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农委、区市场监管局:
现将《上海市现代农业标准化“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5月27日
上海市现代农业标准化“十三五”规划
实施农业标准化是本市推进质量兴农的重要基础,是建设都市现代农业的重要抓手,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的重要举措,对保障地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发挥关键作用。依据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上海市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上海市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07-2020年)》《上海市现代农业“十三五”规划》要求,结合上海市现代农业标准化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期间回顾
(一)“十二五”工作成效
“十二五”期间,本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结合实际、有计划地制定标准规范,逐步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夯实农业技术基础,有序推进现代农业标准化宣传与推广,基本形成“主要农产品生产有标准、基本农业生产过程全覆盖”的标准体系,在农业生产、农业技术应用、标准化示范试点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1.全面统筹规划,完善制度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以市标准化联席会议为工作机制,谋划本市农业标准化发展大局,各区将各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农业标准制修订等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的考核目标。在推进农业标准化过程中,农业、质监、财政、科技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企业成为农业标准化运作的主体。政府重视、部门协作、主体运作三方协力,有力地保障了上海市农业标准化建设的顺利推进。二是加强政策引导,突出规划先行。本市先后编制了《上海市农业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06-2020年)》《上海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出台了《本市加强农业标准化若干意见》及《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导向、社会资金投入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元化农业标准化推进投入机制。
2.构建标准体系,指导产业发展
本市现行有效的农业标准中,粮油作物执行45项管理标准、43项产品标准、2项建设标准和1项产地环境保护标准;园艺经济作物执行8项管理标准、146项产品标准、9项建设标准和35项产地环境保护标准;蔬菜执行295项国家标准、400项行业标准和28项地方标准;畜牧养殖业执行14项管理标准、41项产品标准、2项建设标准和5项产地环境保护标准;水产业执行394项管理标准、311项产品标准、148项检测标准、2项建设标准和21项产地环境保护标准;农业机械行业执行536项国家标准、202项机械行业标准、88项农业行业标准和88项行业标准;农资质量标准包括种子、农药、肥料和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分别涵盖标准186项、739项、205项和75项。
3.重视基础研究,挖掘标准资源
一是开展标准化技术研究,夯实技术基础。出台了《上海市农业系统标准预研制项目管理办法》(沪农委〔2013〕480号),对本市在研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项目开展资助,近5年相继投入资金达610万元,为标准化生产提供支撑,提高了现代农业标准化研究水平,为示范基地、农户提供标准的信息服务,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与标准化实施应用提供了便利条件。二是建立农业标准数据库,初步建立起以农产品质量标准数据库为重点的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网,研究开发“主要农产品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数据库”,提供标准查询、咨询等服务,为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4.开展宣传培训,促进技术推广
通过大力开展广泛宣传引导和培训教育,积极引导舆论,营造了良好的农业标准化生产氛围,本市农业标准化意识显著提高,促进了农业安全生产。一是充分利用农业网站、小册子、宣传画、广播、讲座等各种宣传媒介,大力开展标准园建设技术规范、农药安全使用准则等标准宣传培训工作。二是对农业标准进行集成,转化成通俗易懂的培训教材和农业技术科普资料,推进农业标准化水平提升。三是组织标准化技术培训,提高农民标准化生产意识。利用田头实训、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通过专业农民培训、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和农民田间学校等工作的推进,将现场讲解与播放录象相结合,印发技术资料与专家田间会诊相结合,多种多样的培训方式与已形成的农业科技入户工作机制相结合,强化市、区、乡镇三级骨干科技人员现场工作,指导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应用。
5.加强长效建设,推动示范深化
标准化示范基地在本市农业标准化生产上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企业质量安全意识显著增强,标准化生产管理水平大幅提高,生产综合效益明显提升,形成了国家级、市级和区级三级管理、层层推进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模式,建成国家级示范区65个、市级示范区207个、区级示范区200多个,基本实现了“选好一批项目、建设一个体系、形成一批龙头、致富一方百姓”的成效。至2015年底,全市已累计推进高水平粮田建设20余万亩,农业部经济作物标准园3个,上海市经济作物标准园41个,创建面积约1.5万亩,辐射带动面积2.5万亩以上;创建农业部标准园24家、市级标准蔬菜园150家、标准化果园25家、标准化畜牧养殖场335家、标准化水产养殖场310家。
6.推进产品认证,提升品牌效应
一是开展农产品产地及产品认证。通过有效实施奖补政策,推动“三品一标”工作。其中,仅2015年就奖补企业838家,奖补金额约1100万元。二是进一步提升品牌效应。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产品品牌,支持参加农业部、本市的各类品牌评定,仓桥水晶梨等4个农产品为农业部全国百家合作社百个农产品品牌,宝岛崇明清水蟹等35个农产品为农交会金奖产品。截至“十二五”末,有效期内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达到8个,有效期内的上海名牌农产品达到95个,上海著名商标达到102件。
7.夯实工作基础,加强监督效果
