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规范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盐专营办法》和相关国家标准,制定了《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附件1)和《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管理办法》(附件2),现予公告。
附件:
附件1.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
附件2.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管理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