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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我国进口食品不合格主要原因解读

   2020-11-18 779
核心提示:近年来,我国国内食品安全状况总体向好,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而在进口食品方面,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每月会发布进境
  近年来,我国国内食品安全状况总体向好,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而在进口食品方面,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每月会发布进境不合格食品的具体情况,对不合格食品坚决予以退运或销毁,将安全风险拒之国门之外。此次,食品伙伴网将结合2016-2020年间(具体指2016年1月-2020年8月,下同)进境不合格食品信息进行数据统计和原因分析,并与大家一起探讨交流未来进口商在进口食品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
 
    一、近年来进境不合格食品总体介绍
 
    食品伙伴网抽检查询分析系统统计结果显示:2016-2020年期间(2016年1月-2020年8月),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发布的进境不合格产品信息中涉及进境不合格食品批次总数约13591批,约来自全球近122个国家或地区,涉及近30种常见的食品种类。以下分别从年度、来源国/地区、产品类别以及不合格原因分类4个维度进行数据统计分析。
 
    1、年度分布
 
    食品伙伴网抽检查询分析系统统计结果显示(详见图1):2016-2020年间,进境不合格食品在2017年达到最大值,自2018年起开始大幅回落,基本在1300批次左右上下浮动。进境不合格食品数量的减少与进口食品总量有一定的关系,但也与我国对进境食品进一步加强安全管控密不可分。



 
    图1 2016-2020年间我国进境不合格食品批次数
 
    2、来源分布
 
    2016-2020年间,进境不合格产品来自120多个国家/地区,从不合格食品批次占总不合格批次的百分比来看,进境不合格食品主要来自(详见图2)中国台湾、日本、美国、韩国、意大利、越南、澳大利亚、法国、德国以及英国。来自这10个国家/地区的进境不合格食品批次数约占总不合格批次数的60%,成为我国进境不合格食品的主要来源地。

 
    图2 进境不合格食品主要来源地及占比
 
    3、产品分类
 
    食品伙伴网抽检查询分析系统统计结果显示:2016-2020年间,进境不合格食品批次数排名前十的食品分别是:饮料、焙烤食品、糖果和巧克力制品、水产及其制品、酒类、肉及肉制品、方便食品、调味品、特殊膳食食品以及乳及乳制品,约占总不合格食品批次数的80%,具体情况如图3所示。
 
 

 
 
  图3 进境不合格食品主要产品种类及占比
 
    4、不合格原因分类
 
    按照进境不合格原因进行分类,2016-2020年间,进境不合格食品主要因资料不全、添加剂使用不合规、标签不合格、质量指标不合格以及保质期不合格等原因被拒入境或销毁,约占总不合格类别的80%,具体情况详见图4。
 


    图4 进境不合格食品主要不合格原因及占比
 
    二、进境食品不合格原因及分析
 
    结合2016-2020年间进境不合格食品的具体情况我们重点分析下主要的不合格原因。
 
    1、资料不全
 
    按照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发布的进境食品不合格信息,食品伙伴网将“未按要求提供证书或合格证明材料”归属为“资料不全”。在此方面,需关注我国对进口食品实行的随附官方分析证书的管理措施。
 
    目前,我国要求进口商在食品进口时,向入境口岸检验检疫部门提交该批货物随附的出口国家(地区)主管部门出具的输华食品官方证书,以证明该批向中国出口的食品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目前,对华出口的肉类、水产品和乳制品等产品必须随附出口国主管部门出具的输华食品官方证书,证书样本须经我国进口食品主管部门确认。未随附我方确认官方证书的上述种类的输华食品,将不准入境。
 
    2、食品添加剂的不合规使用
 
    2016-2020年间,进境不合格食品有关食品添加剂的不合规使用主要涉及:超范围或超限量在部分食品中使用相关食品添加剂。对于此方面问题,不仅需要知道我国目前对食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还需针对具体产品具体研判。
 
    目前,我国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主要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是我国现行有效的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中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用量。《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进口食品应当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检验检疫要求。如果不符合GB 2760-2014的相关要求,进口食品将被视为不合格,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3、标签不合格
 
    位列进境不合格食品不合格原因第三位的是标签不合格。作为产品形式合规的重要因素,食品标签是消费者获知食品具体信息的重要途径,作为其判定食品是否可安全消费的主要途径或依据。因此,世界各国对预包装食品的标签标识均进行了严格规定。我国对预包装食品的标签标识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基本大法、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规章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均有体现,其中,有关进出口预包装食品的标签标识要求主要依据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等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研判。
 
    除上述通用的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中的标签标识要求外,还有部分针对特定食品的标识要求,比如GB 1343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29924-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在进口时,需综合通用要求和针对具体产品的标签标识要求综合研判。进口商应当负责审核其进口预包装食品的中文标签是否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审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口。
 
    4、质量指标
 
    食品伙伴网抽检查询分析系统将涉及产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要求的感官、理化指标等不合格归类为质量指标不合格,质量指标的不合格也是进境食品不合格的重要因素。从这个角度来讲,进境食品不仅仅要关注添加剂的使用及其他生物、化学物质的残留情况,还需关注产品是否有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强制规定产品的质量指标。不符合产品的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质量指标的要求,该类食品会被判定为不合格食品。
 
    5、保质期
 
    保质期是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食品生产者可选择以具体日期或固定时间段的形式标示保质期,保质期应与生产日期具有对应关系。以固定时间段形式标示保质期的,可选择以生产日期或生产日期第二天为保质期计算起点。
 
    三、小结
 
    综上我们可知:目前进境食品不合格原因排名前5的基本涉及了产品的质量、安全以及标签标识方面的要求,当然还有其他原因,比如未获得检验检疫准入、货证不符、检出未经批准的转基因成分以及包装不合格等,都是进口商应该重点关注的问题。要遵守中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以及确保各种文件或资格证明材料符合进口要求,需要结合大量的管理文件进行综合研判,因此企业必须拥有强大的技术支持或指导,才能最大限度确保输华食品的安全合规。在此方面,食品伙伴网建议进口商可就具体问题咨询当地海关,同时借助第三方标准法规咨询机构来获得有效的技术支持。
  本文为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编辑整理,转载请与我们联系。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提供国内外食品标准法规管理及咨询、食品安全信息监控与分析预警、产品注册申报备案服务、标签审核及合规咨询、会议培训服务等,详询:0535-2129301,邮箱:vip@foodmat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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