一是推动队伍建设。建立了畜牧、水产、农机等10个市级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顺利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提供了专业技术支持和保障,初步培养了一支懂标准、有技术的农业标准化人才队伍。二是强化标准化监管。切实加强农产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通过积极加强农产品安全生产管理、拓展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农产品认证等工作,显著提高了本市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涌现了一批名牌产品及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二)新形势下农业标准化发展的薄弱环节
“十二五”期间,本市农业标准化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当前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客观形势和需求来看,本市农业标准化工作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政府与农业生产者两个层面。
在政府层面,一是农业标准化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强化。农业标准化工作基层队伍力量薄弱,组织机构人员配备不健全。二是农业标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标准的制订和应用存在“碎片化”现象,呈现产中技术规范多,而产前投入品管理、产后专业化加工、专业化流通以及专业化信息服务等标准相对较弱的现象。三是标准实施和推广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与市民契合关注度还显不够。标准化基地、示范试点项目有待于进一步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四是标准化资金投入不足,在推进规模化生产、提高组织化程度、打造品牌、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等方面制约了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开展。
在生产者层面,一是生产者组织化程度不高、规模化种植比例较小。市郊农业生产仍然以分散种植为主,传统农业生产集约化程度不高,制约了农业标准化进程。二是标准化生产尚未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农业生产者整体文化素质不高,老龄化严重,标准化意识、质量意识、品牌意识比较淡薄。三是许多农业技术标准还不为农业生产者所掌握,农业标准不能应用于指导农业生产,农业科技成果还不能真正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二、“十三五”发展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推动实施上海市政府提出的“深入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对上海未来发展的战略定位,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围绕上海都市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在制定标准、宣传标准、贯彻标准的全过程狠抓落实,让农业标准服务于本市农业生产、服务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以提高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重点,充分发挥“现代农业标准化”提质增效的效能,加快优化完善现代农业标准体系、示范推广体系的体制机制,夯实现代农业标准化技术基础,强化现代农业标准实施与监督,增强现代农业标准化服务能力,加快现代农业标准化的宣传应用,为着力构建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上海都市现代农业新格局发挥积极作用。
(二)基本原则
1.完善体系,突出重点。围绕整建制创建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区,聚焦提升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始终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环节,重点建立涉及从田头到餐桌等各环节所需的都市现代农业标准体系,推动现代农业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强化农业领域安全生产规范建设,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程度。建立一套与农业标准化工作相适应的、科学合理的农业标准化体系。
2.深化改革,加强协作。激发相关团体、主体与部门的农业标准化内生动力,培育发展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增加农业标准的有效供给。发挥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业组织在标准实施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行业主管部门运用行业监督、生产管理、质量评定等手段,促进标准的引用与实施。加强管理部门相互协调、科研单位联合攻关、推广机构相互协作机制。
3.推行试点,注重示范。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和产业化经营水平的提高,重点探索建立从农资供应、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到农业信息化、农业保险金融、农业经营、农机作业与维修服务等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领域的标准化示范试点。打造一批“标准引领、产品安全、技术先进、规模适度、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标准化示范基地(园)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培育一批农产品品牌。
4.融合产业,提质增效。主动适应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要求,推进农业生产与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市场服务业深度融合,促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构建、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发挥都市现代农业生产、生态、生活等功能,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农业附加值。
三、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围绕质量兴农战略,本市基本建成都市现代农业标准体系,各项农业标准推进水平在全国继续保持前列,主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率达到90%以上,农业标准化效益充分显现,农业标准化专业人才基本满足发展需要,标准化技术组织管理机制更加规范,具体指标为:
(一)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基本形成上海都市现代农业标准体系。到2020年末期,基本构建本市农业标准化体系,制修订农业标准160项以上。其中,制修订粮油及园艺经济作物标准31项,蔬菜标准15项,畜牧标准36项,水产标准45项,农资标准16项,农业标准11项,设施土壤质量标准10项。
