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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办质〔2014〕1号)

   2014-10-24 254
核心提示:各市州农业局、畜牧水产局、蔬菜办,委直相关单位:  为落实农业部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深入推动农产品
各市州农业局、畜牧水产局、蔬菜办,委直相关单位:
 
  为落实农业部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深入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提升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现将《2014年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9月1日
 
  2014年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绩效管理,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按照农业部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加快职能转变、推进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按照“简便易行、循序推进”的原则,以逐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目标,坚持目标导向,落实核心指标,圆满完成延伸绩效管理各项基础指标,努力增加工作成效分值,力争迈入农业部2014年延伸绩效管理先进单位行列。各产业行业部门依据延伸绩效管理指标要求,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农产品生产全程质量安全管控。各市县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积极探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圆满完成延伸绩效管理任务。
 
  二、工作内容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深入开展违规违法经营使用农药、非法处置病死动物、“瘦肉精”、 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畜禽屠宰和水产品违法添加禁用物质七项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省实际,重点突出违规违法经营高毒农药、在蔬菜生产中违规违法使用农药行为、非法使用“百草枯”催枯早稻油菜行为、非法处置病死动物专项整治;各产业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推进专项治理各项工作;各市县要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有侧重地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一是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纳入重要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推动工作措施和目标任务落实。二是加强各产业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认真排查风险隐患,严厉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三是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按照人员、培训、装备、经费“四到位”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管机构,落实监管经费,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制定出台相应文件。四是加强宣传培训力度,制定宣传培训计划,强化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宣传培训,及时总结提升经验。五是及时报送信息。每月20日报送案件信息;9月20日和12月10日报送季度专项整治常规信息;12月10日前报送本地区自评延伸绩效管理自评报告和相关资料。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与检打联动
 
  采取层次监测、分类实施、检打联动、联动互补的方式,省市县三级开展例行监测,科学评价和全面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推进监管措施落实;省市县乡四级开展监督抽查,解决突出问题,加强执法监管,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推进监管措施落实,确保农业部例行监测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总体合格率达到95%以上。一是开展例行监测。省级全年抽检蔬菜、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生鲜乳各4次,茶叶2次、稻谷1次,抽检样品4000批次以上;市州以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为重点,全年监测不少于4次,以定量检测为主,数量不少于400批次;县级以主要农产品为重点,全年快速检测不少于2000批次。二是开展监督抽查。省市县乡三级农业、畜牧水产部门根据部、省例行监测结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以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为重点时段,以蔬菜、水果、茶叶、稻谷规模化商品生产基地为重点区域,以禁限用农药及例行监测中检出率较高的农药品种为重点项目,及时跟进开展监督抽查,省级监测数量不少于400批次,市县乡监测数量分别不少于600批次、1000批次和500批次。三是实施检打联动,围绕重点品种与重点隐患,以投诉举报为重点对象,采取集中行动形式,深入农业生产一线,实施检打联动,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农业标准化与“三品一标”发展
 
  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坚持示范带动与整体推动相结合,重点抓好厅市共建、示范创建和基地县建设,各市县突出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加快推进全省农业标准化与规模化、组织化、品牌化融合发展,加强“三品一标”产品监管和品牌创建,稳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农业产业质量和效益。农业标准化核心区实施面积扩大到2200万亩,生猪标准化养殖规模达到4000万头, “三品一标”有效保有量稳定在3000个左右,获证产品监测合格率在98%以上。一是推进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健全主导产业标准体系,完善落实工作制度。二是严格“三品一标”认证程序,提高认证门槛,严把质量审核关。三是加强证后监管,对“三品一标”受理申请、材料审核、现场检查情况和获证单位实地监督检查到位,强化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确保认证产品质量安全。四是加强绿色食品标准化基地的建设,打造一批在国内外市场有较大知名度的绿色品牌。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
 
  健全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建立舆情监测制度,建立快速反应处置和信息发布机制,加快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和风险防范能力,狠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积极稳妥处置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一是加强舆情监控,充分发挥各级舆情信息员作用,明确专人监控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建立即情报告制度,对涉及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信息和监测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及时提出对策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及时报送即情快报。二是加强应急管理,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加强联防联控,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主动防范,迅速处置,正确引导,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进度安排
 
  (一)2014年8月,印发工作方案,部署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工作。
 
  (二)2014年9月-11月,各市州组织推进延伸绩效管理各项工作落实。
 
  (三)2014年12月上旬,各市州汇总资料,开展自评,向省厅报送资料和自评报告。自评内容包括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和总体评价、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绩效目标未能实现的原因分析、改进措施等。
 
  (三)2014年12月中下旬,省厅对各市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绩效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开展省级自评,并向农业部提交评分表和自评报告。
 
  (四)2015年1月,迎接农业部绩效管理抽查考评。
 
  农产品质量安全延伸绩效管理是衡量评价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一项主要工作,各市县农业、畜牧水产和蔬菜部门要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核心指标,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强化过程管理,及时督导检查工作进展和方案落实情况,推动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落实,稳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附件:农业部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内容

一级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自评分

效果分

得分

自评依据

农产品质量安全延伸考核评估

1.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25

1.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成立领导小组得5分,未成立不得分。2.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得5分,无工作方案不得分。3.及时按季度上报专项整治常规信息满分4分,每延迟上报1次扣0.5分,不报1次扣1分,扣完为止。4、及时按月报送案件信息满分3分,

每延迟上报1次扣0.25分,不报1次扣0.5分,扣完为止。5.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监管机构,保障监管经费,出台相应的文件满分5分,无长效机制的不得分。6.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和宣传力度,满分3分,未开展培训的扣1.5分,未进行宣传报道的扣1.5分。

 

 

 

 

2.建立例行监测和检打联动制度。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总体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5%以上(以部例行监测结果为准)。

25

1.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每年2次以上满分5分,不开展不得分,仅开展1次扣2分;2.根据部、省例行监测结果及时跟进开展监督抽查满分5分。未跟进开展监督抽查扣5分。3.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5%以上满分15分,未达到95%的,低于1个百分点(含1个百分点)以内扣1分,低于目标值1-3个百分点(含3个百分点)扣2分,低于目标值3-5个百分点(含5个百分点)扣3分,低于目标值5-10个百分点(含10个百分点)扣4分,低于目标值超过10个百分点扣5分。

 

 

 

 

3.“三品一标”农产品稳定发展,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25

1.对“三品一标”受理申请、材料审核、现场检查情况和获证单位实地监督检查情况落实到位满分10分,不到位的酌情扣分。2.获证产品监测合格率在98%以上,满分15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除0.5分,扣完为止。

 

 

 

 

4.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处置率达到100%。

25

积极稳妥处置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一项问题未妥善处置扣5分,最多扣25分。

 

 

 

 

合计

100

 

 

 

 

 






 
地区: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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