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工作,指导申请人科学有效地开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针对糖尿病、肾病、肿瘤患者营养需求,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糖尿病》《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肾病》及《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肿瘤》,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糖尿病.docx
2.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肾病.docx
3.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肿瘤.docx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