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有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相关规定,提高销售环节食品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自治区局对食品销售关键环节安全隐患及风险进行了梳理,制定了《食品销售关键环节风险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清单》内容,在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中对照《清单》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排查和治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对在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其他食品安全风险,要及时进行梳理和汇总,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管处,我局将定期整理、分析研究、更新完善《清单》内容。
联 系 人:乌丽萍
联系电话:0471-4507181
邮 箱:nmsltc@163.com
传 真:0471-4318160
附件:1.《食品销售关键环节风险清单》
2.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销售环节风险等级分类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
附件: (内食药监办食流〔2016〕31号)附件.doc