(二)强化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加快推进地产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到2020年末期,有序推进高标准农田、标准化园艺场、标准化水产养殖场、畜禽标准化养殖场等标准化基地建设。创建经济作物标准化示范基地(标准园)100家,覆盖规模5万亩;创建蔬菜标准化示范基地(标准园)100家,覆盖高标准保护地设施菜田9万亩;推进畜禽养殖场污染减排标准化改造,标准化畜禽规模养殖基地5个,1个羊场、4个猪场、5个牛场通过国家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评估认证,1个猪场通过国家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评估认证,以崇明作为示范区域,以点带面,逐步扩区连片,积极推进奶牛“两病”的区域净化;新建标准化水产养殖场2万亩;新建标准化农机库房5万平方米。
(三)提升地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率,切实增强绿色发展水平。到2020年末期,强化绿色生产水平,提升绿色食品认证率。促进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应用,农业标准化生产区域稳步扩大。主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率达到90%以上,良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水稻等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生产标准推广应用率达到90%以上。坚持绿色农业发展的道路,进一步强化绿色生产水平,大力推进绿色农产品认证,不断提高安全优质农产品的供给,着力提升全市绿色食品认证覆盖水平,按照崇明生态岛建设的要求,全面推进崇明全区域绿色生态农业发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绿色农业引领模式和标准机制,力争崇明区实现绿色食品认证比例达到90%以上。
(四)品牌农产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带动农业提质增效。到2020年末期,依托本地市场优势,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品种,着力发展区域特色农产品,实施品牌战略,重点培育约10个“产业引领、规模明显、带动力强”区域公用农产品品牌,培育30个左右“技术领先、竞争力强、效益明显”的合作社及企业农产品品牌。对品牌工作进行统筹规划,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和“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强化品牌农产品的质量支撑。依托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平台,推进品牌农产品科技创新。建立并逐步完善农产品品牌目录,研究上海农产品品牌评价机制,支持有条件的社会力量开展品牌评比活动。定期开展品牌工作培训,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品牌意识的农业企业家和职业农民。积极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品牌为纽带,融合发展。加强宣传和营销推介,集中宣传具有代表性的农产品品牌,拓展传统销售渠道,推动品牌农产品建立“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营销推广体系。
(五)强化农业标准化服务保障,进一步完善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依托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农业标准综合数据库和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农业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农业标准业务数据资源共享,为本市农业生产经营、管理者提供动态的标准化信息服务。引导行业协会积极向农业企业、广大农户提供农业标准化技术的推广应用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主要任务
(一)深化农业标准化改革,注重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优化农业标准供给。围绕城市消费的需求,在政府自主制定现代农业标准体系基础上,更好地融合市场主体制定的标准。精简强制性标准,用于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本市社会经济管理基本要求。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社会组织制定满足本市农业发展需要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加强行业协会的自律性。
(二)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注重整合产业全程链条,确保标准科学实用。进一步完善现代农业标准体系,按照加快发展都市现代农业的总体要求,以建立尽最大可能减量使用化肥、农兽渔药等的生产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标准为重点,结合实际配套制定一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规程和过程质量控制规范。整合统筹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的技术标准,加强投入品管理、专业化加工、专业化流通以及专业化信息服务标准,推进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全过程实施标准化。
(三)强化农业标准化宣传,注重完善标准贯彻机制,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出台重要农业标准的标准实施方案和释义,规范解释权限管理和解释机制。推进农业标准化试点示范,提高试点示范项目的质量和效益。宣传标准化典型,推动标准入户,引导农民自觉从事标准化生产,指导农民掌握农业技术标准,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帮助农民把农业标准化生产科技成果转化为效益。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业龙头企业在标准实施中的作用,把现代农业标准作为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和控制质量的依据和手段,创建知名品牌。加强农业标准培训,提高农资生产、经营企业标准化管理意识,提升农资产品质量和经营水平。
