菜产业竞争力和影响力,唱响“江南菜乡”品牌。
 
  (九)强化科技服务,健全科技队伍。建立健全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制度,大力推进蔬菜良种工程,不断提高生产、流通、加工各环节及各产品的科技含量。强化科技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市菜科所“试验示范、良种繁育、科技培训、综合服务”的作用,使其成为蔬菜产业“孵化器”。
 
  (十)加大投入力度。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蔬菜产业发展资金,积极引导和鼓励工商资本、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蔬菜产业发展,逐渐形成业主投入为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政府适当扶持的多元化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标准化蔬菜生产和无公害蔬菜生产的扶持力度,每年统筹安排200万元以上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列入当年财政预算,重点用于解决菜农一家一户难以完成的灌渠系配套工程,防虫体系建设,对新品种引进、新材料应用、设施栽培的扶持以及生产示范基地建设、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公益性广告宣传、信息平台维护、表彰奖励等公共需求投入,并在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中安排资金用于扶持“淡季”蔬菜生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筹规划、相对集中、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在整合现有各类可用资金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的扶持力度,改善菜地基础设施条件,配套建设蔬菜产后预冷处理设施等,提高蔬菜生产水平和重要时节的应急供应能力。各县(市、区)要安排蔬菜生产专项资金,以县为单位整合资金集中发展蔬菜产业。银行金融机构要加大对蔬菜生产的信贷支持力度,改进金融服务。
 
  四、加强蔬菜流通体系建设,提高蔬菜产销的组织化程度
 
  (十一)改善蔬菜流通设施条件。加快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安排专项资金加强产地蔬菜预冷设施、批发市场冷藏设施、蔬菜低温配送中心建设,推广节能环保的冷链运输车辆及相关配套设备。继续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加快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
 
  (十二)强化产销衔接功能。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加大支持力度,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和扶持蔬菜合作社,培育农村经纪人队伍。积极开展产销对接、展示展销等农产品促销活动,提升乐平市“江南菜乡”知名度。商务部门要以“农超对接”等工作为抓手,积极引导大型零售流通企业以及学校、酒店、大企业等终端用户与产地蔬菜生产合作社、批发市场和龙头企业等直接对接,提高蔬菜零售环节产销对接的比重,降低营销费用。为切实解决农民“卖菜难”和居民“买菜贵”的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各类蔬菜产销对接活动予以积极扶持,引导产区和销区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促进蔬菜合理有序流通。
 
  (十三)完善信息服务平台。发改、农业、商务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协调配合,抓紧研究建立覆盖主要蔬菜品种的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制度,对种植面积、产量、交易量、库存量及价格进行及时监测,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政府和部门网站、主流媒体以及手机报等新兴传播平台,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积极引导蔬菜种植户、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和经营活动,稳定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市场预期。
 
  五、加快蔬菜加工业发展,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
 
  (十四)发展蔬菜加工业。围绕乐平市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培植扶持一批有优势、有特色、前景好的蔬菜加工龙头企业,引进和吸收国内外蔬菜加工技术与方法,不断提高蔬菜贮藏、保鲜和深加工能力,拉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广泛吸引国内外企业来我市建设蔬菜生产基地,投资兴办蔬菜加工企业、扶持、服务好现有江西维兰食品有限公司、江西汇德绿乐食品有限公司等外来投资企业。积极发展订单生产,建立“公司+基地+农户”的新型产业化组织体系,加大冬暖式大棚和钢架大棚的建设力度,扩大设施大棚规模,带动设施蔬菜农机具配套,实现集约化经营。农业产业化资金要对蔬菜生产加工龙头企业给予必要的扶持。
 
  (十五)精心培育蔬菜品牌。扶持企业争创蔬菜商品名牌,对蔬菜销售和加工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注册商标、申报龙头企业、争取项目、申请产品质量认证等,相关部门提供便利并给予优先办理。对印有产地为景德镇地区标识的鲜销蔬菜包装给予适当补贴,对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给予全额免费,对获得省级、国家级著名商标或诚信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
 
  各有关县(市、区)及蔬菜生产主要产区要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蔬菜产业发展领导负责制。发改、财政、商务、工商、交警、农业、质监、卫生等有关单位和部门要为蔬菜产业化发展提供宽松环境和优质服务。市蔬菜办公室负责全市蔬菜产业规划布局、政策措施制订和执行、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及蔬菜生产投入品的使用监管,统筹协调全市蔬菜产业的发展,建立健全蔬菜产业发展工作例会制度,健全督查和考核制度,年终对蔬菜产业发展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评先表彰。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地区: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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