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牧厅、质监局、工商局、商务厅、经信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管理,提高我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现向各有关单位征集2014年宁夏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计划。
请各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研究和论证,并填写《2014年宁夏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计划》(见附件),于2014年1月24日前报自治区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处。
联 系 人:杨晓军
电 话:0951-5053104
传 真:0951-5042706
电子信箱:nxwsjd@163.com
附件下载: 2014年宁夏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计划.doc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
20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