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农业局:
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国办发〔2018〕43号),结合我省奶业发展实际,我们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江西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12月25日
关于加快推进江西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国办发〔2018〕43号),加快推进江西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结合我省奶业发展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遵循省委“创新引领、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工作方针,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优质安全、绿色发展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降成本、优结构、提质量、创品牌、增活力为着力点,强化标准规范、科技创新、政策扶持、执法监督和消费培育,加快构建现代奶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质量安全体系,不断提高奶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大力推进奶业现代化,进一步做大我省奶业,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思路。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基本思路,根据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奶畜养殖规模,配套建设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和饲草料种植基地,实现以养带种、草畜配套,促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动生产生态协同发展;坚持从生产端、供给侧发力,解决结构性问题,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培育发展新动能,提高奶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坚持龙头企业带动,实施品牌战略和绿色发展,突破生产技术瓶颈;坚持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和产业服务,实现我省奶业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奶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乳品质量安全水平较快提高,生鲜乳抽检合格率达到100%。奶业生产与生态协同发展,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到2025年,我省奶业基本实现现代化,奶源基地建设、产品加工能力、乳品质量和产业竞争力整体水平得到提升。
二、明确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优质奶源基地建设
1.鼓励产业优势区大力发展优质牧草种植。按照种养融合、草畜配套的原则,鼓励发展人工草地,在南昌、抚州、吉安、赣州、萍乡等重点区域,重点推广青饲玉米、桂牧一号象草、赣选一号黑麦草等优良草品种,建设优质饲草饲料种植加工基地,就近就地保障饲草料供应,实现农牧循环发展。鼓励奶牛养殖场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农副产品,积极开展农作物秸秆青贮、微贮、氨化、打捆等饲草利用工作,提升种养效益。
2.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化、环境友好型养殖。开展奶牛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支持规模奶牛养殖场改扩建,新建的奶牛养殖场要符合当地“三区规划”要求,与新农村建设相协调,配套的粪污治理设施达到环保有关规定;积极发展奶牛家庭农场、奶农专业合作社等新型主体,引导适度规模养殖;推广应用奶牛场自动化、智能化生产和管理设施设备,重点推广发酵床养牛、机械化刮粪、自动化挤奶等先进工艺和设施设备,提升奶牛养殖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着力提升以粪污资源化利用为重点的奶牛场装备配套水平,大力推进奶牛粪污资源化还田利用;加强奶牛疫病防控和布病、结核病监测净化工作,做好奶牛常见病防治。
3.加强奶牛育种改良。加强地方母牛杂交改良,推进吉安黄牛等与西门塔尔牛杂交推广力度,培育乳肉兼用型杂交牛;引进和繁育良种奶牛,加大良种生产与推广应用力度,提升奶牛群质量、良种化水平,提高奶牛单产量。
(二)完善乳制品加工和流通体系
1.优化乳制品产品结构。面对南方高温高湿气候,生产与消费“冷热”刚好呈现倒置现象,要统筹发展液态乳制品和干乳制品。因地制宜发展灭菌乳、巴氏杀菌乳、发酵乳等液态乳制品,鼓励使用生鲜乳生产灭菌乳、发酵乳和调制乳等乳制品。支持由传统的荷斯坦奶牛到荷斯坦奶牛、西杂牛、奶山羊等多品种养殖。
2.提高乳品企业竞争力。支持做大做强龙头乳品加工企业。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内在实力,引导阳光乳业等企业深度开发原料奶,打造原生态品牌,开发特色高端奶制品。鼓励美庐等婴幼儿奶粉企业建设或联合养殖企业建设自控牧场,提高自有奶源比例,增强企业对奶源的控制力,保证原料奶的供给与品质。鼓励乳品企业加工乳品不用或少用复原乳,多用本地产的新鲜原料乳作原料创优质品牌。支持发展种草、养牛、加工、销售一体化发展的企业,鼓励牧场开展牧业观光旅游,积极推进奶业三产融合。支持奶业全产业链建设,促进产业链各环节分工合作、有机衔接,有效控制风险。
3.建立现代乳制品流通体系。鼓励建设乳制品配送和销售信息化平台,重点完善末端配送体系,畅通奶业配送服务,就近就地保障城市鲜奶供给。促进乳品企业、流通企业和电商企业对接融合,推动线上线下互动发展,促进乳制品流通便捷化。鼓励以国家休闲观光牧场—江西牛牛乳业现代牧场为示范,开拓“互联网+”、体验消费、休闲观光乳业、智能取奶机进公共场所等新型乳业运营模式和新业态,降低流通成本,提高企业综合效益。支持低温乳制品冷链储运设施建设,制定和实施低温乳制品储运规范,确保产品安全与品质。
