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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仑政办〔2009〕125号)

   2011-03-26 322
核心提示:  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水平,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

  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水平,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平安北仑、和谐北仑的中心任务,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全区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两年左右时间的集中整顿,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企业及行业自律显著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机制基本建立,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好转,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三、整顿任务

  重点就以下七方面进行集中整顿:

  (一)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继续按照《北仑区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切实抓好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严格食品添加剂市场准入,完善和落实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加强餐饮经营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建立非法食品添加物和不合格食品添加剂快速追查溯源机制,构建生产经营者诚信体系,加强行业自律,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1、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与监测。落实奶牛养殖场(户)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加快推进奶牛养殖标准化建设,以三聚氰胺为重点,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监测。2、加强农药、兽药、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大对禁限用农药、兽药、渔药和禁用化学品等的清理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和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渔药等行为,严厉查处农药生产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和其他隐性成分行为。开展对非法生产经营假劣过期兽药等产品的清查行动。3、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在饲料生产和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行为,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4、规范农资市场。强化农资市场准入,清理整顿不合格市场主体,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工作。5、严厉查处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标志的行为。6、加强监测抽检。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大力开展水产品药残的监督抽检,加大对蔬菜、水果和茶叶中农药残留,猪肉产品中盐酸克伦特罗、莱客多巴胺等β-兴奋剂类药品残留,禽肉产品中抗菌素、磺胺类药物残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的监督检查和监测力度。7、全面推进小农资店的整顿与规范,发挥试点单位示范作用,加快小农资店规范和提升。8、深入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加强水产苗种场普查登记,全面摸清水产苗种生产基本情况。开展水产苗种生产检查,对外购水产苗种进行全面摸底和检查。严格许可制度,对具备生产条件、但尚未领取苗种生产许可证的苗种生产单位要限期领取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逾期未办理的按非法生产处理;对生产条件不合格、技术规范未建立的苗种生产单位,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责令停止生产。9、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加强技术推广与培训工作,大力推广安全用药技术、方法,指导水产养殖者科学防病、合理用药,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帮助指导养殖者正确选择渔药、饲料;逐步实施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推进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全力推进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完善养殖场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制;积极开展无公害水产品一体化认证工作,把实施水产健康养殖与无公害水产品认证有机结合起来,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食品生产和进出口环节。1、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和无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依法查处,绝不手软。全面实行食品生产企业“红黑榜”制度,公布和曝光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不合格企业。2、全面推进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和规范工作。进一步推动食品加工小作坊整规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两年内使全区保留规范类小作坊100%达到“标准规范”要求,并通过“五种模式”的整合提升,使重点街道(乡镇)范围内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实现全面提升取证。3、加强证后监管。按照《宁波市质监系统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暂行规定》要求,认真开展现场巡查工作,创新分类监管模式,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提高检验检测能力,严格执行“索证索票、检验检测、添加物质申报、问题食品快速追溯和召回”等四项质量安全控制制度,严格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4、有效排查地产食品生产加工行业“潜规则”。围绕我区重点地产食品,及时收集各类食品安全信息,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制度,定期分析,及时掌握动态,以了解“潜规则”,解决行业内影响食品安全的普遍问题。同时,有效开展风险通报和防范工作,建立完善快速反应和预警工作机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5、加强进出口食品监管。对出口食品企业进行全面检查,要求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质量保障体系和追溯体系,加强出口食品企业技术品管人员管理;对进出口食品进行全面排查,加强重点商品的质量监控,做好农兽药本底调查与残留物质监控工作;进一步加强进出口食品检测能力建设,强化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与应用,建立完善的出口企业档案。

  (四)食品流通环节。1、全面清理和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强化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管理,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2、全面推行“一票通”制,确保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继续完善并落实进货查验、进货台账、不合格食品就地销毁、信息公示等制度。3、全面推进农村小食杂店、小菜场的整顿和规范,充分发挥试点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按照全区十小整规工作要求,牵头做好农村小食杂店、小菜场改造提升工作。4、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秩序的整治与规范,加大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批发企业和小食杂店等的监管力度,切实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农村市场。5、完善食品流通环节监管机制、食品经营者自律机制、社会监督机制。

  (五)餐饮消费环节。1、加强餐饮单位溯源监管。落实原料索证索票和溯源制度,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和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2、突出重点,规范管理。以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等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以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为重点品种,以餐具和食品加工、存储、运输过程中的清洗消毒以及温度、时间的控制等作为重点环节,集中力量加强规范管理,防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全面推进小餐饮整治规范,提高持证率。3、大力推进餐饮服务业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继续对学校食堂、宾馆饭店等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继续推行餐饮单位“五常法”管理,全面推行卫生信息公示,积极推行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4、组织重大节日期间全区集中检查,开展对旅游景区、农家乐、大众饮食街、大排档等重点区域公共餐饮的专项整治。5、加强对农村家庭聚餐的食品卫生指导和规范,全面落实乡村厨师体检培训制度,完善聚餐申报及卫生指导工作。

  (六)畜禽屠宰和酒类市场。1、开展屠宰场清理整顿。完成区屠宰中心迁建工程,加强屠宰中心建设,推动屠宰点整合和全面改造升级。2、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进一步落实无害化处理的管理制度和监管措施,健全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制度、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和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3、组织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非法交易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菜牛定点集中屠宰工作;继续对菜市场家禽实行“一个统一,两个集中(统一索证索票,集中销售、集中宰杀)”经营管理模式,严把市场准入关;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生产加工、销售注水肉及病死病害猪(牛)肉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的畜禽产品流入市场销售。4、加快实施肉类品牌化战略,推进连锁经营、冷链配送和电子商务等先进的流通方式。5、继续全面开展酒类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工作,继续实施《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进一步规范酒类流通秩序。

  (七)保健食品。1、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严格产品市场准入,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辅料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加大市场抽检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非法添加药物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品和伪造、冒用保健品标签标识的行为,整治和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2、开展市场产品质量监测评价工作,建立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推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3、开展违法宣传保健食品的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加强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和日常监管,加大监测力度,整治食品广告中出现医疗用语或与药品相混淆用语的行为,严厉查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和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4、加强保健食品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高保健食品检验检测水平。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5月至7月)。制定全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街道(乡镇)和区食品安全监管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方案,提出具体的整顿工作目标,明确完成工作时限,并于2009 年7月底前报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8月至2010年11月中旬)。各街道(乡镇)和区食品安全监管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2009年度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应结合《2009年北仑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和本街道(乡镇)、本部门年度工作安排,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第三阶段:总结督查阶段(2010年11月中旬至2010年12月底)。各单位要及时总结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分别于2009年12月10日和2010年11月10日前,将2009年度整顿工作小结及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总结报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结合半年度和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街道(乡镇)和各监管部门要将食品安全整顿列入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调配力量,加大经费投入。要明确各项整顿任务和责任,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整顿工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重要指标,严格依法依纪追究因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 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沟通,相互配合,齐心协力搞好整顿工作,并指导和配合街道(乡镇)开展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社会氛围。坚持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五进”、“三贴近”的原则,加强《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社会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整顿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开展整顿的措施、进展和成效。

  (四)认真开展督查,确保整顿效果。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检查和评估,对整顿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街道(乡镇)和部门给予鼓励,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街道(乡镇)和部门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区政府将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行督查。
 



 
地区: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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