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自治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考核方案》),从考核内容、考核任务、工作要求三个方面对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做出安排。
《考核方案》要求各部门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2020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函〔2020〕63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对照《2020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任务分解表》规定的责任事项进行基础内容考核的同时,突出抓好粮食生产、耕地保护建设、优质粮食工程、粮食储备安全管理、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粮食产业发展等重点任务的落实。
《考核方案》明确考核工作中开展自查自评、自评佐证材料准备、报送自评报告等环节任务。《考核方案》要求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真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要通过自查评分,加强督查督办,对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紧盯问题积极整改。要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导向,更多关注政策措施落实效果,增强系统思维,强化政策协同和结果运用,形成工作合力,逐级压实各地保障区域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全区粮食安全。(执法督查局梁海峰 | 责任编辑 张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