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4月8日省市监局在黔西南州调研铁皮石斛、天麻、灵芝等食药物质试点工作时提出的建议和意见,4月13日,州市场监管局及时组织召开黔西南州食药物质试点工作推进会,为进一步完善食药物质试点准备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州市监局食品安全总监杨明江、州卫生健康局相关人员出席,兴义市市监局等5个县局和企业代表参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发的《关于对党参等 9 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和省卫健委、省市监局关于在全省开展铁皮石斛、天麻、灵芝、杜仲叶、党参等5种食药物质管理试点工作文件精神和食品安全、食品标签管理等法律法规知识,并明确要求企业在试点期间如需使用以上物质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需按相关要求报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批准同意作为试点生产企业,并取得相应品种食品生产许可后方可投产。在被批准同意作为试点生产企业前,本公司使用上述5种物质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仅作为试制产品,不得出厂销售。
会上,黔西南州吉仁堂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等6个与会企业负责人分别围绕公司概况、原料种植规模、产品研发方向、产量产值、市场前景等进行了发言,并提出试点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以及如何做好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县市监局分管负责人从食药物质开发利用、许可服务、安全监管等进行了补充汇报,
杨明江强调,一是州县两级市监部门加强试点工作组织领导,发挥职能作用,把试点工作纳入重点事项。确保我州食药物质试点有序推进、有效实施。二是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创新工作方法,提升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严格落实信息报送机制,齐心协力做好试点准备各项工作。及时疏通监管和服务“纽带”渠道,实现信息共享,把各项准备工作做细做准。四是企业要在充分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前提下,抢抓试点机遇,发挥自身优势,挖掘产业硬核产品,抢占市场先机,推动食药物质在我州开发好、利用好,带动产业上游发展,助推脱贫攻坚。(食品生产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