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读提纲
解读《广西“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编制背景、目的、依据、过程,以及主要内容。
二、解读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解读方式
将解读材料在环境保护厅官方网站上公开。
(二)解读时间及安排
在《方案》印发的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官方网站(http://www.gxepb.gov.cn)上公开。
三、解读材料主要内容
(一)编制背景
“十三五”时期(2016年-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的重要时期,是广西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一带一路”有机衔接重要门户和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两个建成”宏伟目标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加大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力度,确保国家下达广西的第一阶段(到2017年)及“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完成,进一步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公众健康,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组织开展了《方案》的编制工作。
(二)编制目的
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进一步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确保国家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完成。
(三)编制依据
《方案》的编制以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和《广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桂政办发〔2016〕125 号)为主要依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9号)等的工作要求,作为具体内容设置的重要依据。
(四)编制过程
《方案》于2016年7月上旬启动编制工作,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大气处与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大气环境研究中心组成《方案》编制工作组,通过详尽的资料收集及现场调研工作,于2016年12月编制完成《广西“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017年1月18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大气处组织召开《方案》内部审查会,征求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意见;2017年3月8日至3月15日,环境保护厅在办公内网征求自治区各相关部门和各市环保局修改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再次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5月15日《方案》通过环境保护厅政策法规处合法性审查;6月12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印发。
(五)主要内容解读
《方案》指出大气污染防治现状与存在问题,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重点任务、实施保障、重点工程等内容。
1.《方案》第一节,总结了“十二五”期间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面临的现状和主要存在的问题。
2.《方案》第二节,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3.《方案》第三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包含了总体目标、具体目标、指标分解三个方面。
4.《方案》第四节重点任务,提出了推进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城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淘汰落后锅炉、优化能源结构、深化移动源污染综合防治、源头控制排污、推进生活领域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八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5.《方案》第五节实施保障,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完善法规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增强科技支撑;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考核;加强信息公开,鼓励公众参与共六个方面提出《方案》的保障措施。
6. 《方案》还提出了“十三五”时期重点推进11大工程,分别为广西火电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糖厂锅炉烟气治理改造项目工程、重点行业脱硫脱硝治理工程、水泥行业粉磨站等粉尘污染治理工程、城市扬尘综合治理项目、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清洁能源推广应用工程、机动车污染防治工程、生活领域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重点行业VOCs综合整治工程、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工程。
附件:
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西“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