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质监局、滨海新区食药监局及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食安办《关于转发<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津食安办[2014]5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市质监局近期印发的《天津市质监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暗访抽查工作的通知》(津质技监局食监〔2014〕9号)、《天津市质监局关于开展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津质技监局食监〔2013〕651号)、《天津市质监局关于开展白酒生产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津质技监局食监〔2013〕640号)等通知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天津市质监局关于转发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津质技监局食监〔2014〕34号)
201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