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汇总不包括各地发布的禁止小作坊生产的食品目录。
国家监管部门:
卫生部国家食药监管局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0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禁止以委托、贴牌、分装等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公告(第43号)
地方监管部门:
上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品种的公告(沪府发〔2013〕70号)
陕西
福建
安徽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生产和散装白酒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的通知(皖食药监食生秘〔2015〕38号)
西藏
新疆
关于进一步加强散装白酒经营监督管理的通知(食药监办〔2017〕23号 )
湖南
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无包装无标识食用油的通告(常政通告〔2012〕9号)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加工经营使用无包装无标识散装食用油的通告(株政告 〔2012〕4号)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加工经营使用无标识腊猪肉制品的通告(株政告〔2013〕3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经营使用散装食用油的通告(长政发〔2013〕11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无包装无标识食用油和米粉的通告(永政函[2015]83号)
甘肃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酱油和散装食醋的通告(甘食药监发〔2013〕211号)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生鲜肉类经营者加工肉馅销售行为的通告
宁夏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散装白酒销售经营单位监管工作的通知(内食药监食流〔2016〕100号)
吉林
吉林省禁止生产销售和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44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落实吉林省禁止生产销售和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规定意见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4〕66号)
关于规范散装食用油、散装白酒采购和使用管理的通知(吉市食药监餐〔2014〕26号)
河北
第十四条 经营散装白酒,禁止下列行为:
(一)经营未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散装白酒;
(二)经营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散装白酒;
(三)私自加工兑制散装白酒;
(四)出售自制的各种保健酒和浸泡的药酒。
山西
关于印发山西省商务厅散装白酒经营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商酒〔2010〕149号)
第十四条 经营散装白酒,禁止下列行为:
(一)经营未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散装白酒;
(二)经营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散装白酒;
(三)私自加工兑制散装白酒;
(四)出售自制的各种保健酒和浸泡的药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