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瓶装水的分类及定义
欧盟瓶装水可分为天然矿泉水、泉水和其他瓶装水。其中,充气天然矿泉水又可分为天然含气天然矿泉水、水源强化二氧化碳的天然矿泉水和充气天然矿泉水。具体分类和定义详见表1。
表1 欧盟瓶装水的分类及定义
二、瓶装水的法规
欧盟98/83/EC《人类饮用水水质指令》是参照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标准》制定的,主要规定了饮用水的微生物参数和化学物质参数及参数限值。该指令强调指标值的科学性和适应性,目前已成为欧洲各国制定本国水质标准的主要框架,欧盟要求其成员国的水质必须至少达到该指令所规定的标准。
2.1天然矿泉水和泉水
2003年5月16日,欧盟委员会颁布指令2003/40/EC,确定了可能对公众健康构成威胁的天然矿泉水的成分清单、浓度限值、某些成分的标签要求,以及使用富含臭氧的空气处理天然矿泉水和泉水的条件。
2009年6月18日,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颁布指令2009/54/EC更新并代替了1980年颁布的指令80/777/EEC,对天然矿泉水的开采和销售进行规定,协调了各成员国间的不同规定,规定了天然矿泉水和泉水的定义、开采条件、允许的处理、微生物标准及包装标签要求。
2010年2月9日,欧盟委员会颁布条例(EU) No 115/2010,规定使用活性氧化铝去除天然矿泉水和泉水中氟化物的技术要求。
泉水除了要符合以上指令和条例的相关要求外,还需要符合1998年欧盟理事会颁布的指令98/83/EC中规定的参数标准。
2.2其他瓶装水
其他瓶装水指的是除天然矿泉水和泉水以外的瓶装水,在欧盟需要符合指令98/83/EC的相关规定。
三、瓶装水的生产
2004年4月30日,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颁布法规(EC) No 852/2004,规定了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要求食品企业必须遵守法规附录要求的卫生规范的各项内容,这是欧盟食品生产的通用卫生要求。目前欧盟并没有推出瓶装水相关的GMP指令,而是依据欧盟瓶装水协会(EFBW)颁布的《欧洲瓶装水良好卫生规范指南》进行生产。该指南规定了开采、加工、包装、储存、运输、分配和销售瓶装水的一般和具体卫生要求。
四、天然矿泉水、泉水和其他瓶装水的区别
欧盟对于天然矿泉水、泉水和其他瓶装水在水源、矿物来源、允许的处理及装瓶运输要求等方面既存在区别又有类似之处。详细内容见表2。
表2 欧盟天然矿泉水、泉水和其他瓶装水的区别
项目 | 天然矿泉水 | 泉水 | 其他瓶装水 |
水源 | 受保护的地下水源及周边环境 | 受保护的地下水源 | 地下水和地表水 |
矿物来源 | 天然存在于水源中 | 天然存在于水源中 | 为了达到理想的矿物质平衡和口感,矿物质可以去除也可以添加。 |
消毒 | 禁止消毒 | 禁止消毒 | 允许消毒 |
化学处理 | 禁止 | 禁止 | 符合相应法规要求 |
稳定性 | 矿物质平衡始终如一 | 矿物质平衡可能自然变化 | 没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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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瓶运输 | 水源点装瓶 | 水源点装瓶 | 可以运输到单独的设施装瓶 |
安全性 | 水源点的水适合饮用 | 水源点的水适合饮用 | 在安全饮用之前,通常会对水进行过滤和/或化学处理消毒 |
以上是欧盟瓶装水的简要介绍,后续食品伙伴网还会为大家带来瓶装水的其他知识,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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