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治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重点隐患和突出问题,确保畜禽水产品消费安全,按照县畜牧水产局和县食安委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镇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针对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突出重点隐患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养殖业农资打假等5项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兽药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行为,进一步规范畜禽水产品生产经营行为,完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提升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促进我镇养殖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近年来专项整治成果,严厉打击在食用畜禽水产品中违法使用禁限用兽药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行为,集中查办一批大案要案,端掉一批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公布一批典型案例,使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逐步提升,兽药产品质量显著提高,畜禽水产品生产经营和养殖业投入品经营使用行为更加规范,养殖业生产过程中非法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现象根本杜绝,非法经营假劣生产资料现象有效遏制,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确保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全年不发生重大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工作重点
1.“瘦肉精”专项整治。以生猪、肉牛、肉羊为重点产品;以养殖小区为重点区域;以饲料经营单位,生猪、肉牛、肉羊养殖户,活畜收购贩运单位和个人,实现“瘦肉精”专项整治。在饲料环节,严格饲料店资质审查,强化饲料经营市场监管,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加强自配饲料管理,严格现场执法检查,严厉惩治饲料违法违规行为。在养殖环节,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推行养殖户责任包干、质量安全承诺、产地检疫与“瘦肉精”同步抽检制度,对检测出“瘦肉精”等违法添加物的养殖户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法添加物行为。在收购贩运环节,加强对收购贩运主体的监管,开展无“瘦肉精”承诺,强化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兜售“瘦肉精”和收购贩运经“瘦肉精”检测不合格牲畜行为。在定点屠宰环节,督促屠宰企业建立牲畜进场查验和“瘦肉精”自检制度,强化驻场监督抽检,加大“瘦肉精”监管查处力度。
2.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以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为重点单位,以三聚氰胺、皮革水解物、β-内酰胺酶、碱类物质和硫氰酸钠等违禁添加物为重点隐患,实施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加强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监管,推行规范化建设和标准经营管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格实施生鲜乳监督检测,强化许可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贩运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杜绝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非法添加现象,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
3.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以养殖场,集散地为重点区域,以诚信度较低的养殖场为重点单位,实施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督促养殖场认真落实兽药GMP要求,深入排查和严厉查处使用假劣兽药行为。在经营环节,加强兽药经营GSP后续监管,加大兽用抗菌药标签说明书的清理整顿,对擅自添加抗菌药假兽药、违规添加其他抗菌药物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在使用环节,开展兽药安全使用的宣传培训,加强兽用抗菌药使用监管,完善残留超标追溯制度,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等滥用抗菌药物的违法。
4.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整治。以“四大”家鱼等为重点品种,以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水产龙头企业,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基地等为重点区域,开展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专项整治。大力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和标准化生产,强化技术培训,严格许可证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产地水产品和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重点打击养殖场滥用禁用药物和使用违法添加物行为。加强渔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展督促检查,强化检打联动,严禁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组织开展水产养殖过程用药情况研究,积极推动可追溯体系和产地准出制度。
5.养殖业农资打假专项治理。以兽药、饲料、种畜禽和渔机具为重点产品;以种畜禽场,牧渔生产资料销售区域,养殖业农资产品集散地,小规模农资产品生产主体聚集区,假劣农资案件多发地区为重点区域,实施养殖业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大力推行养殖业农资市场准入,加强养殖业农资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资质审查,加强行政许可后续监管。开展养殖业农资产品监督抽查,坚持检打联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推进放心养殖业农资下乡进村,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成立镇长王剑锋任组长,副镇长宁顺奎(常务)和其他政府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相关单位为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单位。加强督促检查,对于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要实行现场指导、挂牌督办,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2.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牵头责任单位要针对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的制订实施方案,突出重点产品、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隐患,明确工作思路、目标和责任,细化工作任务、进度和要求,实施集中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治合力。明确各单位整治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要积极会同上级职能部门,从根本上、源头上采取有力措施,控制危害因子进入畜禽水产品生产环节。案件查处过程中,要强化地区间的联合执法,建立案件会商、抽检结果共享、信息通报交流等制度,使产地、销地衔接配合更加紧密,形成执法合力。
4.坚持结合施策,加大整治力度。加大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检查和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畜禽水产品,要追根溯源、排查线索,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认真查实、及时回复,绝不放过任何违法行为。要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要在第一时间内移送公安机关,防止大要案不及时移交、以罚代刑。要加强和改进执法作风,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行为。
5.加强宣传培训,夯实整治基础。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主动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大力宣传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案例,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大力推广标准化生产和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加强指导和培训,提高畜禽水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技术素质,落实主体责任,鼓励采用良好农业规范(GAP)等先进管理技术,规范养殖行为,积极发展优质畜禽水产品,从根本上确保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
6.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效果。要将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排查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隐患和“潜规则”,严以整治;要注重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积极推广典型监管模式,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提升转化,逐步形成制度机制,健全完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7.加强信息报送,反馈整治情况。认真总结提炼整治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向镇报送信息,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办汇总后将半年整治工作总结和统计表报县畜牧水产局。
西洋江镇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