(四)狠抓农业标准化监督,注重健全标准监督制度,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通过标准符合性检测、监督抽查、认证等方式强化推荐性标准落实责任,按照团体自律和政府必要规范的形式发挥市场对团体标准筛选作用。检查地方标准的实施情况,强化农业标准的制定、实施、监督和质量评价,提高农业标准实施效果。加强“三品一标”认证后的监管工作。强化监督执法能力。执法监督部门检查地产种养殖档案和投入品使用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形成推广、检测、执法三管齐下的全程监管体系,不断提高本市农业标准化程度。严格投入品监管,加强投入品质量监测体系监督,建设兽药、饲料质量安全检测和安全评价体系,加快研究饲料、动物饮用水和畜产品中违禁物质及兽药残留的快检技术及标准。深化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农资质量监督抽查和案件查处。强化日常执法,切实解决风险隐患。充实监管队伍,落实监管经费,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基层监管、执法、检测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农业标准化队伍的基层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五)升级农业标准化服务,注重拓宽标准服务范畴,夯实人才培养基础。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组织实施科技兴农项目,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运用技术集成创新成果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开展标准技术内容和编制方法咨询,为团体制定标准提供国内外相关标准分析研究、关键技术指标试验验证等专业化服务。提供农业标准咨询服务,指导农业生产主体建立标准化组织架构、制度体系、标准化发展策略。理顺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机制,优化结构,强化管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支持各类标准化科研机构开展标准化理论、方法、规划、政策研究,提升标准化科研水平。支持标准化科研机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归口单位、标准出版发行机构等加强标准化服务能力建设,提升标准服务质量。加强农业标准化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培养和团体标准化人员培训,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农业标准化人才需求,完善技术指导和考核奖励等长效管理机制和措施。充分利用现有农业标准化资源,发挥标准化人才资源库的作用,继续保持与科研院校和研究机构合作,强化农业标准化人才梯队培养,合力推进标准化工作。
五、重点项目建设
“十三五”期间,本市现代农业标准化工作立足提升本市农业绿色发展水平,结合本市农业产业发展特点,围绕上海整建制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的需要,聚焦重点领域,出台关键标准,筑起农产品安全防线,围绕农业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企业等标准实施的主体,通过加强农业标准制修订、宣传和实施,实现农业标准的推广应用,形成“标准体系健全、机制体制完善、目标任务明确”的农业标准化工作新格局。
(一)开展产地环境治理标准研究。研究制定本市耕地休耕标准,进一步优化种植结构,科学安排作物茬口,推进冬季休耕养地。以种养结合为抓手,推进种植、养殖生态模式示范和推广。加强耕地质量调查与监测,完善耕地质量监测体系。研究制修订产地环境评价规范、集中力量解决土壤盐渍化等突出问题,使耕地得以修复。开展设施土壤质量预警技术研究工作,对设施土壤质量退化的生产基地进行预警提示。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加快形成资源利用高效、生态系统稳定、产地环境良好、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业发展新格局。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资源化利用工程建设,进一步探索蔬菜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新途径,支持崇明区参加国家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探索构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有效治理模式。
(二)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研究。实施化肥和农药减量化行动,以粮经作物为重点,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缓释肥料。全面推广蔬菜、瓜果等经济作物水肥一体化技术,提高肥料利用效率。研究制修订农业投入品合理使用规范、推广有机肥替代生产技术,实施农业科技提升行动,大力推进化肥减量提效、农药减量控害,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合理制定作物单位面积施肥限量标准,减少盲目施肥行为,有效推进科学施肥。加快转变病虫害防控方式,大力推进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广节水节肥节药的生产技术。
(三)开展农业标准预研制研究。制修订蔬菜生产技术、种质资源、病虫害防治、农产品贮存、设施建设与管理、服务管理等标准。制订畜牧养殖生产技术规范、疫病防控技术规范、检疫基础设施建设规范、以及畜牧投入品检测技术标准、屠宰场兽医卫生检验的规范。规范小型家庭农场养猪场生产行为。制修订水产健康养殖、苗种繁育、质量安全、资源养护等方面标准。制订种苗繁育标准,修订农药经营单位销售和仓储技术标准,制订投入品管理、合理安全使用、检测技术规范等地方标准。全面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制定相关农机作业标准、安全生产标准、管理标准与建设标准,并逐步促进农业生产从机械化、自动化向智能化转变。
(四)加强标准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以高标准农田和粮食烘干能力建设为重点,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继续建设粮油作物高产创建示范区,推动上海市粮油作物标准化生产,提高标准化的普及率。推进经济作物标准园创建,鼓励标准园自主制定园艺作物技术规程和产品标准等企业标准。落实“菜园子”区长负责制,划定蔬菜生产保护区,以标准园建设和设施装备提升为重点,推进绿叶菜核心基地建设,实行生产信息化、精细化管理。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业生产企业,创建一批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的蔬菜标准园。推进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加快推进已经批复的畜牧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建设。在建设过程中完善、健全相关畜牧兽医技术规范。加快提升本市原种猪场标准化生产技术水平,保持奶牛养殖技术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五)建设具有影响力的种源农业。大力发展种源农业,编制种业发展十年规划,建立商业化育种新机制,加大“育繁推一体化”种源企业扶持力度。支持种质创新、种子繁育基地、种源农业科技兴农项目建设。开展南繁基地建设。通过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对种业项目进行支持,并安排育种后补助工作。依托本市国家生猪核心场,以种业企业为主体,搭建区域性的种猪联合育种体系,加强与国内外高端种猪育种企业的技术和人才交流。支持上海奶牛育种中心国际化融合,成立中欧奶牛育种技术中心,自主建立国际上认可的遗传评估体系,缩短与国际技术的差距。加大梅山猪、浦东白猪、沙乌头猪和浦东鸡等国家级地方畜禽品种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力度。支持申农白猪、七彩山鸡、肉羊配套系培育,满足市场对优质和特色畜产品的多样化需求。
