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工作,根据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注册产品情况,市场监管总局制修订了配套的《保健食品备案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2021年版)》和《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2021年版)》,将粉剂、凝胶糖果纳入保健食品备案剂型,现予发布,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以往发布的版本,与本公告不符的,以本版本为准。
附件: 1.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2021年版).docx
2.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2021年版).docx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