4.密切养殖加工利益联结。培育壮大奶农专业合作组织,推进奶牛养殖存量整合,支持有条件的养殖场(户)建设加工厂,提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支持乳品企业自建、收购养殖场,提高自有奶源比例,促进养殖加工一体化发展。推动奶牛养殖者与加工企业建立紧密型利益共同体,完善双边利益联结机制。推进生鲜乳价格协调机制建设,引导乳企与奶牛养殖场(小区)签订购销合同,形成稳固的购销关系。规范生鲜乳购销行为,依法查处和公布不履行生鲜乳购销合同及以凭借购销关系强推强卖兽药、饲料和养殖设备等行为。
(三)强化乳品质量安全监管
1.加强乳品生产全程管控。严格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养殖、加工、流通等全过程乳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强奶牛养殖环节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管理,从源头控制生鲜乳质量。督促奶牛养殖场(小区)、生鲜乳收购站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养殖者建立完善投入品使用记录,建立投入品供应商采购审核制度,严格落实兽用处方药采购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休药期和泌乳期用药规定。严格审查生鲜乳收购市场准入,规范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核发工作。鼓励乳制品生产企业建设或收购生鲜乳收购站,并将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关口前移至生鲜乳收购站,提前管控风险隐患。加强生鲜乳收购站管理,严打非法收购运输行为,严防不合格生鲜乳流向市场。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实行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年度监测全覆盖。
2.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构建奶业诚信平台,支持乳品企业开展质量安全承诺活动和诚信文化建设,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充分运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动税务、工信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实现乳品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建立乳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形成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
(四)加大乳制品消费引导
1.树立奶业良好形象。做好奶文化宣传教育,充分展示奶业发展成就和乳品质量安全的良好状况,展现奶业发展蓝图。推介休闲观光牧场,组织开展乳品企业公众开放日活动,让消费者切身感受牛奶安全生产的全过程,激发消费活力。通过公益广告、乳品大使等形式,广泛宣传普及科学奶文化,做好奶制品销售配套服务,引导扩大消费,挖掘消费潜力,提振消费信心。
2.着力加强品牌建设。实施奶业品牌战略,激发企业积极性和创造性,培育优质品牌,引领奶业发展。重点培育天天阳光鲜奶、井冈黄牛奶、高山青草奶等产品优质、美誉度高的品牌,扩大消费市场。发挥骨干乳品企业引领作用,促进企业大联合、大协作,提升我省奶业品牌影响力。
三、完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农牧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对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认识,将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总体安排,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关心与支持,加强与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国土和环保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强大合力。支持组建省奶业发展协会,抱团发展,实现行业信息、优势资源共享。
(二)强化工作落实。全省各级农牧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科学制定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加大投入,因地制宜实施一批奶业振兴项目,加强监管与综合执法,确保我省奶业振兴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对奶业振兴工作的督查、考核和评估,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客观评价全省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推进情况。
(三)完善政策措施。在养殖环节,重点支持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种养结合、奶牛场疫病净化、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生鲜乳收购运输监管体系建设;在加工环节,重点支持乳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奶畜养殖用地,放宽奶牛养殖农用地政策。吸引工商资本、社会资本、省外和境外资本投资奶业,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争取金融保险支持,加强对奶牛养殖场(小区)和乳制品加工企业的信贷支持、贷款贴息,扩大信贷范围和金额,降低贷款门槛,解决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四)强化科技支撑。依托畜牧兽医技术推广部门、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围绕种、料、病、管等关键环节开展集中攻关研究,着力破解制约奶业发展的技术难题。实施奶业竞争力提升科技行动,支持奶业发展关键技术的研发、引进、集成与推广;提高养殖、加工和质量检测等方面的工艺、技术和智能装备应用水平。加强乳制品新产品研发,满足消费多元化需求。完善奶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大技术推广和人才培训力度,提升从业者素质,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