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局、农技中心:
举办奥运会是中华民族的百年期盼,是一件世界瞩目的大事,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是确保成功举办2008年奥运会的重要方面。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指示,为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奥运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树立我省农产品的国际形象,决定在全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时间和范围
抽检时间:从8月4日—8月31日;
抽检范围:包括农贸市场、超市、批发市场和主要瓜果菜生产基地。
二、抽检对象和数量
本次检测主要对象为上市销售的农产品,以豆类、椒类、瓜类和茄类等为主,各市县监测任务详见附件一,抽样重点在农贸市场、超市和批发市场。
三、工作要求
(一)检测责任单位。各市县农业局或农技中心负责对辖区内的瓜菜产品进行农残检测,如本市县没有检测能力,应及时将样品(附样品采集地点、采样单位、采样人、采样时间、采样品种)用保鲜包装(每个样品1公斤)送至省农药检定管理所代检,送样时间为每周三。海口市检测工作由海口市蔬菜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
(二)检测方法。样品检测按照农业部农产品农药残留速测方法进行。
(三)检测结果报告。检测结果于每周五上午12:00前报至省农药检定管理所,上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省农药检所电子邮箱:daihuiji123@163.com,传真:65225989,联系电话65225989,抽样数据依附件二表格填写。
(四)督查指导。省农药检定管理所全面负责本次的监测工作,并进行技术指导,要随时派员到各市县进行督查。
三、经费安排
样品检测经费按20元/个(含抽样费用、燃油费、检测费),从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信息发布经费中支出,具体由省农药检定管理所统一支付给各市县。
附件:1. 各市县监测任务分配表.doc
2. 农产品农药残留速测记录.doc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