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精神,认真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近日,山东省政府深入调查研究,加快工作进度,对全省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山东省委副书记、代省长郭树清在省编办《省政府机构改革初步设想》上批示,要加快实施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同时,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伟任组长,夏耕、王随莲、张超超三位副省长任副组长的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安办等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
2013年5月24日,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文件精神和郭树清代省长关于推进食品药品工商质监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审议通过了省编办起草的《省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确定了将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与省级以下工商、质监体制调整统筹考虑、协同推进的总体工作思路。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执行编制、组织人事和财经纪律,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工作方案》确定,6月底完成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组建工作,7月底完成工商、质监体制调整工作,9月底、12月底分别完成市、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任务的总体工作安排。
目前,山东省编办已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调研组,围绕机构编制现状和改革重点难点等问题进行调研,并在调研基础上拟定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