(六)实施农业品牌化战略。开展农产品加工销售能力建设,打造高集中度的农产品品牌,提高品牌经营效益。推进标准化生产和“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提升绿色农产品的生产能力和认证水平,不断扩大各类认证农产品的品种与数量,提高上市农产品的质量,满足市民对不同农产品的需求。通过认证不断提高企业标准化水平,以品牌化促标准化。推进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GAP(良好农业规范)等质量认证工作,有条件的积极争取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加快名牌农产品的培育和传统特色产品的保护和挖掘,积极培育开发一批品牌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逐步实现基地培育品牌,品牌促进基地发展的良性循环。
(七)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进一步提高畜禽、水产养殖的生产水平和疫病防控能力。推进重点动物疫病计划防治策略、种畜禽健康促进策略和外来动物疫病风险防范策略,控制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传染病,净化种畜禽重点疫病,防范外来动物疫病传入。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机制,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健全屠宰检疫监管与病死畜禽统一收集和无害化处理体系,提升兽医科技服务能力,有效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农业标准化统一管理和协调推进机制,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确保规划落到实处。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推进规划实施,做好相关专项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抓好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的责任分解和落实。完善组织机构,在现有的上海市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内设立由市农委和市质量技监局牵头的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业标准化工作推进的综合协调、监督指导、日常管理等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研究、协调、沟通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检查农业标准化工作落实情况。市农委协调市质量技监局理顺各涉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组织机构,研究建立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市农委、各涉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把部门工作、标委会工作与标准化工作有机结合,形成协同工作机制,积极承担标准化方面的研究、翻译和推广任务,合力推进本市农业标准化工作。
(二)落实制度保障。依法依规对本市标准化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市级标准化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修订完善。围绕本市现代农业标准化工作特点,梳理现行的标准和相关法规、规范,不断完善地方技术标准体系、投入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疫病防控与诊断技术标准体系、生产与管理标准体系。强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衔接配套与示范应用,重视应急保障、风险预警等涉及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技术标准的储备。
(三)强化标准宣传。充分利用公共媒体,加大对农业标准化知识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宣传现代农业标准化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标准化先进典型和突出成就,扩大标准化社会影响力。以建设各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为切入点,从广大农业生产主体的实际需求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通俗易懂的农业标准化知识宣传工作,使农民熟练掌握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广泛开展群众性标准化宣传活动,深入乡村普及标准化知识,宣传标准化理念,营造全社会懂标准、重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加强对重要舆情研判和突发事件处置。
(四)推进工作改革。按照国务院标准化工作改革要点,主动适应标准市场化需求,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培育发展团体标准,逐步放开搞活企业标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强化强制性标准管理,保证公益类推荐性标准的基本供给。
(五)明确责任目标。明确市农委、市质量技监局,各事业单位、各涉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分工职责,形成各部门权责清晰、协调有序、项目联合推进的工作机制。市农委和涉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应根据五年发展规划内容,细化各自领域任务分工,制定年度发展目标并确定实施主体,推动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有序开展。
(六)实施督查考核。市质量技监局和市农委将农业标准化工作推进纳入对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年度工作考核内容;涉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应开展五年规划任务年度考核和绩效评价,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七)完善支持政策。持续加大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扶持力度。各相关方应当积极争取有关政策,对推进规模化生产、提高组织化程度、打造品牌、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予以资金扶持,引导本市农业生产逐步向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方向发展,不断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并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合理安排资金,推进本领域农业标准化工作。各区加大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专项资金投入,在财政预算中设立农业标准化固定经费项目,给予农业标准化工作稳定的支持,其额度适当增长。逐步建立政府投入为引领、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金投入为补充的标准化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加大投入,促进农业标准创新和农业标准化服务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