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各相关检验机构、生产企业:
为规范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有效性,市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规定(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或意见,请及时报告市局。
附件:1. 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规定(试行).doc
2. 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相关文书目录.doc
3. 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检验结果通知书.doc
4. 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合格样品处理通知书.doc
5. 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不合格样品处理通知书.doc
6. 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责令整改通知书.doc
7. 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异议受理通知书.doc
8. 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复查复检任务书(模板).doc
9. 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复检样品确认书(模板).doc
10. 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异议处理通知书.doc
11. 工业产品质量监督复查委托书(模板).doc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